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替還貸款嗎
子女可以做為共同還款人。借款人也就是債務人,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債務人,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
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B. 給父母買房子,子女還貸,可以嗎算二套房嗎
你父母具備在武漢買房的資格嗎?具備就可以買房,但是只能以他們的名字貸款或全款。如果以你的名字貸款,那房產證就是你的名字,不會寫成你父母的名字,那就是二套了。還有種可能,就是房本上寫你和你父母仨人的名字,等貸款還清後,再把你的名字去掉,這樣房子就變成你父母的名字了。這也是二套。
C. 用父母名義買房然後子女還貸可以嗎還是共同
只能以父母的名義購買,如果父母沒有達到銀行貸款最高年齡也可以貸款的。現在一般銀行貸款年齡,男不超60歲,女不超55歲,都可以貸款。如因為收入證明問題,子女可以作為共同還款人,在銀行貸款資料上簽字。子女可以不顯示在房產證上。希望能幫到你。有問題可以問我,我做過相關行業。
D. 能不能用父母的名義買房,子女來還房貸應該如何處理呢
理論上是可以的。房子寫父母的名字,每個月你按時把錢打進月供的卡裡面去。但是我覺得寫父母的名字會出現後續的一些麻煩。
第一:你有兄弟姐妹的,你要先徵求的兄弟姐妹的同意,以免以後出現爭奪。父母名下的財產是兄弟姐妹都可以分的,這個問題要重視。
第二:就是這套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你的另一半是怎樣的態度,這個也是需要顧及好的。
第三:就是父母年齡大了,就算能批貸款下來。月供的年限也不會很長。之前我父母就像買多一套房來供,但是銀行審核他們只能供15年。供15年這個月供壓力對於你來說大不大,能不能承受的住。不要到時候供到一半斷供了,就會出現很多麻煩。暫時想到就這些。
所以我覺得還是如果能寫自己的名字的
就寫自己的名字去供。不能的話就跟家人及時做好溝通或者簽好協議之類的,雖然不好看,但是為了避免以後糾紛該做的工序還是要做的。
E. 父母買房可以由子女還房貸嗎
當然可以,法律上來說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就由誰來承擔房貸的到時候有房屋糾紛或者還貸責任問題,都會找主貸人。父母可以跟子女一起還房貸,在他們有餘力的情況下。以後父母這個房子產證上也可以添加子女的名字,或者最終過戶給子女。
F. 如果是父母買房,子女可以幫忙還貸款嗎
一、購房貸款只能是產權人參與借貸,當父母的還款能力達不到銀行標准時,可以提供滿足條件的子女做為擔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子女不能單獨作為借款人。
二、如果是父母已經購買的房產,子女想用房產作抵押貸款,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一起到銀行去簽定貸款合同,由子女作為借款人,父母作為抵押人共同參與,是可以辦理這樣的貸款的。
G.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貸款嗎
應該說是可以貸款的的
父母親要想買房子,而兒女子女有一定的固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那麼可以貸款幫著父母還房貸的
只要是手續正常了,並且是有一定的關系的,符合條件的都是可以的
H. 買房寫父母名字子女還貸款可以么
法律分析:房產證可以寫父母的名字,但也必須寫貸款人的名字。即出三本房產證,父母各一本,貸款人一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I. 父母買房子女共同還款 貸款怎麼算
父母買房可以子女還貸。子女可以和父母聯名購買,父母出首付,孩子還貸款。有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公積金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並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即可向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2014年部分城市對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進行了調整,其中廈門公積金貸款演算法有變[1],額度最高80萬最低20萬,並出台房產實名登記、公積金貸款按月劃付等新規。2014年10月13日,住建部、財政部及央行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收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