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雙方共同貸款 需要另一方的收入證明嗎
如果一方的收入證明足夠就不用雙方的,稱「混合貸款」。指在國際經濟關系中,一個國家以政府的長期低息貸款、銀行的一般商業信貸以及出口信貸等多種方式向另一個國家的某一個或多個建設項目提供的貸款。
指一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若干個單位或若干個建設項目同時提供的一攬子貸款.貸款協定可以由貸款方與借款方總訂,也可由貸款方與每一個借款方分訂。
在申請信用卡或者辦理其他銀行業務的時候,收入證明是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收入證明。
許多人在要求單位開具收入證明的時候並不知道標準的收入證明是什麼樣的格式,導致很多收入證明無法使用。 它是在信用卡審核時初始信用額度的主要參考內容之一,直接反應辦理人的還款能力。
㈡ 准備離婚了,夫妻一方要貸款,但是需要雙方收入證明,可以給嗎
如果離婚後不想償還貸款的話,建議不給。您為對方貸款准備材料的行為,可能會被認為具有共同借款的合意,在離婚後,如果對方無力償還,債權人可能會起訴您,要求您償還。
對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准,我國《民法典》也作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分為以下三個層次:
第一,基於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其表現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簽字,也可以是事後一方的追認。對於共債共簽,即能在家庭重大財產利益的處分上保護夫妻另一方的利益,尊重其知情權和同意權,也能夠最大限度減少事後糾紛的發生概率。至於,事後追認的方式,可以採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通過電話錄音、簡訊、微信、郵件等方式進行判斷。
第二,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此類債務主要是日常家事代理范疇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生活過程中產生,以婚姻關系為基礎,一般包括正常的吃穿用度、子女撫養教育經費、老人贍養費、家庭成員的醫療費等,對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應當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且債權人不能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除因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權形成日常家事債務外,還會與第三人形成其他債權債務關系,如大額借貸、贈與、不動產買賣等。為保護債務人的配偶一方合法權益,法律明確規定此種情況下所負債務原則上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債權人能舉證證明該債務用於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㈢ 准備離婚了,夫妻一方要貸款,但是需要雙方收入證明,可以給嗎
如果真的要離婚,這個證明就不能給了。婚內財產共同擁有,婚內債務也要共同承擔。沒有離婚前的貸款,屬於你們共同債務,將來l離婚時,你要分一部分債務的。
㈣ 辦房屋貸款手續一定要夫妻雙方收入證明嗎
必須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就像別人說的那怕弄個假的,只要能矇混過關,因為涉及到夫妻共同還款的問題,也是你對此房的共有權和處置權的證明,不是挑撥你們夫妻哈,呵呵。
㈤ 夫妻雙方貸款購房需要雙方的收入證明嗎
如果是以雙方的名義貸款需要雙方收入證明。以一個人的名義貸款,房產證寫不管寫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兩個人的名字都不需要雙方收入證明。
㈥ 夫妻辦房貸時,必須要有雙方的收入證明嗎
要的
㈦ 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嗎
不需要。
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㈧ 買房貸款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嗎
若准備通過招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需滿足當地購房政策,年齡加貸款年限不得超過70歲。同時,需提供用途證明、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證明材料。具體情況請聯系個貸經理咨詢。
㈨ 公積金貸款必須要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嗎
如果是已婚申請公積金貸款則需要提供夫妻雙方的證明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