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婚後房子貸款沒還怎麼辦
離婚後房子貸款沒還完的,離婚繼續還。如果房貸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那麼由夫妻協商償還,一般房貸都是由協商取得房子的一方進行償還,並給予另一方補償。如果貸款屬於夫妻個人債務的,則由房子的購買人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❷ 夫妻共同房貸沒還清怎麼辦離婚
夫妻有房貸離婚的,在離婚時,房貸一般可以由兩人協商償還,或者誰取得房子的產權,相應的房貸也由這一方償還。如果實在不知道如何處理,可以請求法院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❸ 如果夫妻離婚但房貸還未還清,怎麼辦
如果夫妻離婚但,房貸還未還清,怎麼辦?這個問題比較麻煩,這個要分情況的,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
一:房貸屬於婚期財產
如果現在夫妻離婚了,房貸是婚期的財產,你女方買的,結婚後雙方共同還房貸,那麼房子還是屬於女方的啊,如果改成雙方共同財產,那就另當別論啦!所以如果是婚期財產,那現在夫妻離婚了,之前是誰買的飯房貸就是誰還啊!
二:房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房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那麼夫妻離婚但房貸還未還清,離婚的時候時候如果沒有特殊劃分的話,房貸作為共同債務是要共同償還額,但一般在離婚的時候都會伴隨著財產劃分,債務也是一樣額度,離婚後房貸仍可以一起償還,也可以約定由一方償還,主要有當事人進行決定。這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吧!你們也可以找專業對口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專業指導。
三:能過就一起過吧!
既然你都這么說了,如果可以還是別離了吧!都是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雖然你們之間發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吧!但是既然相愛過一場,就好好珍惜眼前人吧!相互之間都包容一點,相互理解一下,離了就算以後復合了,也會有裂痕的。如果都有找別人了,也未必就比眼前人好吧!所以都珍惜彼此吧!就不會有這么多麻煩的事啦!
❹ 如果夫妻離婚但房貸還未還清,怎麼辦
離婚時房貸還沒還完,對於沒有產權登記的房產,法院會採取以下處理方法:1、將該房產判為當事人使用。因為貸款買房後,即使沒拿到產權登記證書,但是開發商會按約定交房,所以實際上該房產還可以正常使用。不過,法院判決當事人使用的,並不限制使用人。2、取得房屋產權後另行提起訴訟。房屋貸款還清之後,拿到房屋所有權後,如果雙方對產權分割還是協商不成的,那麼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訴。當然,如果雙方對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沒有其他爭議,並且對於產權分割又能協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而不需要等到拿到產權登記證書後進行處理。另外,因為離婚時還有房貸未清,所以夫妻雙方不可避免地還存在債務。而婚內共同出資買的房,無其他例外情況的,比如不是用個人的婚前財產買房,那麼這套房即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並且未還清的房貸將作為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返還,如果房屋取得產權證,並且貸款還未還清的情況下,法院可以由雙方進行協商定價,把房子判歸一方,並且由該方繼續償還剩餘貸款,用房屋的雙方協商的總價,減去未還的貸款,剩餘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給對方進行折價補償。
❺ 夫妻離婚房產貸款還未還清要怎麼分割
夫妻離婚房產貸款還未還清的分割方式:1.房屋購買於婚後,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房產與房貸一並分割由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2.婚前付款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房產也屬於一方的財產;3.婚前買房,房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房產與房貸應一並分割,由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❻ 夫妻離婚房子貸款沒還完怎麼辦
法律分析:離婚後房子貸款沒還完可以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