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買房,其中首付的一部分是我父母出的,現在和老婆要離婚,請問財產怎麼分割
你好,能證明父母出錢的部分不分割,其餘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取得產權一方給與對方相應補償,剩餘貸款為個人債務(以上分析僅供參考L)
B. 婚前父母出首付貸款買房,離婚怎麼辦
一.如登記在一方名下,屬一方所有,可以進行協議處理;不能進行協議處理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C. 婚後父母給首付,自己還貸款,離婚怎麼分
應該是平分哦。
法律上好像,只要房產證是兩個人名字就得平分哦。
當然首付的錢,肯定可以要回來的,首付之後的,就得平分
D. 房產證是我和媳婦的名字,首付和貸款都是我父母還的款,離婚了怎麼辦
無論什麼情況,婚後買的房都是夫妻共有財產,即使全是你父'母出的錢,如果在婚內也屬父毌贈予給了二人的,仍屬共有財產。離婚共同分配。
E. 我貸款買的房首付全是我父母拿的,每月還款也是我還,現在要離婚了房子怎麼分配
我國法院主要有兩種判例。第一種判例認為,取得房產證這種結果,是婚前所訂立的合同及付款的行為所產生的,應認定該房屋為婚前財產,只不過分割時,婚姻存續期間的銀行貸款視為個人婚前債務,在離婚時需給對方一定補償。另一種判例認為,雖然房屋是在婚前以個人名義辦理的房貸,但婚後卻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並在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該房屋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F. 首付和貸款都是父母付的,離婚怎麼判
如果是單方父母買的,則屬於單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雙方出資買的,按出資比例共有。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周詳的法律意見。
G. 房貸首付都是父母的離婚怎麼辦
那應該問一下父母這個情況
H. 婚後男方父母給出資買的房子,首付和貸款都是男方父母出錢,房產證寫的是兩人名字,現在鬧離婚房子怎麼分
物權法和婚姻法規定:
婚前財產即便婚後都歸婚前所有人個人所有,
婚後所有財產歸夫妻所有,
婚前財產在婚後產生的增值也歸夫妻所有----除非婚前財產公證,則按公證條款。
所以婚後夫妻名字或共同名字的房產證都歸夫妻所有----法律只看產權證明,不管誰給的錢。
但是婚後夫妻接受到指定的贈與,則受贈與的財產只屬於被贈與方,無指定的贈與都歸夫妻共同所有。
回到問題。
是兒和媳買房,不是父母買房,
是父母給錢,不是兒和媳給錢,所以錢的性質很重要,
給之前有沒有說是借款、贈與(給誰),如果都沒有說明,那就是給兒和媳共同的。
性質等同贈與。
所以媳婦離婚時是可以有權力分割該房產的。
即便父母給錢時指定了房子是買給兒子的,
但是登記的是兒和媳雙方名字共有產權的房產證,
那麼這個房子媳婦也有50%權益(性質等同婚內夫贈送給妻的)。
綜上,女方擁有該房產一半的權益,離婚時可以主張分割房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