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後房子有貸款可以更名嗎
法律分析:雙方離婚,房產還在貸款中,不可以改房產名字。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 房子有貸款離婚後怎麼減名字
法律分析:有房貸不可以減名字。離婚後原來夫妻單方名下房產需要過戶的話,需要雙方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該過戶房產也屬於共有財產變更,只要工本費,不需要交稅是需要提醒的是,過戶的房產必須沒有貸款、不在抵押狀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3. 在銀行辦理的貸款,我和老公要離婚了,貸款人名字可以改嗎
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貸款,離婚協商後可以轉為一個人名下的貸款債務,攜帶協議書及離婚證明等材料到銀行辦理,如果是夫妻間一個人的貸款,離婚後是不能更改貸款人名字的。
4. 房貸還未還清的情況下,離婚後房產證上怎麼去掉共有人的名字
離婚房子有貸款能去名字嗎
雙方離婚,房產還在貸款中,不可以改房產名字。貸款沒有還清,產權已經抵押銀行,不屬於夫妻雙方,雙方無權變更住房名字。
需要貸款還清之後,辦理完畢房產證,再去辦理過戶更名。雙方可以把住房分割情況細則,寫入離異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等以後住房貸款還清之後,再依據離異協議,辦理過戶。
1、婚前一方辦理按揭手續,婚後夫妻共同償還貸款,但婚前並未辦理產權登記
這種情況具有很大的爭議,按揭貸款是婚前辦理,而且也沒有辦理產權登記,這樣看來房屋應該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可是,婚後是夫妻二人共同償還貸款,房屋也有著另一方的資金投入,這樣看來應該屬於婚後財產,那實際上是怎樣的呢?
實際上,這種情況仍應將按揭房屋作為婚前財產處理,銀行對特定的購房人即貸款債務人(按揭人)的資信產生信賴,而且該財產權利是由婚前個人繳納首付款而取得。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產權證的取得在婚後,房屋仍屬於個人財產,應按照個人財產的方式處理。
2、婚前辦理按揭手續,並已經進行產權登記,婚後夫妻共同清償貸款
銀行和債務人之間是建立在對資信狀況特殊的信任基礎之上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為婚姻關系而改變債務人,夫妻用共同財產還貸只是在夫妻之間產生了債權債務關系,並不改變房屋所有權的歸屬。
在這種情況下,房屋的產權是登記哪一方的名下,按揭貸款是由哪一方辦理的,房屋就屬於哪一方的財產,對於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離婚後未償還的債務仍為個人債務。
3、婚後辦理按揭手續,但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
這種情況下,對房屋屬於共同財產的性質沒有爭議,問題在於如果要把房屋判給非產權登記方,則涉及到債務是否轉移的問題及是否需要徵得銀行認可的問題。
實際上,不能以未經債權人同意而變更債務人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手續,因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實際還貸人是夫妻雙方,並不是產權證上名義產權人或還貸人。此外,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法院在判決時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准,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
5. 離婚房子有貸款變更名字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應首先弄明白離婚後按揭房過戶具體有哪些方面。具體來說,離婚後按揭房的過戶情況大致包括以下三種:
1、 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則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屬權登記手續,將離婚雙方的名字登記變更為原夫妻一方,並根據相關規定由被過戶方繼續繳納按揭。
2、 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
此外,一方當事人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以下兩種途徑辦理過戶: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辦理手續時,可以憑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單方辦理歸並手續;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將離婚雙方共同的按揭房過戶給第三人
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離婚後按揭房如何過戶的問題,離婚雙方必須還清銀行貸款或者第三人為離婚雙方清償貸款後方能履行相應的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6. 離婚後按揭房怎麼更名
1.第一步離婚夫妻雙方首先到按揭房所在當地的房管局進行網簽;
2.第二步離婚夫妻雙方帶上網簽合同到核稅窗口排號核稅;
3.第三步離婚夫妻雙方帶上核稅的單子到按揭房所在當地的辦證大廳辦理按揭房過戶手續;
4.第四步辦理更名手續後會給一個取件單,上面有什麼時候領取按揭房新的產權證;
5.第五步離婚夫妻雙方首先到時間後先拿著取件單到繳費窗口繳稅;
6.第六步繳稅後帶上繳稅票據到取件窗口領取新的產權證;
7.第七步交易結束;
注意:在辦理按揭房更名之前,需要先完成以下步驟:
1、將離婚雙方共同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原夫妻其中一方
2、將離婚雙方中的一方擁有的按揭房過戶給另一方
如果是這種情況,則需要還清在銀行辦理的貸款。若暫時還不清銀行的貸款,離婚夫妻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再去辦按揭房更名。
拓展資料:
離婚後按揭房更名要帶哪些材料
離婚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者是外地戶口需提供暫住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民證局蓋章)、原銀行的貸款合同、原銀行貸款余額對賬單、房產證、離婚夫妻雙方的學歷以及收入證明,離婚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開具公司的營業副本加蓋公章;
總而言之,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按揭房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按揭房過戶。若暫時還不清銀行的貸款,離婚夫妻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再去辦按揭房更名。
7. 婚內買的按揭期房離婚後如何變更名字
婚內買的按揭期房離婚後如何變更名字
法律分析:
如果根據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如果房子的所有權屬有變更,可以到房屋登記機構辦理更改。但如果涉及貸款未還清的房產,還需要審視貸款銀行的相關轉按揭政策及新房主是否有還款能力等綜合判斷,但如果能夠提前還款則不受此限制,可以直接更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8. 夫妻共同簽字貸款,離婚後可不可以向銀行申請,把貸款名字更改成男方
這種事情肯定要經過對方同意呀,
不可能自己想改就改。
就是因為你們已經離婚了,
所以要經過對方同意。
不然的話是不可能更改的。
因為兩個人離過婚,財產是怎麼分配的,
這就要經過雙方協商。
然後就是貸款的事情是怎麼處理的,
這都是雙方的事情,
不是一個人解決的事情。
9. 離婚後房子歸男方,但是銀行代款是女方名字,可以改成男方名字嗎
離婚後房子歸男方,但是銀行代款是女方名字,符合一定條件,是可以改成男方名字的。
男女雙方離婚後,已經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處理,房屋的所有權歸男方,但實際購買時使用的女方名義進行貸款的,如果想變更房屋在男方名下,需要先償還完畢房屋所有貸款,將房屋從銀行完成解押,之後就可以變更房屋所有人。
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變更的,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房產證;
2、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如果是協議離婚,需要提交離婚證及復印件,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
4、如果是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需要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
參考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