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8月25日起 各大行將個人住房貸款調整為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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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公告內容
工行、農行、中行、建行、郵儲銀行等8月12日發布關於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LPR的公告。
公告顯示,於8月25日起對批量轉換范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轉換規則,統一調整為LPR定價方式。若客戶不接受批量轉換,可於一定日期前自主轉換;批量轉換完成後,如果客戶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自助轉回或協商處理。
根據人民銀行此前發布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以工行發布的《關於中國工商銀行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LPR的公告》為例,工行明確的批量轉換范圍為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商用房貸款),但以下貸款除外:剩餘貸款期限不足一個重定價周期的貸款,即原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早於下一次重定價日期的貸款;固定利率貸款;公積金個人貸款;經與公積金中心協商不轉換的個人住房公轉商貼息貸款;已參考LPR定價的個人住房貸款;當前逾期貸款。
關於批量轉換規則,工行表示,為簡化客戶操作,將參照銀行業普遍做法,於8月25日起對批量轉換范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以下規則統一調整為LPR定價方式。
一是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相應期限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值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加點值可為負值且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二是重定價日調整為貸款發放日對應日,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上述加點值重新計算確定。如定價基準轉換日與調整後的重定價日相同,則轉換日當天不進行重定價,貸款自下一個重定價日重定價。
工行稱,若客戶不接受上述批量轉換規則,可於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過手機銀行、智能櫃員機、貸款經辦行等渠道進行自主轉換。批量轉換完成後,如果客戶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手機銀行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記者注意到,同為國有大行的交行的批量轉換工作開始得更早一些。此前的7月20日,交行發布《交通銀行關於浮動利率房貸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的公告》稱,為簡化客戶操作流程,將參考銀行業普遍做法,於2020年8月21日對尚未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動利率房貸。
02/相關內容
LPR是什麼?
LPR是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oanPrimeRate),反映的是商業銀行對優質客戶執行的貸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並公布的基礎性的貸款參考利率,各金融機構應主要參考LPR進行貸款定價。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兩個品種。LPR市場化程度較高,能夠充分反映信貸市場資金供求情況,使用LPR進行貸款定價可以促進形成市場化的貸款利率,提高市場利率向信貸利率的傳導效率。
LPR由18家銀行各自報價,然後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再由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計算出一個加權平均值,向0.05%的整數倍就近取整數計算得到最終LPR,於每月20日(節假日順延)9:30公布。
LPR定價示例:
假設借款人甲某買房時享受了貸款基準利率打九折(下浮10%)的優惠,貸款日2015年8月1日,期限是20年。轉換前實際執行利率是4.9×(1-10%)=4.41%,2019年12月發布的5年期以上LPR為4.8%。根據轉換時點利率保持不變原則,這筆房貸的加減點數為4.41%-4.8%=-0.39%,即減39個基點。
此後直至這筆房貸償還完畢為止,這個加減點數都保持不變,房貸利率將隨著5年期以上LPR的變動而變化。
今年LPR曾在2月、4月兩度「降息」,其中5年期以上LPR累計下行15個基點,至目前(7月20日)最新一次報價為4.65%。
假設甲某貸款重定價日在明年1月1日,若到今年12月,LPR報價仍延續現有利率,則明年他可享受的貸款利率為4.65%-0.39%=4.26%,維持一年。
以100萬貸款本金、30年等額本息的按揭貸款計算,月供可省約90元,全年節省1080元。
信息來源:中國證券報
B. 中行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LPR的公告內容是什麼
關於中行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LPR的相關問題,您可以(點擊這里)進行查詢。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C. 收到銀行簡訊說個人貸款要辦LPR定價基準轉換,但自己根本沒有貸過款是怎麼回事
這種很有可能是你所持手機號的前任在銀行辦理過貸款業務;並且簡訊一般會提到對應名字,如果是你本人名字,並且沒有辦理過貸款;那麼一定要去銀行確認情況,不要在手機操作,還有可能是騙子釣魚簡訊。
還沒來得及將自己房貸合同的定價轉換為參考LPR的浮動利率?房貸族不用急了,距離房貸合同轉換的最後期限還有不到20天,五家國有大行今天集體發布公告稱將統一對尚未將房貸定價基準批量轉換。
各銀行公告均表示,將於2020年8月25日起,對符合轉換條件但尚未辦理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LPR。
D. 五大行自8月25日起將個人住房貸款調整為LPR
8月12日,工行、建行、農行、中行和郵儲五家國有大行同時發布公告,將於8月25日起對批量轉換范圍內的個人住房貸款,按照相關規則統一調整為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定價方式。公告同時明確,批量轉換完成後,若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相關渠道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7月20日,交行率先發布公告,於8月21日對尚未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動利率房貸,統一調整為LPR浮動利率加減點方式。對於已批量轉換有異議的交行客戶,也可於2020年12月31日前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批量轉換後利率如何定?
根據央行去年年底發布的公告,存量浮動利率個人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啟動,原則上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央行對存量房貸客戶給出了兩個選擇,一個是轉為「LPR+加點」浮動利率,即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二是轉換為固定利率。而且,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根據五大行12日的公告,此次批量轉換,是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統一轉換為LPR加點形成方式,加點值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加點值可為負值,且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
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利率調整日(重定價日),房貸利率保持不變。在每個利率調整日,貸款利率水平將取最近一次發布的相應期限LPR與加點數值之和重新計算確定。
哪些貸款不參與批量轉換?
