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人貸款無力償還怎麼辦
貸款無力償還的解決方式:我國法律規定,債務應當清償,債務人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② 個人獨資企業向銀行貸款後,無力償還,要承擔什麼法律制裁
可以申請執行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獨資企業是一種很古老的企業形式,至今仍廣泛運用於商業經營中,其典型特徵是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
個人獨資企業具有以下特徵:
1.投資主體方面的特徵。個人獨資企業僅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這是獨資企業在投資主體上與合夥企業和公司的區別所在。我國合夥企業法規定的合夥企業的投資人盡管也是自然人,但人數為2人以上;公司的股東通常為2人以上,而且投資人不僅包括自然人還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當然,在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場合,出資人也只有一人。
2.企業財產方面的特徵。個人獨資企業的全部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也稱業主)是企業財產(包括企業成立時投入的初始出資財產與企業存續期間積累的財產)的惟一所有者。基於此,投資人對企業的經營與管理事物享有絕對的控制與支配權,不受任何其他人的干預。個人獨資企業就財產方面的性質而言,屬於私人財產所有權的客體。
3.責任承擔方面的特徵。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這是在責任形態方面獨資企業與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本質區別。所謂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包括三層意思:一是企業的債務全部由投資人承擔;二是投資人承擔企業債務的責任范圍不限於出資,其責任財產包括獨資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和其他個人財產;三是投資人對企業的債權人直接負責。換言之,無論是企業經營期間還是企業因各種原因而解散時,對經營中所產生的債務如不能以企業財產清償,則投資人須以其個人所有的其他財產清償。
4.主體資格方面的特徵。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盡管獨資企業有自己的名稱或商號,並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行為和參加訴訟活動,但它不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其一,獨資企業本身不是財產所有權的主體,不享有獨立的財產權利;其二,獨資企業不承擔獨立責任,而是由投資人承擔無限責任。這一特點與合夥企業相同而區別於公司。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屬於獨立的法律主體,其性質屬於非法人組織,享有相應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夠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為。
③ 銀行貸款無力償還需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肯定會遭遇銀行起訴,銀行起訴後,肯定是不間斷的計算利息,要想談減免利息,得費很多周折,而且銀行不一定同意。無論什麼原因,一個人失了信,在正規金融機構是再也難以借貸的,包括信用卡。
回扣加利息已經封了頂(最高院規定民間借貸在央行基準利率4倍以內受到法律保障),不低,慎重考慮。
④ 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無力償還債務,只是民事糾紛,不會坐牢。如果對方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有履行判決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嚴重的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如果確實履行困難,法院也會寬限履行時間的。
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1、債務人確實無力償還債務的,可以於債權人協商延期或者分期償還。
2、債權人起訴到法院判決後,債務人有能力執行法院判決而拒不執行的,會被拘留、罰款。情況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當然,債務人確實沒有能力償還的,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通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
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間的借款要慎重。借錢給人,必須了解對方的資信情況,就是親朋好友之間的互通有無、如果數額較大的話,除立借據外,也要盡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擔保或以一定財產作抵押,這樣就可減少風險。
(4)個人貸款無力償還法律條例擴展閱讀:
債務人長期不還債的處理辦法:
1、注意催討
有句俗話叫「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還仍然存在著不講信用的人,他們有的到期不還,有的借整還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項已經超過雙方約定期限,但借款仍未歸還的,出借人就要考慮催討,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借款。
2、及時起訴
借貸雙方權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二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
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3、債務還不起要被判刑嗎
欠錢不還屬民事行為,一般不會因此而構成刑事犯罪,也就不會坐牢。除非你確有能力歸還而拒不執行法院的民事判決、裁定的,或在法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你故意暴力抗拒等。此外,法院可能因為你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裁定而對你人身採取司法拘留,最長可達15天。
⑤ 無力償還貸款怎樣處理
法律分析:1、銀行將會向借貸人進行電話催債。2、如果借貸人在催債後還是未償還貸款,那麼將會產生一定的罰息,並且會給自己造成信用不良記錄。3、若是借貸人還是遲遲不還款,那麼銀行會派有關工作人員親自上門催債。4、直到最後借貸人都還是不還款,那麼銀行將會採取法律手段,通過法律來維護銀行自身權益,如果借貸人是辦理的抵押貸款,那麼該抵押物會被法院進行拍賣,然後將拍賣獲得的資金用於償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⑥ 個人無力償還貸款債務怎麼辦
個人無力償還債務可以與債權人進行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者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減輕自身的壓力。在自身有債權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轉讓債權來償還債務;或者通過抵押的方式償還本息。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⑦ 借款到期時,借款人無力償還,是否符合法律法規
只要不是借高利貸,那麼無論如何都要還的,如果是抵押貸款,那麼抵押物會被拍賣,所得款用來還款,多餘的除了訴訟等費用,剩下的才會退給你!
⑧ 無力償還貸款要坐牢嗎
無力償還銀行貸款,只是民事糾紛,不會坐牢。
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後,債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有履行判決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嚴重的會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如果確實履行困難,法院也會寬限履行時間的。
法律條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8)個人貸款無力償還法律條例擴展閱讀: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通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間的借款要慎重。借錢給人,必須了解對方的資信情況,就是親朋好友之間的互通有無、如果數額較大的話,除立借據外,也要盡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擔保或以一定財產作抵押,這樣就可減少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