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貸款房子怎麼分配
離婚貸款房子分配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房產是一方婚前付首付貸款購買,婚後雙方共同償還房貸的,並且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則離婚時房產歸購買方所有,對另一發償還的部分予以補償;如果房產是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則房產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平均分配。雙方也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⑵ 貸款買房子離婚後財產怎麼分割
貸款買房子離婚後財產分割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共同財產,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對於婚後貸款買的房,則房產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而離婚時未償還的房貸部分屬於雙方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對於婚前一方貸款買的房,則房產應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房產歸一方所有。同時對另一方償還的貸款部分給予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⑶ 婚前貸款買房子,婚後要是離婚,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貸款買房子,如果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就算時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說法不對,婚後共同還貸的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是結婚就算共同財產。房產證上寫自己和母親的名字,婚前沒還清貸款,不一定離婚時就算夫妻共同財產,看你婚後還貸的方式是不是夫妻共同還。可以進行財產公證。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離婚房屋貸款是不是倆個人共同財產擴展閱讀: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
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採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並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中又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餘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制等。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定婚後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
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⑷ 跟配偶離婚了,房子房產證還是兩個人的名字,影響貸款嗎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的時候會有貸款的需求,如果自己跟朋友離婚了,房子房產證上還是兩個人的名字,那麼會影響貸款嗎?我認為肯定是不影響的,因為首先房產證上是兩個人的名字,那麼就屬於共有財產,其次貸款更加看重一個人的信用狀況和資產狀況,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總而言之,一般來說,夫妻在離婚之後房子應該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一般是一人一半,除此之外,如果房產證上本來就是兩個人的名字,那麼房子本身也就是屬於兩個人的,當貸款的時候,這部分屬於個人的一部分資產,除此之外,信用狀況沒問題,一般也不會影響個人的貸款,所以無需擔心,重要的是要保持好自己的個人信用,這個才是真正影響貸款的因素。
⑸ 離婚房子有貸款怎麼分
離婚時房子有貸款的,離婚時房產分割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貸款購買,婚後雙方共同償還房貸的,在離婚時,一般房產歸購房者所有,但是需要對另一方償還的部分和房產的增值部分給予相應的補償;如果是雙方婚後購買的,離婚時雙方應平均分配,未償還的債務需要雙方共同承擔。如果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⑹ 婚後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房產證上是老公一個人的名字,請問財產屬於共同的嗎離婚的話是平分嗎
婚姻法 第三章 家庭關系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結婚是為了成家立業,夫妻兩個人別故意鬧事,長時間不成為家庭關系,那樣違背事實違背自然規律,沒資格主動用任何法律。當然不影響遵守、執行所有法律。
⑺ 貸款房產離婚如何分
貸款房產離婚時分割應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房產是一方在婚前貸款購買,婚後雙方共同償還房貸的,並且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則離婚時一般房產歸購買方所有,並對另一方償還的部分予以補償;如果房產是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則房產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