❶ 父母欠債,子女被騷擾時該怎麼辦
一、父母的債務子女有責任承擔嗎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則父母欠下的債用家庭共同財產歸還;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在遺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沒有繼承財產,則子女沒有還款義務。
二、人死了,債還在嗎
債的消滅只有五種情況,即債的履行、提存、抵銷、免除和混同。因此,即使債務人死亡或者債權人死亡,債依舊存在,由其繼承人繼承。
債的履行是指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全面履行自己所承擔的義務的行為。通俗來講就是已經歸還了債務。
債的提存是指由於債權人的原因,比如債權人拒絕收受,或者債權人死亡又沒有繼承人繼承債務等,而無法向其還錢時,債務人將欠款交給提存部門而後債務清除。
債的抵消,可以理解為雙方互相向對方借了錢,則這部分的債務就抵消掉了。
債的免除是指債權人放棄了債務,不需要對方還錢了。
債的混同是指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歸於一人,一般發生在企業合並的情況中。但也可以發生在民間借貸中,如兒子向父親借錢,而後父親去世兒子繼承了遺產,此時債也會消滅。
除了以上這五種情況,人的死亡並不會導致債務消滅,因此人死後,繼承遺產的人要在遺產范圍內還錢。
三、繼承人如何償還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1條的規定,遺產債務的清償,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限定繼承原則,即對於負債超過遺產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必清償。
其次,特留份原則,即對繼承人中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即使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也應當為其保留適當的遺產份額。
最後,清償優先於繼承,即在被繼承人有債務的情況下,應當優先用遺產清償,留有餘額的才能執行遺贈。
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父母的債務作為子女在一般情況下都是沒有償還義務的,除非此時對於負債父母與子女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否則的話子女有權拒絕替父母還債。當然,現實中子女替父母還債的情況比較多,因此很多人就認為子女是有替父母還債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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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子女欠貸,無力償還,父母有義務替其還款嗎
從法律角度看,是沒有的,父母把孩子撫養滿18周歲就完成了義務,所以任務單位不能扣除父母的錢抵債,但從情感方面父母看不子女受苦,一般有能力都會替子女還債。
❸ 父母欠債,子女是否有義務償還
1、各人債務由各人負責償還。
子女沒有代替父母償還個人債務的法律義務。
父母也沒有代替子女償還個人債務的法律義務。
2、但對於子女來說,如果沒有其他收入來源,而名下擁有大量財產的。
父母的債權人可以依法申請法院確認該財產為父母轉移的財產,法院經調查屬實的,可以判決轉移財產無效,並以該財產強制償還。
(3)父母欠債子女幫忙借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債的消滅,是基於一定的法律事實使債所設定的權利和義務歸於消滅。
這樣的法律事實主要有5種,即債的履行、提存、抵銷、免除和混同。
同時,債權人必須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起訴,超過訴訟時效,債權人就會失去勝訴權,導致債權債務名存實亡。
此外,債務人死亡且無遺產也會導致債務的消滅,或者債務人死亡後遺產無人繼承,債的轉移是以繼承遺產為前提,如果不繼承遺產,也就不存在還款義務。
但通常諸如本案這樣的糾紛關鍵在於,人死了,多少還留有一點遺產。
按照現代的法學理論,父與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債與其子無關。
按照我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遺產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
從這個意義上說,「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
在我國,「欠債還錢」、「父債子還」是延續了數千年的傳統觀念。
從情法通融的角度出發,繼承法還規定了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超出遺產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而法律所指的繼承人不僅僅是子女,還包括了其他繼承人。
對於大部分用於家庭生活開支等特殊債務,法律還有一些以家庭共同財產償還的特殊規定。
實際生活中,有不少子女自願替父還債,作為一種優良傳統,這種類型的「父債子還」應予支持、提倡。
❹ 父母欠銀行貸款 與子女有關系嗎
沒有,法律上沒有父債子償的根據。尤其是你欠銀行的。 私人借貸就不好說了
不過父母欠債過多了,被銀行追究法律責任要坐牢, 你們做子女的還不是得管?
❺ 哪些情形下,父母欠的債務需要由子女償還
子女需要償還父母欠下債務,在我個人看來,有兩個情形。第一子女繼承了父母財產,我們在繼承財產同時,也會繼承債務。第二子女成為了父母債務擔保人,這樣情形下,當父母無力償還債務,擔保人有義務償還。
“父債子還”四個字深入人心,這句話多適用於古代。在現實生活中,極少有人能夠做到這樣,真正替父母償還債務,相反父母替子女償還債務情況,會更多一些。
生活中有孩子,在父母離開後,辛苦打工來償還父親生前欠下債務。也有一位老母親,憑借洗碗打工,還清了兒子生前欠下債務。
❻ 父母欠債 作為子女怎麼辦
現實生活中父債子還的情況是經常發生的。
第一,如果父母欠債後,把自己房產贈與或者低價賣給子女,並過戶給了成年子女。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撤銷贈與合同或者買賣合同。因此,此種情況,法院是可以執行處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購買的。或者善意取得的,與父母的財產沒有關系。父母欠債,與成年子女之間沒有任何關系。因此法院不會執行處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父債子還」從根本上說維護了被繼承人和債權人的利益,給繼承人加上了極其沉重的負擔,對繼承人來說是極不公平的。我國是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基礎的國家,已經從根本上鏟除了「父債子還」的陳規陋習存在的社會經濟根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❼ 父母欠債子女有義務還嗎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後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於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麼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父親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親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親的義務。
如果父親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親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協助父親還債,責無旁貸。如果是父親不應該欠其他債務,如賭債等,子女不必要為父親還債,還要幫助父親戒賭。賭債也不必償還的。這要看父親欠債務的原因,來確定是否為父親還債。
如果父親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親的遺產份額多少,先還父親欠債,然後法定繼承人再繼承父親的遺產。是否子女還父親的債務,視具體情況而定。
但是父母去世的,子女需要用遺產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❽ 父母貸款無法償還,未告知子女,周轉為由讓子女貸款幫忙償還,可以起訴嗎,構成犯罪嗎。
個人財產不可侵犯,作為父母也不行,既不用父債子償,也不用子債父償。債務轉讓需要被轉讓人同意和債權人同意,才可以轉讓債權,否則債權債務關系不發生轉移。可以不予理會,並不構成犯罪,只是普通的民間借貸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