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後男方用女方徵信貸款買車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車,沒有特別情況的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男方使用女方徵信貸款,若貸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了,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Ⅱ 夫妻分居五年,女方貸款買房只寫女方名字,該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呢
引言:夫妻之間感情破裂,分開時在財產分割上產生問題,是很常見的。有一對夫妻已經分居了五年,但是還沒有領離婚證,而女方在分居期間貸款買房,只寫了女方的名字,該房算不算夫妻的共同財產呢?其實這就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同的情況,對這個房子的所有權有不同的考慮。
三、法律只是道德最低的底線法律並不是一個人的最高境界,而是一個人道德的最低底線。倘若男方無視自己的道德,通過法律來佔有女方的財產,女方也可以用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並不是守法的人,就是一個好人,守法的人也大有人渣所在,正如羅翔所說。夫妻雙方之間的感情糾紛是靠自己的道德去規范,自己應該去拿什麼,不應該拿什麼,心中都有一桿秤,所以無論男方還是女方,都應該將自己的道德底線放在首位。
Ⅲ 婚後男方只有女方名字貸款買房算共同財產嗎
婚後買房只有男方名字不一定是共同財產,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只寫了一方的名字,房子歸夫妻雙方;如果是一方用其個人財產購買的,那麼房子歸一方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Ⅳ 結婚前買房用女朋友名字,結婚後算共同財產嗎
結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的,如果合資購買的一般認為是女方個人財產,但如果男方有證據證明出資的,可認定為共同財產,如果是按揭購買的,婚後共同還款的,除去首付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Ⅳ 婚前是女方付的首付並且還的貸款,婚後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女方自己付的首付,而且也是自己還貸款,那麼婚後這套房子的還貸款的這一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其他的則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大概是因為現在的女生變聰明了,所以才會想著在婚前給自己買套房子吧。
但男生則不願意了,女生買了房子,房子還跟自己沒有多大關系,結婚以後的她要還房貸,那麼家庭支出他就要多出一點,他自然不願意,如果女方不買房,她的所有收入全都歸這個小家庭,現在卻只有還完貸款剩下的才歸家庭,他自然是不滿意的,所以女孩子多學著點,婚前買套房吧。
Ⅵ 女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算共同財產嗎
女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是否算共同財產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房子的產權認定是以簽訂合同為准,不是以獲得房產證的時間為准。女方婚前貸款買房如果在婚前已經償還了全部貸款,婚後沒有加上男方名字的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還完貸款加上了男方的名字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Ⅶ 婚前男方買房付首付,女方貸款,房屋是否算共同財產
婚前通過按揭購買的房屋婚後仍需要持續還款,而婚後用於還款的工資、獎金收入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
Ⅷ 結婚後用妻子的名義貸款買車 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用妻子名義貸款買車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妻子用婚前個人積蓄買車,而且登記在個人名下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Ⅸ 女方婚前貸款買房 結婚後算不算共同財產
女方婚前貸款買房,結婚後不算共同財產。但是,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9)以女方名義貸款算夫妻共同財產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Ⅹ 婚後男方用女方徵信貸款買車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要考慮男方是否使用了夫妻共同財產買這輛車,買車後是否用作家庭共同生活,夫妻間有無特殊規定等,如果提供不了個人財產的證據,一般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