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上加名字是否要還清貸款才可以
房屋在貸款期間,不能增加名字。只有等貸款還清後,拿到房產證,才能辦理相關手續。
按照目前法律法規規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可以以房地產權贈與、買賣或析產登記三種方式辦理:
一是贈與:假設房屋產權人張先生想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上兒子的名字,那麼他可以選擇將房屋的部分產權贈與給兒子。具體應該怎麼操作呢?第一步應先到公證部門辦理房屋的贈與公證,然後到財稅部門辦理完稅或免稅手續,再到國土房管局的測繪部門出具測繪附圖,最後持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完稅或免稅證明、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贈與公證書、身份證明等資料,到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贈與登記,增加兒子為房屋共有人。
二是買賣:想在自己的房地產權證上加上其兄弟的名字應該怎麼辦?你可以選擇將房屋的部分產權賣給自家兄弟。你可以持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身份證明等資料,到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轉移登記,增加你的兄弟為房屋共有人。
三是析產:以房屋析產登記增加房屋共有權人僅適用於夫妻之間。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選擇贈與、買賣方式外,還可以選擇房屋析產登記。你需要先到公證部門辦理房屋的夫妻析產公證手續,然後到財稅部門辦理完稅或免稅手續,再到市國土房管局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附圖,最後持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完稅或免稅證明、夫妻析產協議書、測繪附圖、原房地產權證書、身份證明等資料,再到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屋析產登記。這樣,你就能增加配偶為房屋共有人。
㈡ 買的期房按揭貸款,寫的是老公一個人的名字,明年房本就下來了,能加配偶的名字嗎,好多人說要還清貸款才
您好!是要還清貸款了才能加名字,不過你們是在婚內買的房屋,就算不加你的名字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也有你的一份,望採納
㈢ 有房有貸房產證如何加配偶名字,除了還清貸款還有其他方式嗎
在房產證前加配偶的名字,就是改變房產的產權,有各種不同的方式,涉及到產權債權以及稅率等等,房產證改名對婚前婚後以及是否有貸款,貸款是否有黃金都有不同的解釋,辦理費用也不相同。
如購房合同,寫誰的名字,房產證就是誰的。如果是按揭貸款合同,情況又不一樣,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因為按揭購房是貸款買房,按照這一原則,誰簽字貸款,就應該誰還貸款,因此貸款合同和房產證簽名應該一致,防止有些人鑽銀行的空子,利用假的貸款人,貸款買房,防止出現風險。房產證要求填寫一人的名字,也是第一業主持有,其他人只是共用房屋。房產其他人共權持有,同樣在佔有房屋那邊填的是共有,在法律上就是房產共同擁有,雙方同時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者所佔份額。婚後加名,這種情況,只要雙方攜帶必要的證件,如結婚證,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等,到房屋管轄部門登記簽字,就可以正常辦理,變更手續。
在本題中,如果沒有還清貸款,是不能加配偶名字的,沒有其他方式。
㈣ 在貸款沒還清情況下 可以加配偶名字嗎
在貸款沒還清情況下可以加配偶名字,需前往銀行辦理貸款變更手續,同配偶持身份證、結婚證、貸款合同前往即可。
該筆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㈤ 結婚之前是分期付款的,後來想還清貸款,寫上夫妻雙方名字,能加上去嗎
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但需帶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這三類證件正本及復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同時產權人要到現場根據產權變更登記處的要求,寫同意加名的書面聲明,並在聲明上簽名蓋手印。
父母子女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都將被視為份額買賣,要收取相應份額的契稅及各項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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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婚後加名字必須要還完貸款嗎
法律分析: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想加名字,涉及到房產份額的交易行為。更名按交易辦理,不僅需要把貸款還清還需要繳交交易份額的房產交易稅才能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㈦ 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加另一方名字,是否需要還清貸款才可辦理加名字還是可以直接辦理
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在未還清房貸的情況下想要加上另一方名字,需要取得銀行的同意,如果銀行不同意,則不能加名。因為按揭買房的情況下,房屋是作為擔保物抵押給了銀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屋的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除提供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他項權利證書。
綜上所述,婚後在未還清房貸的情況下想要加上另一方名字,銀行(抵押權人)具有決定權。
(7)夫妻增名需要還清貸款擴展閱讀: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㈧ 房貸沒還清的情況下,可以夫妻更名嗎
不可以。房貸未還完的情況下不能更名。
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法律術語是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變更登記的前提是房屋沒有處於權利限制狀態,比如不動產在抵押、查封、凍結等狀態下都是不能辦理變更登記的。
只有貸款還清,抵押狀態解除後,才能辦理。因為沒還完房貸前,房子是抵押給銀行物,本人無權進行所有權的變更。
㈨ 夫妻加名字 必須貸款還清才能加嗎
婚前共同購房的時候,可以添加名字。婚前房屋在一人名下,未還清貸款前是不能加名字的。
如果只有一方名字,產權屬於這一方。另一方的出資視為借貸,婚後還貸部分及相應增值屬於共同財產。
㈩ 離婚的話,房子是夫妻名字,有貸款,貸款夫妻名字,房子更名給一個人的話需要還清貸款嗎,
你好,是的。
通過你的描述,目前房屋仍然在償還銀行的貸款,也就是說房屋依然處於抵押狀態,被抵押的房產是不能對房屋所有權進行處分的。即便是離婚,雙方可以就房屋的預期歸屬以及貸款的負擔進行約定,但在未還清貸款之前,是無法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