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下放時更換貸款主體可以嗎
我不知道你是哪個地方的人,也不知道是在哪個銀行辦理的這些手續,我只是覺得他們給你的答復真的很可笑。我就是銀行工作人員,常年經辦這一類的業務,碰到這樣的情況不計其數,卻沒有哪筆貸款不能批的。你想想,本來婚姻期內購買的房產就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財產,而即使是以你妻子的名義申請的貸款,在簽借款合同的時候也需要夫妻雙方做為共同借款人一起簽字。既然是共同財產又是共同借款人,房產在誰名下對貸款的發放沒有任何影響啊,就是到房產局去辦理抵押登記也要求夫妻雙方共同簽字認可呢。所以你說的這些都不是什麼大問題。我前天才剛剛給一個人放了貸款,抵押物就在他老婆名下。
我個人覺得,是不是因為那個銀行的信貸規模緊張,無法如期給你放款了,所以找個理由在推脫。當然還有一個可能,是不是你和你老婆還沒有領結婚證?如果真的沒有,去領個結婚證就完事了。
貸款期間可以更換擔保人嗎
1、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
2、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的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貸款保證人變更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
3、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貸款擔保人信息,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4、貸款科解凍被替換擔保人帳戶,凍結新增擔保人帳戶。各委託銀行應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因借款相關人員簽字不真實引發的合同糾紛,由經辦銀行承擔。
② 本人房貸沒還完,沒有償還能力了可以更換債務關系讓子女繼續償還嗎
首先,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母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民法典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後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母的饋贈導致父母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母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於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麼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其他情況分析說明
父母在世,子女如果已經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財產。一般父母欠的債,子女沒有必須償還的的義務。但是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如果父母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債,如:因為父母疾病欠債,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費的欠債等債務,子女協助父母還債,責無旁貸。如果是父母不應該欠其他債務,如賭債等,子女不必要為父母還債,還要幫助父母戒賭。賭債也不必償還的。這要看父母欠債務的原因,來確定是否為父母還債。
如果父母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母的遺產份額多少,先還父母欠債,然後法定繼承人再繼承父母的遺產。子女是否還父母的債務,視具體情況而定。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當父母不小心欠下了債務,在法律上,要參考子女是否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們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反之,則沒有義務替父母還債。
③ 主貸人和次貸人可以更換嗎
法律分析:主貸人和次貸人是不可以更換的。因為主貸人和次貸人其承擔的責任以及其他事項存在區別,在主貸人、次貸人同時申請貸款的時候,金融機構對主貸人是審核比較嚴格的,在這種情況下,金融機構是不會同意兩者位置進行更換的。成功申請到借貸之後,借款記錄只會顯示在主貸人的徵信上,共同借款的次貸人的徵信上是不會顯示有借款記錄的。而且在還款的時候,金融機構系統是先扣除主借款人所有賬戶余額,之後才會動用次貸人的還款賬戶裡面的余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④ 銀行貸款的償還人可以更改嗎
銀行的貸款償還人是不可以更改的,因為你在銀行貸款的時候,登記的是你本人的身份證。所以這個借貸關系是不能轉給他人的呀。
⑤ 在銀行辦理的貸款,我和老公要離婚了,貸款人名字可以改嗎
不可以。
貸款中間是不能辦理更改的,借貸者可以選擇提前還款,如果更改就是更改借款人。借貸者可以將夫妻的貸款辦理轉按揭,將貸款轉出去。
辦理轉按揭借貸者需要滿足條件:
原借款人所需資料:
1、借款人和權利共有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
2、房地產權證原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一期銀行還款對帳單原件;
5、還款卡或還款存摺復印件;
6、買賣合同。
⑥ 銀行貸款可以轉移到別人名下嗎
貸款不能轉到別人名下,貸款都會簽訂合同,對於借款人和貸款人有明確的規定,一旦簽訂了合同,借款人必須承擔還款責任,無法轉到別人名下,所以是行不通的。
除非是雙方已經協商好,經過原貸款銀行的同意,把貸款未結清的部分重新簽訂新的合同,這樣才可以轉到別人名下,相當於重新貸款了,銀行不會辦理這樣的業務,會直接拒絕。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買方、賣方、律師事務所三方簽訂《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
3、買方交納房屋價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價格與評估價格孰低的原則,一年內免評估,以原購買價為准)。
4、賣方的貸款銀行書面同意提前一次性還款的確認函(包括所欠資款本息、還款帳號)。
5、買方據前述文件及個人資信文件向貸款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提出貸款申請,律師初審,銀行復審。
6、賣方向買方實際交付房。
7、銀行復審通過後放款,向賣方的銀行劃款。8、賣方收到款項後,與原貸款行解除貸款合同和抵押登記,與買方、律師一同辦理過戶、並且抵押給買方的貸款銀行。
9、買方的貸款銀行將30%的首付款付給賣方。
⑦ 房貸貸款人可以更換嗎
房貸借款人一般是不能更改的。除非是夫妻之間或者離異的情況下,部分銀行可以辦理更改房貸借款人。如果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發生以下情況的,借款人的配偶或房屋所有權繼承人、受遺贈人在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終止前可申請更改住房貸款還款人:
1、借款人離婚並導致房屋所有權權利轉移給配偶的;
2、借款人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3、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具體以貸款行實際規定為准。
應答時間:2020-09-1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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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夫妻離婚,按揭的房子寫的是2人的名字,貸款是以女方名義貸款,離婚時可以變更借款人嗎
需要按照當地的購房政策,以及銀行的規定。通常在貸款尚未還清時,是不能變更主貸人的。雙方離婚時,可以就財產分割問題先行協商,若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⑨ 貸款人可以更換嗎
在一定條件下,中行個人商業貸款的借款人可以變更。詳細變更條件、手續請詢中行貸款經辦網點。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