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跟父母不是一個戶口本,可以像同一家銀行申請貸款嗎
父母和個人是不同的個體,在銀行貸款也是互不影響
B. 跟父母在一個戶口本能跟父親同時貸款嗎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子女購房並申請公積金貸款的,直系血親可使用公積金賬戶余額共同還款。主貸人必須上產證,共同借款人必須是主貸人的配偶或同戶一年以上的直系親屬。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有: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購房時如果未申請公積金貸款,可在房產證發證日後的6個月內憑房產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身份證、關系證明、公積金賬戶所屬單位開具的提取證明和提取申請書等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貸款額度要符合四個「不高於」:不高於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儲存余額的倍數,即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公積金余額的20倍確定的貸款限額;不高於按照房屋總價款的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不高於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不高於高貸款額度。
C. 我和父母不在一個戶口上 我貸款買房能影響父母的低保嗎
不會的。
低保申請范圍和條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對城市貧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實行差額救助的新型社會救濟制度。
持有本市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資幫助的權利。
其主要對象是: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城市居民;
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期滿未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在職人員、下崗人員、退休人員中,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和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對於申請對象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保障:
雖符合上述保障對象的規定,但家庭日常實際生活消費明顯高於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家庭的。
D. 和父母的戶口不在一起父母名下的貸款會不會影響我購房貸款
不會影響。只要子女是擁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就不會被父母的貸款所限制,但不能作為貸款的擔保人。
E. 父子不在同一個戶口本的情況父親是被執行人、兒子貸款有影響嗎
父子不在同一個戶口本的情況下父親被執行人 兒子貸款有影響嗎 沒影響 沒有共同財產 不影響貸款 強制制執行 也不會執行兒子的財產 不能連帶
F. 我和父母不在一個戶口上 我貸款買房能影響父母的低保嗎
不影響你父母享受低保。買房住是最基本的生存條件。
G. 子女買房,還父母戶口不在一起,個可以添加父母的名字,父母是共同還貸人
只要父母有還貸能力,並且符合銀行對貸款人的要求,在父母和子女都同意的情況下是可以成為共同還貸人的。但買房合同上也得加上父母的名字作為房產擁有人。
H. 如果和自己父親不在一個戶口,如何共同公積金還貸
公積金共同還貸只限於夫妻關系,父子不能共同貸款。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貸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I. 我媽與我不在同一戶口簿她可作為共同借款人嗎
肯定不可以的了,不在同一個戶口簿,那就再法律上代表不是一家人!但是在家裡人和村裡人的眼裡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