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一方不還貸怎麼辦
摘要 我國婚姻法有相關的規定:
B. 買房首付了按揭貸款下不來 夫妻一方徵信過不了怎麼辦,
一般辦理貸款需要提供共同還款人,夫妻雙方作為共同還款人,一方徵信記錄有問題,銀行不會受理貸款申請,需要有問題一方還清欠款,繳納滯納罰金,辦理完畢手續之後,五年後銀行系統自動清理不良記錄,此時才可以辦理貸款。
夫妻兩人有一個是信用不良,那麼可以進行離婚後,徵信記錄良好的一方再進行貸款,一般不建議那麼做,後續會產生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共同還款人是指在借款人無力償還銀行本息時的第二還款人,只有債務沒有權利,是主債務人之一。
在不經過法律訴訟在借款人無力償還銀行債務時,可以直接要求共同還款人履行還償借款人銀行債務的義務。
般共同還款人是在銀行認為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不足、存在無法按時足量還款的可能性,因此要求借款人找共同還款人
C. 夫妻一方有銀行不良記錄不能貸款買房怎麼辦
國家目前致力於構建誠信社會,個人良好的信用,就是資源和財富,一旦失信,無法辦理貸款、信用卡,甚至連乘高鐵、坐飛機都不行。既然有了不良記錄,就要想方設法消除。把所欠的貸款、信用卡還清,五年後個人信用就可以洗白了。此前買房貸款辦不了,想辦法找親友先湊一下試試。
D. 夫妻一方不同意貸款買房,能貸款嗎
法律分析:如果須貸款貸款,一方不同意買方,當然也不同意申請按揭貸款,就不能貸款買房,除非一方從民間借貸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 買房子夫妻一方徵信不好怎麼辦
徵信不好主要看是什麼情況了,如果是有逾期,只要不連續超過90天的,並且沒有當前逾期的,那麼買房是沒有啥問題的,如果有當前逾期的,那麼就辦理不了貸款了。還有一種就是網貸記錄過多,導致徵信報告花的情況,那麼基本也是和房貸無緣了,銀行評估過不了的,因為幾千元都要網貸的,如果房貸批了,銀行更是怕你還不出來。
F.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一方一直不交房貸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G. 婚後買房,夫妻其中一方不能到現場簽字貸款。該怎麼辦
公證處辦理委託書,委託給另外一方處理相關事宜
H. 婚後買房,夫妻其中一方不能到現場簽字貸款。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