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產證兩人名字,夫妻一起還貸款,房子算誰的
房子是你們兩個人的,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貸款也是一起還,房子就是你們兩個人的
⑵ 婚後夫妻一方的父母付首付但寫兩人的名字,如果離婚該如何分
婚後夫妻一方的父母付首付,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屬於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這里的首付,在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相當於贈與夫妻兩人的財產。因此在離婚的時候,房產是夫妻雙方一人一半。
除非有特殊聲明,說首付僅僅是贈送給自己兒子,不包含兒媳。在有相關證據的情況下,除了首付之外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分割首付之外的財產。一般來說,不存在這種情況,共同財產平均分配就可以。
3、實際案例孔某和李某在2018年登記結婚,在結婚的時候孔某父母出首付,買了一套住房。這套住房登記在兩個人名下,後續由夫妻雙方共同還款。兩個人在離婚後,一方認為屬於個人財產,另外一方認為屬於共同財產。
法院在判決的時候,認為父母出資並沒有登記在個人名下,後續還貸也是夫妻雙方進行,故此認為房產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孔某父母出資的首付,也算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內容。最後法院判定,共同財產兩個人平均分割,一人擁有一半房產的使用權。最終選擇由什麼方式分割,兩個人私下進行協商。
⑶ 婚後由男方父母出資付首付,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房產證只寫了女方名字,離婚時房產要如何分割呢
一般應該雙方平均分割。這個房子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男方父母出資,登記在女方名下,應該視為對夫妻二人的贈與,加之婚後共同還貸,所以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
⑷ 新婚姻法,夫妻雙方結婚後,一方父母出資首付,夫妻雙方還貸,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房產怎麼分配
1、夫妻雙方結婚後,一方父母出資首付,夫妻雙方還貸,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這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首付為一方父母贈予夫妻雙方的。
2、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協商處理,可以平分,可以不平分。
⑸ 婚後一方父母付首付,寫兩人名字,離婚後如何分割
如果有保留父母付首付的證據,比如轉賬記錄等,那麼首付的份額是歸付款的一方。剩餘的月供按倆人的共同部分計算。算出比例,或房產或現金分給一方應該的部分就行。不好計算的話可以請律師幫助。
⑹ 婚前買房,父母出資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房產證上應該寫雙方名字嗎
父母出資付首付,婚後共同還貸,房產證上應該寫雙方名字嗎 ;應該寫的,因為還貸部屬共有的::
因為還貸款,不管夫妻任何一方出錢,都是兩人共有財產,還貸後房產就是屬共有的。
如果要分細一點的話,最多就是首付由父出錢,這部分屬個人所有,可以按比例占份額的。(即房產各占份額多少)
⑺ 婚後父母付首付夫妻還貸款
法律分析:首先,如果該房屋為婚後由雙方共同購買,共同還貸,該房產屬於婚後財產,應均等分割。其次,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婚後男方父母出錢付首付,房產證寫男方名字,夫妻共同還按揭貸款的情況,離婚時屬於共同財產,應當進行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專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⑻ 首付父母出貸款夫妻還房本上能寫全部人名嗎
房產證上有名字的人對這套房產享有共有權,除了產權證上有名字的父母一方外,還包括小夫妻倆是這套房產的權利人,具體分割要看產權證有幾個人的名字,如是父或母與男方兩個,則由該兩人平分後,男方部分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是父或母與男方、女方三人共有,則由三人平均分配。
⑼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後夫妻雙方還貸款,如果離婚,該如何處理
按現在市場價,父母首付部分對應比例是單方財產,婚後還貸部分是共同財產。
比方說首付三成,那麼離婚時,首付方佔比65%,非首付方佔比35%
⑽ 男方父母支付首付和貸款,房產寫在夫妻名下,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拋開感情不說,結婚就是男女雙方以共同生活為目的,所產生的一種契約關系,這種關系一旦形成,意味著倆人要為共同的生活而努力,所以才有了婚後所得為共同財產一說。不過共同財產遠遠不止有我們說的這么簡單,法律是根據無數的現實案例編寫總結而成的,幾乎要囊括所有的情況,所以夫妻之間的財產是否為共同財產是有法律依據的。在感情好的時候誰也不會計較太多,財產也不會分配的很清楚,畢竟都在為自己的家而努力,一段婚姻一旦感情破裂了,勢必會談到財產分配的問題,這時候有人就會後悔沒有提早安排。婚姻不是兒戲,離婚也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特別是涉及到財產跟孩子的問題,很可能會面臨著各種分配的難題。
三、財產分配有明確規定。對財產分配法律有明確的規定,比如婚後夫妻共同買的房,不管是只寫一方的名字,還是寫雙方的名字,這種情況都屬於共同財產。而由一方父母出資,就要看房產是寫在誰的名下了,如果只寫在子女名下,那房子算是婚前財產,如果寫雙方名字,則算是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