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前貸款買房,婚後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貳』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單方還貸屬於共同財產嗎
您好!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對於婚前一方通過按揭購買,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不能機械地以取得房產證的時間來確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買房婚後還貸算不算共同財產,需要分情況討論。第一種情況是:1.如果婚前夫妻一方貸款買房,婚後夫妻一起還貸,房產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的,該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2.若是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房產一般認定為產權登記方個人所有,但婚後夫妻一起還房貸的,共同還貸部分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屬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3.若婚後以個人婚前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付款方一方名下的,應認定為產權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另外,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叄』 夫妻雙方在婚後買房,共同償還房貸,這個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您好,您所表述的問題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定。
若夫妻雙方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買房,且共同償還貸款,不管該房子寫的誰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若婚後是一方父母出資付首付,且將該房寫於子女一方名下的,沒有明確書面約定該房贈與一方的話,且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那麼該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肆』 婚後貸款買房,一個人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都算共有,但是可以去房產局做公證,避免以後的糾紛。
『伍』 婚後一起貸款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一起貸款買房一般是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一方首付,婚後雙方還貸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雙方首付,婚後雙方還貸,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一方用其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陸』 一方婚前買房,婚後一起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