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結婚後丈夫借父母的錢還房貸屬於共同債務嗎
從法律上來說,結婚後用於共同生活所產生的債務是共同債務。
除非你離婚的時候能證明這個房子不是用來共同生活所用,或者其收益(例如出租的租金)沒有拿來共同使用(例如買生活用品等)那麼就是共同之債了。
而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沒關系的,只要能證明房子是你們結婚後買的,並且沒有公證或簽什麼協議的話,那麼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㈡ 請問結婚時的嫁妝是現金而後女方父母又向其女借了3萬, 請問那錢算是共同財產嗎
男方給彩禮了嗎?女方父母如果是借了三萬就不想還了有點不應該,那還不如不給嫁妝呢,如果女方父母只是拿來應應急,女方可以跟老公解釋一下,不必要吵架,這不是男方有沒有權利的問題,關鍵是你借了就不提還的事了好像把男方當傻子似的。女方可以跟父母要啊,就說有急用什麼的,父母都會為孩子著想的。
㈢ 我媽媽的娘家姐姐來借錢,說是結婚用的,因為4年前跑過來借了一次3萬,沒還,這兩天又來借走4萬
如果沒有得還的就不要借了,很多時候禮尚往來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是如果沒有還了又再來,相信許多人的心也不會舒服。
㈣ 婚後向父母借錢需要還嗎
不論婚前還是婚後,只要成年了,借父母的錢都是債務。是否需要償還,看父母意願。
㈤ 結婚中,父母找人借錢幫我們付了一部分首付,後父母將錢還了,房子還在貸款中,若離婚,這筆錢怎麼處理!
父母跟你們之間,當初打借條了嗎?打了借條,就算借貸,離婚算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沒有就算贈與,不用還
㈥ 男朋友貸款三萬塊錢花完了。叫我拿彩禮錢還貸款說以後結婚後還我。還不讓告訴他父母
如果辦正事倒可以挪用,如果用途不是十分有理由,這樣的男朋友就要慎重考慮了。
㈦ 我和我老婆在一起五年了,可是沒存到一分錢,我想找我爸爸借3萬塊結婚,他會不會借給我
不會,你爸爸永遠是你堅強的後盾,只要你不敗家
㈧ 結婚之後,再找爸媽借錢合適嗎
我覺得沒什麼不合適,但借錢一定要還。
現實生活當中,我們總是覺得自己與很多人關系不錯,可真正碰到事情時,能夠無私幫助我們的應該也只有父母了。
生活總是要繼續下去,人生路上遇到的溝溝坎坎,父母才是那個願意無私幫助你的人。
有能力幫助你的父母不會吝嗇,我們也要懂得感恩,生活才會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