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買房,有貸款,父母幫還。後面跟女朋友結婚了,屬於共有財產嗎
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你父母出錢了,你既然扯你們兩口子這么較真,那就要別怪法律、別人較真了,你父母把房子給你了嗎?如果沒有,那可不是你的財產,你也別說是你們兩口子的共同財產,還有你父母的份呢
❷ 婚前他父母貸款買房 婚後他父母還貸 房產證是他父親的名字
您好!我國法律規定,房產證是確認房產歸屬的唯一合法有效證據。婚前他父母貸款買的房,婚後他父母還貸,房產證是他父親的名字,就足以證明該套房產屬於他父母的夫妻共有財產。當初口頭承諾該套房產是給你們買的,那是因為你們是夫妻。如果你們離婚,夫妻關系不再存在,房產給你們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口頭承諾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們離婚,作為他的前妻,是得不到該套房產半個平方米所有權的。謝謝閱讀!
❸ 婚前買房,婚後父母幫還貸,離婚怎麼分
首付和房貸有父母出資的話,那麼離婚後房產也貴出資一方。但要保留有出資但已經證據才行。
❹ 我婚前用父母的房子抵押,貸了一百多萬的商業貸款,但是我個人不想告訴別人。馬上要結婚了,男方會知道我
問:我婚前用父母的房子抵押,貸了一百多萬的商業貸款,但是我個人不想告訴別人。馬上要結婚了,男方會知道我的貸款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商業貸款一般不能能轉公積金貸款,如果公積金一直在交,每年有一次機會將公積金開成轉賬支票去提前還商貸。貸款類型是不能轉換的,申請了商業貸款就不能改成公積金貸款了。
二、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條件
(一)轉貸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同意提前結清原商貸余額;
(三)原商貸發放後已正常還款6個月及以上,貸款期間還款正常、無逾期貸款,並提供由貸款銀行出具的原商貸正常還款記錄和貸款余額證明;
(四)原商貸所購房屋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五)轉貸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同意由受託銀行查詢並列印個人信用徵信報告,並符合管理中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信用審核標准》(以下稱信用審核標准);
(六)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提供經濟收入證明應同時附上近期6個月及以上的工資[包括獎金]收入流水明細或個人納稅記錄);
(七)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且無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八)同意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機構提供轉公積金貸款擔保;
(九)原商貸借款人為單身,在申請轉公積金貸款時已結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雙方約定原商貸所購房屋產權共有的公證書及共同還款聲明;
(十)原商貸借款人已離異,經法院判決或裁定、或離婚協議中明確其房屋產權歸屬已不在原商貸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貸借款人或配偶都不能辦理轉公積金貸款;
(十一)原商貸房屋購買人為父母子女(不包括與多個子女)聯名購買的,可以申請辦理轉公積金貸款,但必須共同簽訂轉公積金貸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權人同意將房屋用作公積金貸款抵押且共同還款的具結書,並進行公證。父母子女直系親屬關系的認定,以戶口薄、戶籍管轄部門的證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認定方式為准;
(十二)原商貸借款人未繳存公積金、其配偶方正常繳交公積金並符合轉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以辦理轉貸。
❺ 女方婚前由父母出首付買房,並還貸款,婚後由父母還貸款,會不會被認作是夫妻共同財產
你好,雙方之間沒有明確的協議的話,婚後的所貸款的部分,應該是屬於夫妻的二人的共同財產的啊。
婚前女方父母出的首付,屬於對該女方的個人贈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還的貸款屬於對於夫妻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
因為: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不清楚 具體 財產分配與擁有情形時,較清楚是去 去 問哈 律-師 的 啊。例如啊~~http://tieba..com/p/4889271296 ==的 法律 工作者 的喔
❻ 結婚前用公積金給父母買房
這個算婚前財產吧但是你用公積金完全是你個人意願你媳婦不會干涉的你可以放心的
❼ 女方沒結婚前貸款給父母買一套房,婚後用自己工資還貸,那還是父母的房子嗎
這一些都是屬於這一個女人自己的婚前財產來的,之後還的那一些工資是屬於婚內財產,其他的都是屬於他個人的
❽ 婚前貸款買房然後一直父母還貸款,結婚後也是父母還,如果離婚,女方能分到房產嗎父母有還貸證明!
你好,根據你的問題描述,房子是婚前男方貸款購買且男方父母婚後還貸,你們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如果有約定依照約定處理;對於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精神,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即如果父母買房後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一方的,則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從現實國情看,子女剛參加工作缺乏經濟能力,無力獨自負擔買房費用,而父母基於對子女的親情,往往自願出資為子女購置房屋。大多數父母出資的目的是要解決或改善子女的居住條件,希望讓子女生活更加幸福,所以一般情況下父母買房是贈與子女,加上我國對於房屋實行登記所有制,在出資購房後父母將不動產登記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認定為父母將出資確定贈與給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比較符合當事人本意,也符合法律規定的精神。所以如果房產登記的是男方名字,則應認定為男方父母買房贈與自己的子女,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離婚時便不予分割,女方是不能分到房產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❾ 婚前買房,婚後父母幫還貸,離婚怎麼分
父母要用以自己名字開立的銀行卡來付月供,即以轉賬的方式交每個月的房貸,這樣就可以證明是父母在交房貸。
主要看房產證的名字。婚後還貸部分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看證據了。
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這房產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會分割房產。
如果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則要看購房時間,是婚前還是婚後,婚前購房,房產證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則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不參與分割。婚前購房,寫的夫妻雙方的名字,則是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寫的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如果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則要看購房時間,是婚前還是婚後,婚前購房,房產證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則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不參與分割。
(9)婚前幫父母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認定為房屋登記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就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無需再有其他書面約定。而實踐中還存在著,一方婚前所購個人房屋結婚時尚存在銀行貸款,主貸人的父母在婚後幫助還貸的情況。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指出: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表示是贈與雙方的。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說,婚前買房,如果男方父母出全資買房,也沒有明確表示房屋是贈與夫妻二人,那麼房子是沒有女方份額的。但是,如果是婚後男方父母全資買房,沒有明確表示是贈予男方一人的話,房子是贈予夫妻二人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