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夫妻貸款,貸款是男方,而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拿女方本人身份證和結婚證去貸款,女方就被男方叫去簽
當然有責任啊,簽字是隨便可以簽的嗎,要負責任的喲,三思而後行啊!切記切記,把情況搞搞清楚再簽字!
『貳』 男方給別人擔保貸款女方沒簽字不知情,沒離婚房產名字在女方名下,法院能執行房產嗎,
只要能證明,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就可以,依法執行,但是,若你們只要是只有這一套現住房,法院也是不會強制執行的,但是,可以查封。
『叄』 婚姻期間男方給他人做擔保人借貸,女方不知情也沒有簽字,離婚後有還款責任嗎
有,夫妻對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不管知不知道,只要債務真實合法就必須承擔。
『肆』 男方貸款女方不知情,女方需要承擔還款義務嗎
男方貸款,女方如果不知情,而且也沒有用到這部分貸款的話,是可以不用償還這筆貸款的,就算是兩個人有著婚姻的關系,只要這筆錢沒有用於到生活開支,作為配偶是不需要償還另外一方的各種不合理的貸款的,特別是如果女方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並沒有用到這筆借款,就可以不用承擔這個償還義務。
因為一方的生活陋習所借的貸款,如果讓另外一款來償還的話是不公平的,特別是有一些男人喜歡賭博,甚至涉及到違法犯罪,女方是沒有義務來償還這筆貸款的,只能作為男方的個人債務由他自己來償還,女方只要承擔婚內是共同債務的貸款,比如說車貸、房貸這些,是要和男方共同承擔的,對於不屬於自己的債務,女方有權利拒絕償還,因此不需要太為這個擔心。
『伍』 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幫助他哥哥擔保了借款,女方有義務償還嗎
沒有,如果是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幫助他哥哥擔保了貸款,女方沒有償還義務,但是你得證明自己不知情,拿出自己不知情的證據。
『陸』 夫妻中的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拿對方身份證貸款能不能行
摘要 你好。這個貸款沒有女方的簽字,僅用其身份證就辦理了貸款,這個貸款程序違法,女方不應承擔償還責任。
『柒』 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在對方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家庭做擔保向銀行貸款,不能按時還款,另一方是否擔責
你好,擔保貸款如果是已婚的,需要夫妻雙方帶身份證去銀行面簽。
在婚姻存續期間,屬於夫妻雙方債務,需要雙方償還。
貸款擔保人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最主要的是,當貸款人沒有能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就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捌』 婚內男方在妻子不知情下給別人擔保貸款算婚內債務嗎
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就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設立的保證債務而言,如果其對外擔保並收取了經濟利益,這種利益往往用於家庭生活,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范疇,應由夫妻對該擔保之債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而對於夫妻一方無償保證所生之債務則應認定為個人債務,因為保證人既沒有從債權人也沒有從債務人處獲得對待給付,無法給保證人帶來任何利益,對於夫妻共同生活目的的實現沒有任何幫助,因此該保證債務的設定並沒有基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可能,屬於《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的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情形,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范疇,應認定為夫或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望採納,謝謝!
『玖』 男方擔保女方不知情,夫妻雙方是否都要承擔言該債務 如共同承擔,女方有婚前財產,是否都要列入賠償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另一方能證明擔保權人與擔保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能夠證明夫妻約定分別所有財產制,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也除外。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拾』 銀行貸款是夫妻雙方簽字,但是拿貸款的時候一方不知情,也需分擔債務嗎
你既然都簽字了肯定算共同債務了。一般夫妻雙方簽字的話要麼是以共借人,要麼是以擔保人的身份進行這一筆債務。所以不管你知情不知情只要是你簽了字就代表你對這一份的認可。所以你沒有辦法。去逃脫這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