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證抵押貸款有什麼風險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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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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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夫妻共同的房產,一方私自做房產抵押貸款,抵押合同有
是不行的,如果房子是在夫妻雙方的名下就必須要夫妻雙方簽字才可以抵押
C. 房產抵押貸款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用房子抵押貸款是目前常見的貸款方式,房產作為不動產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其用作抵押也不會影響房產的使用價值。但任何經濟行為都具有一定的風險性,作為房子的所有人,抵押貸款最大的風險在於不能按時還款所造成的銀行收房的風險。銀行作為債權人,在債務人不能按時還本付息時必然會採取執行擔保物來實現債權,而作為債務人來講,這時可能面臨自己及家人無家可歸的風險。因此,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用房產抵押貸款時,首先要選擇正規的金融機構,一些民間的貸款公司雖然放款比較快,但是利息相對較高,而且在催討債務時手段相對粗暴,程序也不符合規定。其次,要合理評估貸款用途及資金風險,尤其是用唯一的住房抵押貸款,如果資金用途風險很大,很容易出現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這樣會產生較高的逾期費用;最後,抵押房產進行拍賣時,其價格相對較低,會產生資產縮水的風險。
D. 夫妻房產抵押貸款,只有一方簽字,應該怎麼辦有沒有提前預防的措施
首先,你這個根本談不上抵押貸款。
因為,只是一張房產證放在你這里而已。他們可以掛失重新辦啊,根本沒有約束力!
如果你們簽了借款合同,那麼你可以去法院告對方,然後申請凍結屬於對方的財產。
他們離婚了,屬於他那部分的財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女方的則不可以。
你找專業人士看下你的合同有沒有問題,有問題從新叫對方簽正規合同。
盡量能要要回來,要不回來,要及時叫法院凍結對方固定資產,然後申請強制執行。
E. 用房子抵押貸款時夫妻有一方沒有簽字但是銀行同意了這合法嘛銀行承擔什麼後
銀行只要錢,法律有規定,如果抵押貸款出了問題,優先償還銀行或金融機構
F. 小舅子以自己的房子做抵押讓我老婆跟他到銀行貸款靠譜嗎,作為夫妻另一方要承擔多大分險
他拿房子做抵押貸款,自己就可以去辦理,跟你老婆有什麼關系?難道房產證上有你老婆的名字嗎?讓你老婆參與借貸,無非就是共同貸款、借用他人身份貸款、還有就是擔保貸款,都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你小舅子忘記還款、逾期、直接不還,都要你老婆來承擔還款。夫妻本來就有共同財產、共同債務,你老婆參與,表示你們夫妻一同參與,夫妻共同要承擔後果。如果,你小舅子不還款,你們夫妻也無法還款,發展到最後,銀行直接以詐騙起訴,要坐牢的。
G. 別人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以我的名義貸款,我將承擔怎樣的風險
以你的名義貸款,抵押物是別人的房子,如果貸款一旦成立,你就要開始承擔還款的責任(不是風險而是責任),萬一到時沒有歸還,被起訴到法院,那你可能還要承擔騙取貸款的風險,因為抵押物不是屬於你的財產,而是別人的,你用別人的東西來騙取貸款。
H. 老公拿他房子抵押貸款,夫妻雙方都簽字,妻子需要承擔責任
就是說妻子在這套房產中的份額也被抵押了。
I. 房產證二次抵押貸款的款項,只有一方去辦理,夫妻雙方要共同承擔責任嗎
即使是二次抵押也必須是夫妻雙方出面才能辦理,因為房產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J. 夫妻共同的房產,有一方的名字,有名字的一方私自做房產抵押貸款,抵押合同有效嗎
房產上只登記了抵押人的姓名,抵押合同成立,在不動產登記結構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第一百八十七條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