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後買房是用女方的公積金貸款還房款離婚時房產怎麼分
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雖然是用一方的公積金歸還房貸,但是法律上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理論上一人一半。
不過建議協商解決,盡量照顧一下女方。
B. 公積金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
適逢年底,不少朋友對於公積金的問題也是格外關注,總結了近期網友們較為關注的幾大問題與諸位分享。
熱心網友張女士咨詢,她與愛人正協議離婚,對方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依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從性質看,作為一種個人積蓄、單位資助、統一管理、專項使用的住房長期儲金,一部分從個人每月工資中扣繳,另一部分是單位為個人繳存,屬於工資的一部分,住房補貼也是工資的一部分。因此,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屬於「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患重大疾病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據了解,購買預售商品房、現房或二手住房、經適房、集資合作建房,建房,大修,翻修,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租賃自住住房,出境定居,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能再就業滿3年或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退休,職工死亡,非本市戶籍及本市農村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支付既有住宅安裝電梯費用,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重大疾病等17種情形的,職工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申請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存摺、結婚證(配偶提取時需提供)、戶口本(家庭成員提取時需提供)的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根據符合的提取情形,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復印件1份,帶原件備查)。
公積金提取額度不能超過實際支出
通常提取公積金的額度是多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職工提取額度需要經過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審批,並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如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安裝電梯、租賃自住住房和享受低保的,根據證明材料發出的時間,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可在一年內申請提取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
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及其家庭成員首次提取時可以提取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但不能超過首期付款。以後每滿一年的總提取額度不能超過當年發生的住房支出。若提前償還貸款的,不得提取超過所償還貸款本息的總額。
此外,職工因重大疾病提取可在一年內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提取的公積金額度不得超過當期支付醫院相關醫療費用的自費部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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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婚後公積金貸款買房屬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屬於。共同財產的定義一般是指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包括夫妻雙方或另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所以說婚後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是屬於共同財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D. 公積金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
公積金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有: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住房公積金的作用有:
1、提高員工收入;
2、降低貸款利率,住房公積金貸款產生的利率低於銀行其他類型的貸款;
3、無稅收負擔,住房公積金雖然屬於職工個人所有,但是不計算在應納稅所得額中;
4、減輕職工負擔,住房公積金是用於職工購買、裝修、建造房屋時的儲備資金,能夠減輕職工購買房產的資金壓力。
5、提供養老的保障;
6、解決職工租房問題。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 用一方公積金貸款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讀者問:我與吳某是大學同學,畢業後我進了國家事業單位,他進了一家外資企業。婚後不久,我們以按揭方式購買了一處76平方米的小兩居住房,產權證上寫的是雙方的名字。為了少繳納一點利息,就用我的公積金辦理了貸款,貸款期限為30年。後來,他在我們結婚第7年和同事玩起了辦公室戀情,甚至發展到同居的地步。我決定與他離婚。請問,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律師解答:你作為國家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享有住房公積金福利,從表面上看,住房公積金是你的個人財產。實際上《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各種福利性收入、補貼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更加明確: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此可見你用夫妻共同財產——住房公積金辦理貸款取得的房子當然算夫妻共同財產。不過,根據《婚姻法》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遭遇背叛的你對離婚沒有過錯,可以要求取得房子的大部分甚至全部產權作為損害賠償。只要你能證明吳某和別人同居,他做了錯事還想平分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可能的。
F. 婚前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具體得看情況:1、婚前首付買房,婚後還貸,此房產屬於該個人婚前財產,但是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房產證上寫你的名字,表示此房產是你個人婚前財產,但是婚後還貸部分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3、房產證上寫你和你媽名字,表示此房產歸你和你媽兩人所以,但是婚後還貸部分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G. 婚前女方用個人公積金貸款買房,婚後屬於共有財產嗎
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登記在誰名下房子就歸誰;
但是婚後共同還貸部分,要按比例給另一方補償。至於補償多少,沒有規定。
H. 婚前父母首付,婚後用女方公積金貸款但還是父母還貸款,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丶如果房產證上是你父母的名字,那這個房子就不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屬於你父母的財產。
二丶如果房產證上是寫的你一個人的名字,那就屬於你的婚前財產,婚後房產增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I. 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住房公積金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哪怕它只在一個人的賬戶里。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就行分割的。
二、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為中國內地的一種用於住房的社會福利。它屬於職工基本福利「五險一金」中的「一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以及裝修自住住房。繳存分為兩部分,即職工個人繳存部分和所在單位繳存部分,兩部分數額相等,均匯入個人帳戶;繳存之後全部歸屬於職工個人所有,並設有個人住房公積金專門個人帳戶。個人繳存比例不低於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可以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利率較商業貸款利率低。但職工在繳存公積金期間,非《公積金管理條例》中所明示的原因外,不得提取公積金。
我國《婚姻法》中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解釋,指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共同所有的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因此,根據以上規定可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共同所有的財產,在離婚時,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9)女方用公積金貸款算夫妻共同財產嗎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級別規定,A級最高能貸80萬,AA級最高能貸92萬,AAA級最高能貸104萬。公積金貸款年限為最高30年,以夫妻雙方年齡大的為准,年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70,且與樓齡也有關系,磚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47,鋼混結構的樓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能超過57。
具體貸款額度為:一是不得超出個人還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繳存額/借款人公積繳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借款人配偶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7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備償還貸款本息後月均收入不低於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公積金貸款年限: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年限為30年。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即男職工可貸到65歲,女職工可以貸到6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