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積金交滿一年的,能不能貸款,能貸款多少夫妻雙方都有公積金的最高能貸多少錢
連續交了12月以上,賬戶處於繳存,是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或是提取手續,
需要憑購房合同,首付票據,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單位財會或是公積金開戶行,咨詢辦理
貸款額度。是依據你繳納數額,年收入情況,等因素決定,
估算方式,是你賬戶余額乘以20倍,個人40萬封頂,
如,你賬戶余額1萬,你可以申請20萬貸款額度,
你賬戶有5萬,你只能申請40萬額度貸款
夫妻倆都有公積金,可以申請80萬額度。
B. 兩個人都有住房公積金,可以共同還貸嗎,最高可以貸款多少
夫妻雙方是可以共同還貸的,以兩個人的月繳總額去還款。至於能夠貸款多少錢,各地省到各市都不一樣,看當地的政策。
但是如果不是屬於同一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話,就只能一方貸款,另一方每年到公積金中心提取一次公積金用來還款。
(2)夫妻都有公積金最多能貸款多少擴展閱讀:
每月還款優先從借款人公積金賬戶扣劃當月還款額,若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小於當月還款額時,直接從配偶的公積金賬戶扣劃當月還款額;
若配偶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小於當月還款額時,直接從還貸的銀行賬戶中扣劃當月還款額,待夫妻雙方中任意人賬戶余額大於當月還款額時,再從其賬戶中扣劃當月還款額。
C. 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多少
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多少?據小編了解,根據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倍數、貸款最高限額和貸款比例三個條件分別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額度。
1、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最高可貸額度
計算公式為:(公積金賬戶余額+公積金月繳存額×2×至法定退休月數)×2
2、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可貸額度
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5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80萬元。但公積金貸款額和貸款者每月交款額、個人信用情況有關。因此目前無法確定貸款者公積金貸款額。需要提醒的是公積金貸款的前提是連續交費半年。
小編提醒: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即「主貸」和「參貸」
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為「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為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的所有者之一。
D. 夫妻兩個人公積金貸款最多可以貸多少
根據地區不一樣,夫妻最高能貸的限額也不一樣。以福州為例,根據規定,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統一按雙職工80萬元、單職工50萬元執行。同時,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與公積金繳存情況、職工年齡、家庭收入、福州個人信用評分、貸公積金貸款使用次數等因素密切相關。
E. 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有公積金,一起申請貸款最高額是多少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公積金貸款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計算方法如下: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積金貸款
F. 夫妻兩人公積金一共可以貸款多少
夫妻兩人公積金一共最高可以貸款60萬。
1、央行規定:首套房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額度為80萬;二套房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額度為60萬。
2、夫妻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夫妻雙方歷史繳存公積金額+貸款申請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的繳存的公積金)×2。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