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後夫妻二人共同買房,一個人貸款可以嗎
可以,一個為主貸人,另一個為共同貸款人。目前,最常見的就是貸款買房,但是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對貸款額度有一定的限制,對還貸也有要求,需要貸款人的收入是每個月還款額度的兩倍。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准備好共同貸款買房所需的材料:
a、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
b、戶口本(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c、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
d、購房合同;
e、結婚證;
f、首付款收據。
其中,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首付款收據,需要復印件一般是一式三份。
2、辦理手續時,需雙方共同到場
若合同為夫妻雙方共同簽訂,則簽約時雙方需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3、申請房貸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1)夫妻一方簽購房合同一方貸款擴展閱讀:
兩夫妻在婚後購買的房子,除特殊規定外,一般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只有登記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字,但是,這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夫妻雙方無論一方是否是「主貸人」,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
所以,買房貸款產生的債務也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因此當然需要雙方一同簽字確認。總的來說,在婚後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㈡ 我們是第二套房購房合同是老公一個人簽的辦銀行貸款要夫妻兩人簽嗎請問房產證是寫兩人名字
要的。只要是已婚人士申請貸款,配偶必須作為共同借款或者擔保人簽字。
㈢ 夫妻一方貸款買房需要另一方簽字嗎
這是當然的了,夫妻一方貸款買車買房必須有結婚證,戶口本雙兩口子都得到場
㈣ 購房合同一個人簽字影響夫妻雙方共同貸款嗎
一、購房合同一個人簽字不影響夫妻雙方共同貸款的,婚後房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雙方都有義務還款的。
二、依據《新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㈤ 購房簽合同寫兩個人名字,貸款一個人貸可以嗎
可以的
個人貸款包括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汽車貸款、個人留學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個人生產經營性貸款、個人信用貸款、個人存單(國債)質押貸款等。這些貸款內容主要是從信用貸款和抵押貸款兩種貸款方式申請貸款,貸款額度由銀行根據借款人資信狀況及所提供的擔保情況確定具體貸款額度。
㈥ 申請一方簽訂的購房合同並且支付了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的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這種是屬於婚前的個人財產,但是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以及相應的增值部分是屬於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另一方可以就該部分主張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㈦ 夫妻倆人在購房合同上簽名,銀行貸款是一個人,在購房算不算二套房
再購房當然算二套了,一套還是二套是以家庭計算的,不然怎麼會有人假離婚就為了弄個首套房好有利率優惠
㈧ 用夫妻一方的名字買房,另一方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么
夫妻兩人購房,交首付,購房合同上寫夫的名字,妻子作為房屋共有人是可以進行公積金貸款的,以棗庄住房公積金為例,根據棗庄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棗庄市常駐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固定的職業和收入,同意中心對個人徵信進行查證,個人徵信良好,具備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已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且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繳存賬戶當前處於正常繳存狀態,借款人及配偶沒有為他人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或為他人提供大額商業銀行貸款擔保並符合借款綜合測算額度。
借款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不能低於我市最低繳存標准。
5、借款人在本市境內購建、回遷、大修自住住房,且已簽訂真實、合法的購建、回遷、大修自住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購建住房合同簽訂日和回遷住房結算清單日距申請貸款日不超過12個月。
6、借款人已交付相應比例的首付款。
(8)夫妻一方簽購房合同一方貸款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的新規規定:
1、根據新政策(2014年11月),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而2010年,有關部門出台的文件要求,實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嚴禁三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2、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可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司長張其光表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影響制度互助作用發揮的重要因素。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體現了住房公積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費、資金充分運用等原則。
3、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