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父母貸款給買的房子,貸款父母在還,名字是子女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么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說結婚後購房:無論房產證登記是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並且即使是父母還在還款也是屬於父母贈與子女的,除非有特殊說明。
Ⅱ 父母首付子女貸款買房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主要看房子是否是婚後購買的還是婚前購買的,如果是婚後將會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可看產權證件是登記是誰的姓名。《婚姻法解釋(三)》公開徵求意見反饋的情況看,作為出資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們擔心因子女離婚而導致家庭財產流失。在實際生活中,父母出資為子女結婚購房往往傾注全部積蓄,一般也不會與子女簽署書面協議,如果離婚時一概將房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勢必違背了父母為子女購房的初衷和意願,實際上也侵害了出資購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購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視為父母明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比較合情合理,多數人在反饋的意見中對此表示贊同,認為這樣處理兼顧了中國國情與社會常理,有助於糾紛的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Ⅲ 婚後父母出錢買的房子,我付的貸款,算是共同財產么
應該是有權利,但是你可以看看和律師溝通下因為是她的出軌才導致的離婚,無過錯方也就是你可以提出一些優勢的條件的。
Ⅳ 父母的房子給兒子結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都是差不多的。
婚前得到的遺產和贈與都是個人財產,在離婚的時候不用分給對方。
婚後得到的遺產和贈與在沒有特別說明的情況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進行財產分割。舉例會更加容易理解:如果老人去世沒有留下遺囑,繼承的方式就是法定繼承,那麼繼承來的遺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老人留有遺囑,說財產留給丈夫或妻子多少多少,那麼該財產只屬於丈夫或妻子一人,離婚時不用分給對方。贈與也一樣,贈與時不加說明或是贈與合同上說給夫妻的,那麼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說在贈與合同上寫了是贈給誰誰的,那麼這是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給對方。
得有點不對,贈與和繼承的不同不在於得到的財產是全額還是部分,如果繼承人只有一人的情況下,繼承當然就是全額的。實際上,贈與和繼承的不同是得到財產的方式不同,贈與是合同成立的時候或是交付的時候生效,而繼承是被繼承人死後才生效,而且被贈與人和繼承人的范圍不一樣。
說法完全不對,父母贈與未必是共同財產,婚前贈與以及婚後明確寫明的贈與個人的財產不是共同財產,而是個人財產。另外繼承與公證不一樣,公證只能說明效力高,不能擴大繼承的范圍。說白了,就是繼承只能是有繼承權的人才可以繼承,如果在遺囑上說了給沒有繼承權的人以財產的話,那個叫做遺贈,不叫繼承或贈與!!完完全全混淆了!
Ⅳ 婚前房產房貸是我父母還款,請問婚後這部分算共同財產嗎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婚後還的那部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你那兩套房都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不會成為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不過有一套寫你們兩個人的名字就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你父母還款不可能是付現金吧,列印銀行帳單就行,如果你先生要跟你分那套有你們共同名字的房,你就讓他把你父母出資的錢還掉。
Ⅵ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按揭,房子登記在一方父母及子女名下,這個房子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首次明確了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及子女名下的,屬於父母及子女的共同財產。此種情況,視為出資方父母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 但是,如果是你父親全額付款,你沒有參與還貸,共同按揭,是沒問題的。如果你也參與按揭還貸,那你還貸部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二套房是按家庭為單位的,你已經有一套部分產權,你丈夫出資購房,就屬於第二套房。除非,你從父親那套房產權中除名。
Ⅶ 的房子,婚後仍由父母還清貸款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 產權登記上是誰的?
2 誰出資購買的?
3 有無合法的轉移證明(贈與,交換,買賣等)?
Ⅷ 幫父母還房貸,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不管是男方的父母還是女方的父母,只要幫助還房貸,這將成為婚後共同財產。
特徵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佔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例如稿費,但並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系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麼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Ⅸ 新婚姻法婚後男方首付房貸是男方父母還是共同財產嗎
一: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夫妻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情況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認定為對雙方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除外。
二:如果屬婚後購置房屋,且男方父母沒有明確表示是為男方個人出資,則出資應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所購房屋屬夫妻共同財產。
Ⅹ 幫父母還房貸,婚後屬於共同財產嗎
除父母還房貸當然不是共同財產了,不過一般情況下,很少會有人去幫父母還房貸的,尤其是結婚以後,結婚前化還是可能的,婚後一般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