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辦
房屋按揭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共同財產償還,也可以由雙方協商償還,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有權分割。
兩種情況:
(1)房產證上只登記一方名字。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首付部分按個人財產處理;房屋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屋增值價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如果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如果協商不成,則判給房屋登記方,對於沒有獲得房產的一方,是需要根據共同還貸數額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進行補償。
(2)房產證上登記雙方名字。房屋算是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
所以,在婚後,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貸款買的房子,首付部分屬於個人財產,而共同還貸部分,則屬於夫妻共有,雙方都有權分割。
『貳』 離婚有貸款的房子可以留給孩嗎
可以,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內約定房產歸孩子所有,貸款由雙方或者一方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經民政局備案之後,就發生了法律效力,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均應當按照離婚協議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離婚協議約定將房子給孩子的,一般是不能撤銷的,除非雙方協商一致。
首先,離婚協議具有強烈的身份關系屬性。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因此,解決夫妻財產爭議原則上應當優先適用婚姻家庭編的相關規定。
其次,根據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的規定,離婚後,一方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向法院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經審理若未發現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即若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則該協議合法有效,不得隨意撤銷,而房產贈與條款與整個離婚協議屬於同一個整體,自然也不能隨意撤銷。
最後,男、女雙方將共同財產贈與給子女與解除婚姻關系、其他共同財產的分割、離婚損害賠償等內容互為前提、互為結果,構成了一個整體。如果允許一方反悔,那麼男女雙方離婚協議的「整體性」將被破壞。在婚姻關系已經解除且不可逆的情況下如果允許當事人對於財產部分反悔將助長先離婚再惡意佔有財產之有違誠實信用的行為,也不利於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益。
因此,在離婚後一方想行使任意撤銷權單方撤銷贈與時亦應取得雙方合意,在未徵得作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無權單方撤銷贈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叄』 要離婚了,孩子我帶,有一套房子貸款的怎麼處理
可以辦理離異房產析產過戶,把住房析產過戶給你倆任何一方,需要你們倆自己協議住房產權的歸屬。
你們需要把孩子撫養問題和住房分割細則,寫進你們的離異協議,在把該協議拿去公證。
然後在貸款還清後,你倆憑雙方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住房產去拿三證,公證的離異協議,一起到該住房所屬房管,申請辦理析產過戶給一方。
至於貸款沒有還清的錢,也是你自行協議解決,規定是婚內債務,書u影你倆共有債務,需要一起清償,但是誰要房子,誰來承擔沒有還清的房貸。
『肆』 房子還有貸款未還完.夫妻離婚可以把房子過戶給小孩嗎
夫妻婚後所買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共同房產與孩子無關,如果夫妻雙方均同意,可以將房子贈與孩子。夫妻雙方可以自由處置自己的財產,但是需要注意:1、必須是夫妻一方財產或者雙方共同財產,約定第三人財產的無效。2、不能損害第三人利益
『伍』 房子還在貸款中,夫妻離婚。把房子贈與未成年子女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及費用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陸』 離婚房子歸孩子貸款誰還
法律分析:
處於按揭期的房屋是無法過戶的,房屋需要歸孩子所有,但要房貸還是要由貸款人清償的,如果夫妻是房屋貸款人的,由夫妻共同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柒』 夫妻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辦理
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於貸款尚未還清,未還清部分為雙方共同債務。基於不動產特性,只有一方能獲得房屋所有權。因此,獲得房產一方應對另一方補償。一般原則為,房產的現值減去剩餘未還貸款部分,按照所得數額的一般給予另一方補償。剩餘貸款部分,由新的房產所有人獨立償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捌』 夫妻離婚後有貸款的房子怎麼處理
離婚時,對於婚後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歸屬問題,在司法實踐中比較難處理。主要原因在於判決變更產權人,即意味著變更還貸人,如果銀行不予辦理轉按揭手續,則判決得不到執行。若將房屋判決給非產權登記名義方,實質上等於變更債務人,應徵得債權人(銀行)的同意,若銀行不同意,則無法判決。
通常情況下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雖然產權登記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無證據證明該房屋是以個人財產辦理的按揭手續,在離婚時也應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與通常意義下的房屋並無區別。銀行拒絕辦理轉按揭的手續是沒有理論依據的。
一方面,不能以未經債權人(銀行)同意而變更債務人(名義還款人)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手續。按照上述的分析,這類案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實際還貸人是夫妻雙方,並不是產權證上名義產權人或還貸人。
另一方面,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任何人作為還款名義人都不影響房屋作為抵押財產對債務進行擔保。法院在判決時也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准,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應該考慮對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堅持保護婦女利益或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進行判決。
『玖』 離婚房子怎麼過戶給未成年孩子,房子在貸款
可以公證的。想把個人未還完貸款的房產變更為夫妻共同共有,最佳的方法就是公證。在這種情況下,只要產權清晰、夫妻協商一致,公證處起草並公證,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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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蹲罡叻ü賾謔視沒橐齜ㄈ舾晌侍飩饈?(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