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子女買房,父母可以用自己的公積金幫子女貸款嗎
父母可以用自己的公積金幫子女貸款。
根據最新公積金使用規定,子女買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未婚子女與父母共同生活的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可以提取本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子女貸款購房,父母參與共同還款的,可按公積金還貸提取方式提取,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每年提取公積金還貸本息。
(1)父母貸款給子女買房子女用去嗎擴展閱讀:
貸款額度要符合四個「不高於」:
1.不高於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即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公積金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
2.不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
3.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
4.不高於最高貸款額度。至於最高貸款額度,購買首套住房或改善型第二套普通住房,2人以上參與貸款的,繳納住房公積金可貸金額為100萬元;繳納補充住房公積金可貸金額為20萬元,總計為120萬元。
②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替還貸款嗎
子女可以做為共同還款人。借款人也就是債務人,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債務人,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
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③ 父母可以貸款給子女買房嗎
父母可以貸款給子女買房,但是前題有條件的,條件是,父母必須在六十歲前,而且身體健康,二是父母要有收入來源及長還貸款能力及支付資本。在這些達到情況下還要有低壓貨款的資本等。
④ 能不能用父母的名義買房,子女來還房貸應該如何處理呢
理論上是可以的。房子寫父母的名字,每個月你按時把錢打進月供的卡裡面去。但是我覺得寫父母的名字會出現後續的一些麻煩。
第一:你有兄弟姐妹的,你要先徵求的兄弟姐妹的同意,以免以後出現爭奪。父母名下的財產是兄弟姐妹都可以分的,這個問題要重視。
第二:就是這套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你的另一半是怎樣的態度,這個也是需要顧及好的。
第三:就是父母年齡大了,就算能批貸款下來。月供的年限也不會很長。之前我父母就像買多一套房來供,但是銀行審核他們只能供15年。供15年這個月供壓力對於你來說大不大,能不能承受的住。不要到時候供到一半斷供了,就會出現很多麻煩。暫時想到就這些。
所以我覺得還是如果能寫自己的名字的
就寫自己的名字去供。不能的話就跟家人及時做好溝通或者簽好協議之類的,雖然不好看,但是為了避免以後糾紛該做的工序還是要做的。
⑤ 父母貸款為子女買房,子女是否應該歸還
那要看看房子大產權是誰,還有現在受益人是誰,但是在法律上來講,產權是誰名字就誰來還,但是在道德上來講,子女應該來還。
⑥ 父母買房可以用子女的名義進行貸款嗎
不可以。
以上海為例,《關於切實落實上海市房地產調控精神、促進房地產金融市場有序運行的決議》要求商業銀行把控第一還款來源,嚴禁通過成年子女、(雙方)父母、前夫、前妻或其他第三方參與共同還款並承擔還款責任等方式規避調控政策,接力貸被叫停。
杭州某股份制銀行的黃經理稱,房貸期限可以做到借貸人70周歲,但類似業務很少,這類業務基本不做,因為風控要求比較嚴格,很少有符合要求的客戶。
據了解,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的年限最高是30年,還款可到70歲,並不表示70歲的老人還可以申請借房貸,而是以一個40歲的借貸者來計算,最多可以申請到30年的還貸期。
至於父母和子女共同還貸,多位銀行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這在業內叫接力貸,並非新鮮事物,國內商業銀行推出已經有十多年了。銀行主要是出於降低自身風險考慮,將原先只能夠一個人或者是夫妻雙方還款的項目,變成了一家人都可以還貸。
(6)父母貸款給子女買房子女用去嗎擴展閱讀:
杭州一房產公司銷售周先生表示,因為目前限購,子女沒有購房資格時可以用父母的名字買房,然後用接力貸解決父母不能按揭的問題。這一政策直接影響的人不多,但容易被投資投機需求利用,以躲避限購、限貸。如果把老人作為主借款人,子女承擔共同還款責任,容易造成鑽政策空子。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表示,2017年至2018年,很多城市房地產調控,執行嚴格的貸款約束,明顯抑制了樓市的多套房投資需求。但接力貸會鼓勵子女用老人的貸款資格,享受首套房待遇或者依然可以貸款,從而在事實上繞開限貸政策。
對此,部分專家建議,銀行應對借款人和共同還款人實施相同的准入要求,也即父母和子女都應具有購房資格,才可以使用接力貸產品,以避免部分投機行為。
⑦ 父母貸款買房可以寫子女的名字嗎
當然是可以的。一、父母給孩子按揭買房,可以在房產證上面只登記兒女的名字,父母作為還款人。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時,購房合同中的購買人寫兒女的名字,貸款合同中的貸款人寫父母的名字。三、這種情況下的按揭貸款購房,貸款的期限和額度,都是依據父母的年齡和還款能力來確定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⑧ 【求助】父母要貸款給子女買房,有哪些流程
這個叫共同還款人,在銀行簽貸款合同的時候會讓你簽字的。
但是有個問題是,你父母的年齡多大了?房齡多少年了?如果銀行可以給你貸款的話大概可以貸多少年,這個問題的話你可以讓中介公司去給你查詢。
如果不行的話,我覺得還是以你個人的名義去買,這樣的話你父母可以成為你的共同還款人。
⑨ 父母要貸款給子女買房,有哪些流程
買房流程
第一環節:著手准備買房
買房首先要根據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實際購買力,並根據工作生活的需要,確定房屋的區位、面積、價格、樓層、朝向等。
第二環節:挑選房源
這一環節是准備工作的延續,可以從報紙、電視、網路或相關房地產網站上查詢,購房者需要綜合三種媒體的優勢,全面細致考察房源信息。
