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買父母的房子,可以提取自己名下的公積金嗎
可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1)買父母的房支取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二十一條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
第二十二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第二十三條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照下列規定列支:
(一)機關在預算中列支;
(二)事業單位由財政部門核定收支後,在預算或者費用中列支;
(三)企業在成本中列支。
㈡ 買父母的房子可以提住房公積金嗎
一、 父母買房子,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購房,共同為房產權屬人的,父母子女都可以提取公積金,可提取額度合計為購房總價。
子女購房時,如果需提取父母的公積金,首要的條件是父母必須是購房人之一,有購房行為,擁有房屋產權;其次是所購住房為父母雙方名下首套或不需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第二套住房;最後是購房用途為家庭自住住房。
二、子女購房,父母不是房產權屬人的,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50號)第二十四條規定,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人為職工本人。 也就是說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而未包括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積金。
提住房公積金不需要交稅(錢)。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㈢ 子女購買父母名下的房子,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子女購買父母名下的房子,當然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只要你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徵信良好,都可以申請通過,這是正常買賣過戶。
㈣ 子女可以公積金貸款購買自己父母的房子嗎
父母買房是不能使用子女的公積金的,只有自己和配偶購買住房時,才可以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父母購買住房,不能支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資金管理規定,在職職工個人貸款的共同申請人,定是借款人的配偶!
㈤ 子女購買父母的房子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積金的錢嗎
不能,如果戶主現在是單身,以後結婚了,其配偶有公積金,可以提取配偶的,要提取父母的公積金,就要把父母的名字加上去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