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欠貸款影響子女嗎
父母欠銀行貸款與子女沒有關系。父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承擔自己的債務;但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財產,需要在繼承財產范圍內償還父母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⑵ 父親借的貸款和子女有關嗎
【法律分析】
父母欠銀行貸款與子女沒有關系。父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承擔自己的債務;但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財產,需要在繼承財產范圍內償還父母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⑶ 父母欠銀行貸款,與子女有關系嗎
法律分析:按照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父母欠銀行貸款不能歸還,屬於個人行為,對其子女沒有影響。但欠債人子女在繼承遺產時,必須先償清債務,才能繼承遺產。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⑷ 父母貸款不還對子女有影響嗎
不會影響的。
首先徵信不良影響的是當事人的經濟生活,比如辦理信用卡和貸款等。一般來說,父母有不良記錄不會影響子女的,因為在徵信中心,都是獨立的信用體,相互之間並沒有關系。同時,徵信系統本身是沒有黑名單的,只是客觀記錄信用狀況,黑名單是銀行等金融機構自己列的。徵信就是專業化的、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個人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依法採集、客觀記錄其信用信息。並依法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一種活動,它為專業化的授信機構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4)父母貸款跟子女有關系嗎擴展閱讀】
徵信黑名單的後果:
一、無法在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不僅想貸款創業、資金周轉成了枉然,連申請房貸、車貸都會被拒之門外。
二、不能再辦理信用卡。如果個人信用存在不良記錄,因個人日常消費想再辦一張信用卡已經不可能了。在各家銀行都是一樣,因為各個銀行能查到你的徵信記錄。
三、影響個人出行。如果個人信用記錄是黑名單的話,比如存在惡意拖欠銀行貸款不還,被銀行起訴。將導致借款人不能乘坐飛機、無法入住星級酒店等等。
父母有信用貸款影響子女貸款買房嗎?
信用貸款是消費貸款的一種,是嚴格禁止流入房地產市場的。很多信用貸只要上徵信,就會被銀行查出來,這類借款人辦理房貸會被拒絕。可能有人會說子女貸款買房和父母有信用貸沒關系,但是別忘了有不少父母是去借信用貸來給子女付首付的,這么做肯定不行。
現在貸款買房不比之前了只要貸款人提供近半年的工資流水、收入款憑證就行了,銀行還會要提供首付款所在銀行近半年的流水,並且要核實借款人家庭徵信,以核查首付款資金來源。像要是子女貸款買房有父母轉賬記錄的,還會讓其父母提供近半年流水。
而父母借了信用貸款,轉賬流水肯定會有貸款公司轉賬記錄,加上父母的徵信會顯示信用貸的相關記錄,要是在房貸前6個月借的消費貸,父母就有首付貸給子女付首付的嫌疑。銀行會讓父母把借的信用貸款還清,並開具貸款結清證明,才會受理子女的房貸申請。
除非父母借的信用貸不走徵信,銀行查徵信查不出來,並且是直接借的現金,沒有通過銀行卡轉賬打款,對子女貸款買房就沒有影響。但是不上徵信的信用貸款很容易被套路,盡量還是不要碰。
⑸ 父母欠銀行貸款 與子女有關系嗎
父母欠銀行貸款與子女沒有關系。父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承擔自己的債務;但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財產,需要在繼承財產范圍內償還父母所負的債務。
拓展資料:
一、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二、根據不同的劃分標准,銀行貸款具有各種不同的類型。如:
1、按償還期不同,可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2、按償還方式不同,可分為活期貸款、定期貸款和透支;
3、按貸款用途或對象不同,可分為工商業貸款、農業貸款、消費者貸款、有價證券經紀人貸款等;
4、按貸款擔保條件不同,可分為票據貼現貸款、票據抵押貸款、商品抵押貸款、信用貸款等;
5、按貸款金額大小不同,可分為批發貸款和零售貸款;
6、按利率約定方式不同,可分為固定利率貸款和浮動利率貸款,等等。
三、短期貸款
短期貸款是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短期貸款一般用於借款人生產、經營中的流動資金需要。
短期貸款的幣種包括人民幣和其他國家、地區的主要可兌換貨幣。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的期限一般在六個月左右,最長不超過一年;短期貸款只能辦理一次展期,展期不能超過原定期限。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利率政策和貸款利率浮動幅度,根據貸款性質、幣種、用途、方式、期限、風險等的不同來確定,其中外匯貸款利率分為浮動利率和固定利率。貸款利率在貸款合同中註明,客戶可在申請貸款時查詢。逾期貸款按規定加收罰息。
短期貸款的優點是利率比較低,資金供給和償還比較穩定。缺點是不能滿足企業長久資金的需要,同時,由於短期貸款採用固定利率,企業的利益,可能會受利率波動的影響。
四、申請條件
借款人所需條件
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內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⑹ 父母欠銀行貸款+與子女上學有關系嗎
如果欠錢沒還,記入徵信變成黑名單的話,會影響上一些私立學校的,而且限制徵信的話,說明她誠心度不好,而且會限制一些高消費行為
⑺ 父母有貸款影響子女房貸嗎
按照最新政策解讀的話, 如果你還未成年,那麼你跟你父母屬於一個家庭,在這個前提下,你再買房屬於二套房的情況,首付6成 如果你已經成年,要是買房且你的名字下之前沒有房子,那麼你就算一套房,首付3成 第二套房貸款以家庭為單位 , 重點明確了以下問題: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二是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須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其餘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時,均應按第二套房貸政策執行。 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時,也應按照《通知》有關規定執行。《補充通知》同時強調,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
⑻ 父親欠銀行貸款不還和兒子有關系嗎
父母欠銀行貸款與子女沒有關系。父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承擔自己的債務;但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財產,需要在繼承財產范圍內償還父母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1、父親的銀行欠債,兒子沒有履行」父債子還「的義務。 2、」父債子還「不是法律原則,兒子沒有替父還債的法律義務,法律原則是責任自負,父親的債務應當由父親自己償還。 3、」父債子還「,實質上屬於第三人代為履行。
父母欠銀行貸款不能歸還,屬於個人行為,對其子女貸款、上學、就業、參軍等沒有影響。但欠債人子女在繼承遺產時,必須先償清債務,才能繼承遺產。
貸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將會產生的後果:
1、首先銀行會不斷電話催收貸款,電話無果則工作人員直接上門拜訪;
2、直接從貸款人在貸款銀行的結算賬戶扣收貸款本息,並凍結該結算賬戶的對外支付;
3、如果貸款人有抵押擔保物在銀行,銀行有權通過合法途徑拍賣處理抵押擔保物;
4、如果該筆貸款有擔保人的,銀行有權向擔保人追索貸款本息及相應費用;
5、經催收後無果的,銀行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保全銀行貸款本息。
6、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貸款人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7、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封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8、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8)父母貸款跟子女有關系嗎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第一條: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條: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第三條:上述寬限期屆滿後,被執行人仍未遷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強制遷出裁定,並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強制遷出時,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由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臨時住房;
第四條: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臨時住房,其房屋品質、地段可以不同於被執行人原住房,面積參照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屬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所規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積標准確定;
第五條 : 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臨時住房,應當計收租金。租金標准由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參照當地同類房屋租金標准確定,當地無同類房屋租金標准可以參照的,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確定;
第六條 : 被執行人屬於低保對象且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人民法院不應強制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