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老公用我的房產證貸了款現在還不上我想和她離婚會不會承擔債務
你老公用你的房產證貸款,你們要實在夫妻是貸款都市兩個人的債務,所以你也有責任還的
② 房產證是夫妻的名字,銀行貸款是妻子的名字,逾期不還款老公有責任嗎
房子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何況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
所以你們夫妻都是有返款員的義務的,就算銀行貸款是你妻子的名字,你也需要還款。
西塞如果不還的話,那麼債務肯定是要落到你頭上。
③ 老公貸款老婆簽字承擔的是什麼責任,房權證寫的是老公名字,老婆為了證實夫妻關
您好,老公貸款老婆簽字,老婆就要和老婆共同還貸。這筆錢就是夫妻共同債務。
無論房產證是否有您的名字,這套房都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關於這套房的貸款是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你們夫妻是需要一起還的。
在離婚的時候,你們可以先自行協商該房屋的歸屬,如果協商不成的話,由法院按照相關法規和事實去判決這套房的歸屬問題。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如果協議不成或者沒有協議的話。依照民法的基本原則,對共同共有的財產應當均等分割。
在婚姻存續期間,無論房子在誰的名下的,只要房子在婚姻存續期間是雙方共同購買的,這套房子就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關於離婚後,這套房的歸屬問題的話,可以協議房子歸女方個人所有,女方給予男方適當的雙方接受的補償。如果協議不成的話,您起訴到法院的話,人民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去判決財產的歸屬。大概率房子也會判給女方,並且讓您給予給男方一定的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④ 房子是我一個人的,如果我老公要用我的房子做抵押貸款,以後會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房子是你一個人的,就是你一個人的財產,辦抵押貸款,是你們夫妻共同債務,房子還是你的
⑤ 婚後房產有貸款(共同還貸),但房產證上只有老公一個人的名字,是夫妻共有財產嗎
是夫妻共有財產 加上你名字唯一好處是你老公賣房子你知道 建議不要加了 真的影響感情
⑥ 拿個人房產證給老公貸款屬於個人債務嗎有什麼辦法變成共同債務
需要您搜集相關證據,證明借款沒有用於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⑦ 老公欠款我貸款買房房子會收走嗎
法律分析:老公欠款我貸款買房房子會收走的。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還,反之亦然是不屬於的。不需要還,不過需要證據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⑧ 老公以他個人名譽向銀行貸款,如果我跟他離婚,這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借的債務,如果不是因為本人個人的原因所借,就是夫妻共同債務,盡管他是拿他的婚前財產抵押的,但是還應該算是共同債務。但是如果你能證明所借的錢不是用於家庭共同事務,你也不知情的話,就可以認定為他的個人債務。
⑨ 和老公用房產證貸款了30萬,這錢現在被老公自己用了,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只要他是你老公。不管是貸款還是存款。這都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你老公貸的款。他自己佔用了。這也屬於你們共同的債務。因為你們沒有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