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一方名下有房無貸款,另一方買房算二套嗎
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B. 如果夫妻離婚了,一方名下無房無貸,現在買房貸款銀行會有限制嗎
第一套房子的時候你有寫名字嗎?
貸款買房是不存在問題,主要是算不算首套房的問題!
如果除名的那套房產之前是以被除名方的名義貸款的,即便現在此人包括家庭名下無房,再貸款買房也不能享受首套房政策。
C. 婚後一方沒有參與還貸
法律分析:婚後一方沒參與還貸的,要看該房屋婚前是由一方出資還是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如為一方婚前出資購買,婚後自己還貸的,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如為夫妻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買,婚後一方還貸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對於婚後還貸部分應認定為夫妻一方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D. 夫妻一方有一個人無貸款記錄,若要離婚多長時間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E. 夫妻一方沒有貸款記錄,在廣州買房首付幾成
希望採納;
1;貸款記錄為還清還是說未結清這是兩個意思
未還清是沒有影響的
2;婚前房可以共用公積金貸款
然後在廣州買房
首付需要最少3成
注意事項:還有疑問可以向我發起提問
F. 夫妻一方沒有貸款記錄,在廣州買房首付幾成
希望採納;
1;貸款記錄為還清還是說未結清這是兩個意思 未還清是沒有影響的
2;婚前房可以共用公積金貸款 然後在廣州買房 首付需要最少3成
注意事項:還有疑問可以向我發起提問
G. 老公名額給別人銀行貸款,與妻子有沒有關系
當然有關系了。他的款項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H. 夫妻 一方 有 貸款 記錄 另一方 沒有
可以貸款的,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年齡在18到65周歲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I. 夫妻只有一方有公積金,貸款幾成首付
現在都是2成的首付第一套貸款購房,不管公積金還是銀行按揭,當然各地政策會有些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