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公借錢老婆幫忙寫的欠條,但是老公已經去世,可以不還嗎
根據具體情形進行判斷這種情形與誰寫的欠條無關,債權人就是借款人,而債務人一般為你的丈夫,但是關鍵就是這筆負債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那麼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規則如下,如果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以個人名義負擔債務,但借款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還有一種情形,如果,如果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以個人名義負擔債務,但是債權人知道夫妻財產分別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負擔債務的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對於你為其書寫欠條的行為,如果只是為其書寫欠條,而未對其提供保證或者為這筆債權設定擔保物權的,你不承擔責任,如果配偶死亡後,對於其個人所負的債務,你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法定清償責任,此為限定繼承原則的體現,具體法條引用如下;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約定財產制共同債務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993年11月3日)
三、夫妻共同債務認定
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第十七條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B. 夫妻雙方貸款,主借款人去世,另一方無力償還,怎麼辦
第一還款人就是他的財產繼承人,如果可以證明繼承人未繼承到財產,則繼承人有權拒絕還款。 第二就是由擔保人還款。 第三執行借款人的財產,如果不夠,則執行擔保人的財產。這個需要法律途徑。
夫妻雙方,銀行貸款\銀行\去世
第一還款人就是他的財產繼承人,如果可以證明繼承人未繼承到財產,則繼承人有權拒絕還款。 第二就是由擔保人還款。 第三執行借款人的財產,如果不夠,則執行擔保人的財產。這個需要法律途徑。
C. 丈夫貸款後死了,妻子要承擔這個債務嗎
你好,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配偶要承擔還款責任的。除非能夠證明自己一不知情,二所有債務沒有用於家庭消費,證明任何一條基本都不可能。
D. 夫妻雙方銀行貸款,一方去世怎麼辦
只要沒離婚呢,那你就另一方必須得還,因為這是夫妻共同的財產,也就是共同的債務,都必須共同承擔
E. 夫妻代款,男人去逝了,女方還要還款嗎
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貸款,即使男方去世了,那麼女方也有還款的義務,因為夫妻都是共同貸款人,需要償還貸款。
貸款還款。
貸款還款,「等額本息、等額本金、先息後本、隨借隨還」是貸款中常見的還款方式。可是還款方式哪種好呢?下面,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目前還款方式的優勢和劣勢。
一、等額本息
確定每個月的還款額,計算出當月應支付的利息,再用確定的還款額減去當月應支付的利息,就是本金的還款額,下一月利息按剩餘本金計算。這類貸款可以提前還款。
1.適用范圍:用於有持續現金流入的行業和借款人,且現金是基本均勻的,主要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增加庫存。如商品流通業、服務業、加工製造業。
2.優點:
(1)貸款是按月歸還,貸款余額在不斷地減少,貸款風險在降低;
(2)對於借款人來講,按月歸還貸款還款壓力較小,容易歸還,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壓力。
3.缺點:
(1)對借款人來講,可利用的資金越來越少,資金利用率不高。
二、等額本金
等額本金指將貸款本金除以還款月數,每月歸還固定的本金,支付剩餘本金的利息,貸款利息隨貸款本金的減少而減少,總還款額隨利息減少而遞減。這種貸款可以提前還款。
1.適用范圍:適用於有持續現金流入的行業和借款人,且前期現金流入較大而後遞減的情況。如營運類汽車貸款,因為所購新車開始投入運營時,維修保養費少,收入較大,而後會隨車輛的營運而費用增多,收入會遞減,這與等額本金的還款方式相吻合。這種方式也適用於商品流通業、服務業、加工製造業。
2.優點:
(1)貸款是按月歸還,貸款余額在不斷地減少,貸款風險在降低;
(2)對於借款人來講,按月歸還貸款還款壓力較小,容易歸還,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壓力。
3.缺點:
(1)如果借款人是優質客戶,貸款減少,利息也減少,降低了貸款機構的收入;
(2)對借款人來講,可利用的資金越來越少,資金利用率不高。
