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銀行貸款可以轉給個人使用嗎
不可以,需要報銷憑證的
⑵ 公司向個人貸款,貸款轉入個人賬戶可以嗎
當然可以,只不過貸款合同需要寫明是貸款人指定的賬戶。
⑶ 我公司向農行貸款,弄了受託支付。錢銀行直接打到了受託支付幾個人的賬戶,那我們公司賬務如何處理
那些錢如果不到你公司賬上,那隻能算成是借出款項了,需要補個借據。
⑷ 企業可以借款給個人嗎
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法律規定,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因此,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但必須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⑸ 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嗎
一、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但是需要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
二、如果借款建議開支票轉賬,如果金額較少可以寫借條,金額較多建議寫借款協議。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管人員的禁止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⑹ 用公司名義貸款錢可以打到法人個人賬戶上嗎
用公司名義貸款錢當然是不可以打到法人個人賬戶。以公司的名義貸款的錢,當然必須要打到公司的賬戶上,當然是不可以打到法人的個人賬戶,如果打到法人個人賬戶,很可能就變成個人的錢了。
⑺ 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嗎
企業可以向個人借款。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⑻ 貸款受託支付可以付給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以外的人嗎
貸款受託支付可以付給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以外的人只要作為抵押物的話,那麼可以進行貸款受託支付的方式你們可以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