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被抵押貸款期間,房產證的戶主名可不可以變更或改變
房屋抵押貸款期間房產證的戶主名不可以變更或改變。
㈡ 夫妻間怎樣過戶正在還貸款的房子
夫妻之間過戶正在還貸款的房子,應該准備好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和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地產權利證書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等方式過戶。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正在還貸款的可以通過轉按揭交易轉按揭是指將房屋產權人(上家)欠銀行的貸款轉讓給下家,原抵押關系解除,下家以所購房屋重新向銀行作抵押。或者非轉按揭交易不通過轉按揭的方式轉讓按揭房。債權人繼續還貸款,但需要證明原房主有能力償還清楚願貸款金額。
房產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去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帶上房產證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去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原房主夫妻雙方到場: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證、契證、結婚證(單身的需要單身證明)買的人只要帶上身份證就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8、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2)夫妻抵押貸款的房屋能變更嗎擴展閱讀:
按揭房過戶轉按揭的條件及過程
1、按揭銀行允許提前還貸並開設了轉按揭業務,有指定的轉按揭擔保機構;
2、下傢具備銀行規定的貸款條件;
3、下家的貸款額度受到限制,一般來說,若下家欲貸款數額超過或明顯低於轉按揭的貸款數額,則難以成功。
4、其交易過程可以概括為:居間委託———前期審查———簽訂買賣合同———轉按揭申請———過戶抵押。
按揭房過戶非轉按揭的條件及過程
1、貸款銀行沒有轉按揭業務;
2、下家無需貸款或貸款數額要超過原貸款數額,或者欲貸數額明顯少於原貸款數額;
3、上家需要在短期內完成交易。
4、實踐中又有兩種操作方案,一是買賣合同簽訂後上家自行還貸,二是買賣合同簽訂後上家用下家的首付款還貸。因此,非轉按揭交易的實質是,簽訂轉讓合同還貸後再交易過戶。相對於轉按揭,這樣交易更靈活、方便。
㈢ 婚後有抵押房產,可以辦理夫妻更名嗎
抵押房產,是不能辦理夫妻更名的,因為抵押是經過登記的,已經轉換為他項權證書,房產登記部門是不可能給辦理更名手續的。
辦理更名手續,必須在抵押解除後,才能辦理。
㈣ 房子有貸款夫妻間可以更名嗎
貸款沒還清的房子,夫妻間不能過戶。
主要原因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房地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抵押期間房地產權轉移或變更的,當事人應自轉移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抵押權人同意其轉移變更的證明文件,到原登記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或變更登記。
這個抵押權人就是你貸款的銀行,所以你想過戶必須經過貸款銀行同意,銀行在你貸款未還清之前是不會同意你過戶的,即便是夫妻之間也不行。只有還清銀行貸款,從銀行贖回產權,才可以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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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㈤ 夫妻房產如何在抵押貸款和要離婚的情況下實現更名或過戶
第一、婚前我自己購置了一套房產,我的理解一直是這是我的個人財產,即使我離婚了這套房產也屬於我,我愛人沒有任何主張的權利,但是我朋友說這套房產結婚5年後就屬於共同財產了。請問是否如此?我的理解正確嗎?
:是你個人財產。不會轉化。
第二、婚後我和丈夫買了另一套房產。目前兩人分居。出於對我的歉疚他一直表示離婚後要將房產完全給我。該房產目前處於抵押貸款中,房主的名字當時登記了他的名字。為免夜長夢多,我希望盡快落實這事。我咨詢過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說夫妻婚姻期間的房產如果想辦理更名,則必須抵押貸款全部還清辦理注銷抵押後才能辦理更名。那麼我想我是否可以通過公證的形式來確保我的權益呢?
:可在離婚協議中具體約定此事。
我想公證的內容就是如果我們離婚,該房產雙方同意一切權利屬於女方所有。但是公證處會作這樣的公證嗎?
:可去公證處咨詢,原則上離婚後可以做。
如果公證處不做,那我還有別的辦法嗎?是否可以我們雙方之間簽一個協議,表示如果離婚後房產歸女方所有,但是這樣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當然可以。
我在准備和簽署協議的時候又需要注意哪些條款才能保證協議的法律效力並達到我的目的?
:與當地律師面談吧。
㈥ 被抵押貸款的房產能變成夫妻共有嗎
此房產要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本身就是共同財產,要是婚前取得,那就是更人財產了,即使離婚的時候也不會分割,要想以防不備可以咨詢當地公證處,是否可以公證,再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增加共有人
㈦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後可以房產證更名嗎
可以。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屋的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除提供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他項權利證書。
㈧ 房子有貸款夫妻可以更名嗎
您好,等房產證下來了之後,帶上有效材料,就可以到房管局去辦理更名手續。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稅。但需帶好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這三類證件正本及復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同時產權人要到現場根據產權變更登記處的要求,寫同意加名的書面聲明,並在聲明上簽名蓋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