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房用組合貸款,公積金方面用夫妻的名義,請問商貸那部分可以一個人的名義嗎
不可以,組合貸款人名必須一致,即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名字相同。
② 公積金夫妻組合貸款中主貸人和次貸人有何區別
你們辦理的應該是組合貸款,公積金賬戶里的金額既可以沖公積金貸款,也可以沖商業貸款,只是組合貸款優先沖還公積金貸款。只要你辦理過住房公積金沖還貸申請,那你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會按你所選擇的沖還貸方式優先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後,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仍有餘額的,繼續沖還商業住房貸款的本息。
你們沖還貸的順序是:主貸人的基本公積金帳戶余額、補充公積金帳戶余額;參貸人的基本公積金帳戶余額、補充公積金帳戶余額,如這四個賬戶都無金額的話會從您簽借款合同時和貸款銀行約定的還款卡中扣除。
③ 公積金夫妻組合貸款 兩個人必須是一個行的嗎
你的問題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組合貸款是指貸款里一部分是商業貸款,一部分是公積金貸款。假如你買的房子是200萬,那麼貸款七成的話就是140萬元,公積金貸款是有上限的,如果你們所處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上限是40萬元的話,那麼你另外100萬元就得通過商業貸款了,這就叫組合貸款。
還有一個規定就是,夫妻雙方如果一方有公積金的,可以貸30萬元,雙方有公積金的,就可以貸40萬元,當然這是我們這邊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你們那邊也一樣,金額不同而已,你咨詢一下。
④ 公積金夫妻一起貸款是各自貸款額相加嗎
公積金夫妻一起貸款不是雙方貸款額相加。
公積金扣款夫妻不可以同時扣,只有一方銀行卡余額不足時,才會累計從配偶方銀行卡扣除剩下月供。因為在辦理公積金貸款時,夫妻之間可以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一個是主貸人,一個是次貸人,系統在扣款時,會優先扣除主貸人的還款銀行卡,只有在系統扣款時,主貸人綁定的銀行卡不足還清本月月供,才會扣除次貸人的還款銀行卡。
公積金貸款條件具體如下: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⑤ 夫妻雙方組合貸款買房後能再取現嗎
.如果登記後可以支配夫妻雙方的公積金但不能取現,可做余額還款。
⑥ 夫妻公積金可以組合貸款嗎
可以,組合貸款是指,符合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又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同時還可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借款人以所購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或其他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作為抵押可同時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
申請組合貸款,初審手續與公積金貸款相同。初審通過後,借款人到銀行辦理公積金貸款其它手續時,要按照銀行要求填寫商業貸款部分的借款申請表並辦理有關手續。兩部分貸款審批完成後,同時由銀行撥付到售房單位帳戶。在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貸款期限、借款日期和還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過執行不同的利率。
⑦ 夫妻兩共同貸款,組合貸款,每月還款時兩人的公積金都可以用來還貸嗎
貸款合同上的主買房人可以用公積金還款,另一方可以提取公積金然後再還房貸。需要准備以下文件就可以提取公積金還貸款,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⑧ 夫妻組合貸款買房,老公商貸,老婆公積金貸款,雙方都需要流水嗎
雙方貸款的話,老公是商貸是需要銀行流水的,老婆是公積金就不需要
⑨ 我與今年10月8號辦理了組合貸款,夫妻雙方的公積金和商貸。公積金的貸款在11月12號下來了,而商貸
正常吧
⑩ 婚後買房註明單獨所有,但是組合貸款用的是雙方的公積金貸,離婚會有爭議嗎
婚後買房肯定是要雙方的共同的利益,不可能單獨給一方,因為這種做法非常的自私,違背了夫妻結婚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