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一方銀行貸款還不上能影響另一方嗎
看什麼貸款,如果是錢用於共同生活的屬於共同債務,夫妻要一起承擔歸還責任的。如果是經營貸款倒是有可能不一定認定為共同債務
⑵ 夫妻一方貸款逾期另一方有影響嗎
有影響。
夫妻一方貸款逾期未還款的,另一方有影響。一般而言,夫妻作為一個整體,另一方貸款逾期的,即使另一方貸款人徵信記錄良好,銀行也會懷疑家庭的還款能力以及信用程度,在放貸時更加謹慎,甚至是不借貸該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資料】
一、夫妻一方欠款會影響另一方徵信嗎?
夫妻一方欠款對另一方有影響。一般而言,夫妻作為一個整體,另一方貸款逾期的,即使另一方貸款人徵信記錄良好,銀行也會懷疑家庭的還款能力以及信用程度,在放貸時更加謹慎,甚至是不借貸該人。
二、離婚期間的一方債務是否需要夫妻共同承擔?
判斷離婚期間的一方債務是否需要夫妻共同承擔,首先應當明確該筆債務是否雙方共同簽字確認或是認可,若已共同簽字確認或是認可了,則需共同承擔;其次,需要判斷債務金額大小以及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若金額大小及用途均符合家庭開支所需,則需共同承擔該筆債務。
三、夫妻債務是否都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夫妻共同債務原則上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約定由一方承擔的不能對抗抗善意的債權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一般來說在法律上夫妻一方信用缺失不會影響到另一方,但是實際上,銀行等金融機構會考慮到這一情況,謹慎對待。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車編輯整理收集的關於夫妻一方欠款會影響另一方徵信嗎的法律知識。
⑶ 配偶貸款逾期,拒不還款改怎麼處理
摘要 如果當時在貸款的時候有相應的擔保人,借款人不還款就必須由擔保人還款。
⑷ 夫妻一方欠銀行貸款還不上會從另一方銀行卡上扣錢嗎
會,婚後貸款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都有責任進行償還。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⑸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一方不還貸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償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貸款人不還款夫妻另一方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貸款的相關要求規定: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2、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⑹ 夫妻倆有一人有銀行貸款沒還另一方有事沒
⑺ 夫妻一方銀行貸款還不上能影響另一方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其中一方貸款逾期可能會對另一方產生不良影響:若有一方貸款逾期,另一方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有理由相信另一方的還貸能力差,從而拒絕貸款。因此,夫妻二人應當按期還款,以保障自己的徵信,不為另一方增添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⑻ 如果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主貸方不還款,妻子需要還款嗎
如果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主貸方不還款,妻子依然需要還款
因為這是共同的債務,所以需要共同償還的
⑼ 結婚後另一方在我不知情的情況貸款不還會怎樣
結婚後,另一方在一方不知情的情況貸款,一般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不還,債權人會起訴夫妻兩個人,要求共同償還的。
認定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條件,不是另一方是否知情,而是一方借款是否用於家庭生活。
只要是用於家庭生活的,無論另一方是否知情,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⑽ 法律中夫妻貸款為什麼就可以一個人貸款另一方可以不知道,在貸款人還不上還貸款後,卻要不知情的一方也
我也是夫妻當中另一方不知情的受害者,信貸公司在放貸的時候隨意放貸,也不通知另一方,雖然是夫妻但是也是獨立的個體,感覺好無辜,也很無奈,風險就是隨意轉嫁給了我們這種不知情的一方,欲哭無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