各家銀行在公告中也明確了此次批量轉換的范圍。參與此次批量轉換的是,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同時在批量轉換日之前還沒有進行主動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各銀行也列出了不參與此次轉換的貸款類型,主要是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貼息貸款。
其中,工行詳細列出了六類不參與批量轉換的貸款:(一)剩餘貸款期限不足一個重定價周期的貸款,即原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日早於下一次重定價日期的貸款;(二)固定利率貸款;(三)公積金個人貸款;(四)經與公積金中心協商不轉換的個人住房公轉商貼息貸款;(五)已參考LPR定價的個人住房貸款;(六)當前逾期貸款。
中行的批量轉換范圍是:在2020年8月24日(含)前尚未辦理完成定價基準轉換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不包含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軍人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貼息貸款)。
農行規定,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或已簽訂合同未發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商用房貸款,不含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貼息貸款)。
交行的范圍是,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且在8月21日前尚未轉換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包括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貼息貸款)。
郵儲銀行規定的范圍是:截至2020年8月25日(不含)尚未在該行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含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對批量轉換結果有異議怎麼辦?
現在離批量轉換的統一日期還有一段時間,如果不想轉為LPR加點定價方式的客戶可以在批量轉換前通過手機銀行、智能櫃員機、貸款經辦行等渠道進行自主轉換,選擇固定利率方式。需要提醒的是,貸款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
根據各家銀行公告,如果客戶參與的是批量轉換,之後又對轉換結果有異議,可於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過手機銀行自助轉回或與貸款經辦行協商處理。
農行公告稱,如客戶希望撤銷批量轉換,保持原合同的定價方式,可通過相關渠道申請辦理,但是撤銷操作僅能辦理一次。
根據六大行的公告,對批量轉換有異議的客戶應可以轉為原來的定價方式,並不是必須選擇固定利率。
此前有銀行人士表示,對於未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屆時銀行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要求執行。不過,對於既不同意轉為LPR定價,也不選擇固定利率的存量房貸,央行目前並沒有相關細則出台。供圖/視覺中國
提示
各大銀行對利率調整日規定不一樣
北京青年報記者仔細研讀六大行的公告,發現他們對於利率調整日的規定並不完全一致。此前,我國大部分存量房貸的重定價周期都是一年,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或者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
根據六大行的公告,建行、交行和郵儲都規定利率調整周期、利率調整日與原合同保持不變。中行的重定價周期統一轉換為12個月,重定價日也與原合同保持不變。農行的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均保持原合同約定不變;對於重定價周期短於1年的貸款,重定價周期調整為1年。
只有工行的重定價日調整為貸款發放日對應日,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上述加點值重新計算確定。如定價基準轉換日與調整後的重定價日相同,則轉換日當天不進行重定價,貸款自下一個重定價日重定價。
對於重定價日是在今年9月批量轉換完成之後的客戶,今年之內就會執行最新的房貸利率;而重定價日為每年1月1日或是在此次集中調整之前的批量轉換客戶,將在明年規定時間進行調整。
舉例來說,如果客戶的貸款發放日是2010年10月9日,在今年8月26日參與了批量轉換,重定價日確定為每年10月9日,則該客戶今年10月9日就會變更定價基準,進行第一次重定價,要按照今年9月20日公布的LPR值計算貸款執行利率;如果客戶的重定價日為每年6月10日,參與此次批量轉化後不變,直到2021年6月10日才進行第一次重定價,到時將以2021年5月的LPR計算實際利率。
本組文/本報記者 程捷
E. 個人房貸將於何時統一轉換為LPR定價
個人房貸將於2020年8月25日起統一轉換為LPR定價。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郵儲銀行8月12日均發布《關於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LPR的公告》,公告均表示,將於2020年8月25日起,對符合轉換條件但尚未辦理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為LPR。
也就是說,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或已簽訂合同未發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辦理定價基準轉換的存量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含個人商用房貸款,不含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貼息貸款),五大行將統一自2020年8月25日起批量轉換,無需自己進行任何操作了。
另一家國有銀行交通銀行則在7月20日就發布了浮動利率房貸定價基準批量轉換的公告,於2020年8月21日對尚未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動利率房貸,統一調整為LPR浮動利率加減點方式。
(5)個人住房貸款lpr轉換公告擴展閱讀
國有大行批量轉換的規則
按照此前央行的規定,3月1日啟動的包括房貸在內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原則上至8月31日結束,各家銀行基本上要求客戶通過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等線上渠道自助辦理業務,而在隨著轉換時間接近結束,國有大行為進一步推動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選擇了批量轉換。
國有大行此次批量轉換的規則基本一致,包括了:
(一)轉換時點等價轉換,加點數值(可為負值)為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的LPR的差值。
(二)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
(三)利率調整周期、利率調整日與原合同保持不變;從轉換時點至第一個利率調整日(不含)利率水平不變;在每個利率調整日,貸款利率水平由利率調整日前一日的相應期限LPR與轉換時確定的加點數值計算確定。
如果你不想批量轉換,而是想保持原合同的定價方式,則可以在各家銀行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掌銀、網銀、客服或者原貸款經辦行進行登記。
F. 個人住房貸款轉換lpr簡訊會提到本人名字嗎
肯定不會的,他會主動發到這個手機號碼上面,但不會提及名字
G. 我沒房貸為什麼還會收到個人住房貸款轉換lpr的簡訊
大概率是你所使用的手機號碼的前任機主在銀行辦理了住房貸款;後更換了手機號碼但並未去銀行做更改。故銀行發利率轉換通知時默認了機主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