第三環節:實地看房
選房是個技術含量很高的活兒。選房前你要對容積率、綠化率、公攤、戶型方面的基礎知識有所了解。
如購買的是現房,可以直觀地看到房屋的結構、戶型,但如果是期房則只能以戶型圖來作為選房依據。這個時候,購房者一定要學會看戶型圖。
第四項環節:談判簽訂買賣合同
確定目標後,就進入了和售房人實質性接觸的談判階段。談判簽訂買賣合同這一環節是購房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買賣雙方必須把自身的權利和義務落實到文字上,特別是有關房屋的面積、付款方式、物業狀況等關鍵條款。
第五環節:辦理貸款
目前二手房可以辦理商業貸款。根據自身的財力和所購房屋的各種條件綜合考慮貸款的額度、年限等。由中介公司協助按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貸款手續。
第六環節:辦理產權過戶
原來賣方的名字要更換成新的買房人的名字。要在中介公司的指導下准備齊相關的資料,然後權證人員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9)父母貸款給子女買房子女用去嗎擴展閱讀:
貸款買房手續程序:
1、請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2、接受銀行對您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3、接下來就可以辦理借款合同,且由銀行代辦保險。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
4、最後剩下的就是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注銷登記。
經過以上手續及流程,您就可以通過按揭得到新房子了。 通過記者以上所述您應該對按揭有了更深的認識,並且了解了辦理貸款的相關事宜,希望按揭這把鑰匙打開更多的屬於你、我、他的新房之門。
⑩ 父母貸款給子女買房,父母可以要回么
情形1: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是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相反的約定,離婚時另一方自然無權主張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購房款,剩餘房款是以按揭貸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還貸,則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登記方所有,由其繼續支付剩餘貸款。對於婚內共同還貸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產生的增值,則由得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情形2: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一般情況下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非登記方的個人財產,非登記方有權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確表示贈與登記方或者雙方之間有其他相反約定的除外。
情形3: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應認定為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約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並進一步約定了各自份額,則按約定享有產權。如果雙方對共有方式沒有進行約定,則視為等份共有。
情形4: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
應當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因為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就理解為對雙方的贈與。因為在雙方尚無婚姻關系時,即使雙方是為了結婚的目的而購房,畢竟能否結婚仍有變數。
情形5: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也應當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簡單理解為雙方父母對一方的贈與。如無其他相反約定,應認定為雙方按份共有。
情形6:婚後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這條解釋主要是考慮到我國現實國情:房價飆升,父母為子女購房往往傾其畢生之積蓄,並是在懷著對子女婚姻長久美滿的美好期許的前提下為子女出資的。在目前情況下,將此出資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較為公平。
情形7:婚後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除非有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會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情形8:婚後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
這種情形較為常見,而且爭議頗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情形9:婚後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若無其他相反約定,應當認定為對雙方的贈與。此種情形下,以認定為共同共有為宜。
情形10: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
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時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款部分應認定為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由於個人財產婚後的自然增值仍然歸個人所有,故離婚時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應判歸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