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親貸款,子女需要償還嗎
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父債子償」的觀點在當前法律下是否有效的問題。
接力貸指以某一子女(或子女與其配偶)作為所購房屋的所有權人,父母雙方或一方與該子女作為共同借款人,貸款購買住房的住房信貸產品。是沒有可能不動產是子女的,而貸款只是父母的,必須是子女與父母為共同借款人,所以兩人均有還款義務。
不動產都是抵押貸款,所以如果逾期不還,銀行有權將抵押房產拍賣,償還錢款。
B. 父母欠下的債,一定要子女還嗎
子女沒有償還的義務。
父母和子女均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各自對其所參與的民事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父母和子女之間並不存在法律上的連帶責任關系。
如果父母去世的,繼承人如果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則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C. 如果父母欠貸款無力償還需要子女償還嗎
你好,父母貸款不需要子女償還
,前提是貸款後父母沒有往子女名下轉移資產。如果被發現轉移資產,債權人肯定會追究到底的。
D. 父母貸款還不上要子女還嗎
父母貸款還不上,讓子女還,如果子女有這個能力,有這個條件幫父母還貸款也是理所應當的,因為父母把你養大了,你有能力了,幫助父母盡孝心,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父母養你小了,你也應該養她老,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在你有這種情況下,應該去幫助父母百善孝為先,孝順父母是理所應當的事,也是作為一個子女應該去做的事情,也是責任和義務,在你有條件的情況下,就去幫他把貸款還上吧,這樣老人心裡也得到了安慰,你也盡了做子女的義務和孝心
E. 父母貸款沒還清子女就要還嗎
不需要。
父母需要為自己的民事行為負責,子女無需承擔責任。但如果是父母去世,子女繼承遺產就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5)法律規定父母欠的貸款要子女還么擴展閱讀:
貸款的錢不還,需要承擔的後果如下: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F. 法律上有規定父親欠款兒子還的嗎法律上是怎麼規定的
如果兒子有繼承父親的遺產,那就是需要償還的,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6)法律規定父母欠的貸款要子女還么擴展閱讀:
夫妻雙方的債務在婚姻存續期間是共同承擔的,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G. 父親銀行貸款無力償還需要兒女還嗎
父親銀行貸款無力償還,屬於單獨債務的是不需要兒女償還的。銀行會對其欠貸行為進行起訴,要求其償還欠款。如拒絕償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 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八十五條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零八條 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7)法律規定父母欠的貸款要子女還么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託人民法院;
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