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如何分割
婚後貸款購買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夫妻雙方不能就房屋分割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② 婚後買房,一方還貸離婚如何分割財產
婚後買房,該房產屬於共有財產,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取得的其他財產一並參與(協議或是訴決)分割,買房發生的貸款,自然也屬於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雖說沒有提出離婚時是一方在還貸,但還貸的一方僅是以自己的名義(其名下的賬戶)去辦理的還貸手續,實質上是代表的該貸款的共同債務人,所以,如果還貸的一方在離婚時不願以後由其償還,或要求將貸款與其他債務一起納入離婚分割時,則在債權人即銀行同意的情況下按你們達成的債務分割協議償還,如協議不成時也可依法訴訟解決。
③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
婚後貸款購買的房產如何分割具體還得分情況看待,夫妻一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司法解釋》第三十七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④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房產怎麼分割
夫妻貸款買房離婚時分割的方式是:如果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首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後面共同還貸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第二款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⑤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夫妻婚後貸款買房,如果沒有特殊約定的,一般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的按揭款為共同債務。離婚時如何分配,先由雙方協商,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⑥ 婚後男方貸款買房離婚後怎麼分配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首先,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次,明確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2、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 (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 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⑦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該怎麼分割房產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的分割方式:一般情況下,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但雙方約定為一方個人財產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⑧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之後該如何分割
其實這個事情是非常好解決的,那就是平均分割,因為這個房子是在婚後貸款買的,也就是說是用夫妻共同的財產購買,並且也是用共同的財產去還貸的,那麼在進行分割的時候肯定是平均分配的。比如說房子價值100萬,那麼要麼把它賣了之後一人分50萬,要麼某一方擁有房子,然後補償給另外一方50萬,基本上就是這樣的一個處理方法。
但是我想說的是你們既然已經結婚了,已經組成了一個家庭,那麼這個家庭所有擁有的東西都是你們共同的,不管是錢也好,物品也好,都是需要去進行平分的,除非有約定。不然的話不管在任何東西的面前,你們兩個人都是平均分配,因為這是你們共同的家業,是一起努力才能得到的。
⑨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
婚後貸款離婚分配如下:1、若該筆貸款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該債務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離婚後仍應由其個人來負責歸還;2、若該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則該債務的承擔應根據夫妻離婚的方式和對債務的約定或規定來確定由一方或雙方來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⑩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割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可以採取下列方法分割:
1、通常按照夫妻雙方約定的分割方案執行;
2、如果夫妻雙方不能就房產分割達成協商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六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