三、先息後本
每個月只支付利息,貸款到期時一次性歸還貸款本金。
1.適用范圍:適宜短期貸款,適合平時無現金流入或有很少現金流的借款人,如企業經營、工程、種植業和養殖業。
2.優點:對於借款人來講,平時無還款壓力,可以充分將資金用於經營項目。
3.缺點:對於借款人來講,後期一次性還本的壓力大。如果資金鏈斷掉無法如期還款,很有可能影響到個人信用。
四、隨借隨還
在一段時間內,貸款機構給借款人一個最高授信額度,在這個時間段內,借款人可在最高授信額度內隨時得到貸款,也可隨時歸還。
1.適用范圍:適宜在將來的一個時間段內現金流不確定或不固定的借款人。
2.優點:借款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隨時借款隨時還款,方便靈活,簡化了手續。
3.缺點:由於在授信期限內一般不做貸款風險評估,當借款人情況發生變化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機構仍會給予貸款,增加了貸款的風險性。所以這類貸款需要做好貸後檢查工作,或是在每次貸款前做一次簡化評估。
每種還款方式都有優劣勢,在選擇時,就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資金安排為依據,沒有最優,適合的就是最好的。
F. 夫妻貸款丈夫去世沒有留下遺產怎麼辦
沒有義務償還,只需要在遺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就可以。
房產如果婚前購買,產權全部歸購買一方所有,如果是丈夫購買就全部為遺產,如果是妻子購買,全部為其財產 如果是婚後購買,夫妻各佔一半產權 丈夫去世,繼承僅就其一半產權進行,如果沒有遺囑,法定繼承為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子女包括親生子女、繼子女 所有繼承人的繼承權利平等,一般是平分遺產,適當照顧生活能力弱的繼承人 妻子可以繼續在該房產中居住,但並不妨礙其他繼承人取得房屋的產權。
【拓展資料】
丈夫去世後,妻子可以出售夫妻共同房產,不過,產權過戶手續需要符合法律相關規定。一、丈夫去世後,丈夫的遺產,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二、房產證上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可以明確產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先將屬於妻子的那一部分產權分割給妻子,丈夫的那部分產權屬於遺產,由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按照法定程序繼承。三、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四、如果妻子想將房產出售,則需要丈夫遺產的全部合法繼承人全部到場共同產權變更手續,放棄繼承的繼承人需要簽屬放棄繼承遺產的承諾書。
屬於部分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買房並共同還貸,至丈夫去世之日止,已交付的房款為夫妻共同財產,以後妻子一人還貸的部分為個人財產。
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有一半應作為丈夫的遺產。按照《繼承法》規定,有遺囑的,遵循遺囑;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G. 丈夫貸款妻子也有簽字,但丈夫意外死亡妻子無力償還會被拉入黑名單嗎
如果妻子是確實無力償還,不會被列入黑名單。這里的黑名單全稱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H.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的銀行貸款,一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全額還款么,貸款為死亡一方獨立使用
另一方需全額還款。因為夫妻兩個人共同向銀行貸款,這是共同債務,任何一個人都有連帶償還責任。與錢是誰使用的沒有關系。
I. 丈夫在銀行貸款妻子也簽字了,現在丈夫去世妻子要還款嗎
必須還款,因為這是你和你丈夫一起承擔的,如果妻子沒有簽字丈夫去世要是沒有能力還款也有抵押物可以拍賣還款的,像你說的這種妻子必須還款。
J. 夫妻雙方給當事人做貸款擔保,丈夫去世妻子還要承擔擔保責任嗎
您好,您的問題屬於《擔保法》和《婚姻法》的范疇。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十二條規定,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如果夫妻雙方均在擔保合同上簽字,並且夫妻雙方均在擔保合同中明確作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意思表示,即使丈夫去世,妻子仍要承擔擔保責任。
如果回答能幫到您,請採納並點贊。
如能提供更為詳細的信息,我們可提供更為具體且有針對性的解答。歡迎您電話咨詢我們的專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