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婚後男方父母和夫妻倆共同還貸,離婚時父母還貸款的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7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4)、遺囑或贈與合同所取得的財產,但有本法18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18條、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遺囑或贈與合同之中指定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
41條、離婚時,原本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
綜上,客觀事實與你能證明的客觀事實未必一致,所以,要證明自己觀點的最好辦法就是尋找有利證據 證明客觀事實以及相應的法律依據
我認為,你所描述的情形存在三種可能: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幫忙還貸,系對雙方的贈與,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幫忙還貸,系對男方的單獨贈與,但是必須明確指定,未明確指定一律認定為夫妻共同的贈與,屬於共同財產
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幫忙還貸,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該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
因此,需要看當事人手中的證據 能夠向合議庭反映出的事實是什麼樣子的
符合哪種情形,合議庭就會按照哪種情形予以認定和判決!
B. 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資購買並且婚後由父母還款的房產的產權歸屬
1、如果房產全系父母出資,且登記男方一人名字,則房產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無需作婚前公證。但如有擔心,也可以考慮做公證。
2、離婚財產分割只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產證是男方和其父親的,如果沒有明確份額,一般屬於共同共有,那麼在父親百年後,則屬於父親一半的產權變成遺產,有遺囑按遺囑繼承,無遺囑則法定繼承,一般由其父親的配偶、子女、父母繼承,也就是另一個兄弟也能分到。
3、需要父母相應的還款證明,或者女方的聲明。
4、裝修部分錢款可以要求分割。
5、不是的。
C.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買房,婚後男方父母出資提前還貸,離婚時提前還貸的部分如何分割
房產屬於男方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提前還貸的部分由於是男方父母出資的,並且是對男方個人貸款進行還款,故提前還貸部分仍然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同意請採納。
如不明白可以追問。
D. 婚前買房婚後男方父母還貸房產證如何辦理
是看房產證登記人是誰,以及你此時是否已婚,如果登記人是你一人,而且是已婚狀況,賣掉住房,需要你和配偶兩人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房產證,才可以辦理過戶簽字手續。
還是那句回答,只要你現在是已婚情況,賣掉住房,需要你配偶簽字才可以。
你這房子主要看登記人是否只有你一人姓名,以及簽署購房合同是否領取結婚證之前,以及你爹媽手裡是否有還款憑據!
如果登記人是你倆夫妻,那沒辦法,住房權益你倆共有,一人一半,但是需要一起償還你爹媽出資的債權,
如果登記人是你一人,購房合同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前,那麼,住房屬於你婚前個人財產,歸你一人所有,和你配偶無關,你爹媽出資屬於對你債權,可以依法主張,對方說的沒錯,婚後還貸以及婚後增值,屬於共有,你來一人一半,但是婚後還貸是你爹媽出資,屬於對你倆債權,男方想要增值部分的一半,需要償還你爹媽在你婚後一半的還貸數額。
E.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登記男方名下。 婚後也是男方個還貸。是否離婚要算共同還貸。不能算個人的
是的,算共同還貸。
如果要提供,可以提供證明,證明婚後自己還貸部分是用個人財產償還。
如果不能證明婚後還貸部分是用個人財產償還的話,就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司法實踐中,一般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償還的貸款部分,就應當認定為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還貸,不需要考慮還貸資金來源於哪一方的收入。
如果夫妻雙方對於還貸問題沒有特別約定,一般情況下,可以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則進行分割。
相關法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F.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買房,婚後一起還貸款,如果以後離婚這房子屬於誰怎麼劃分具體分幾種情況
婚後一起還房貸的話,具體的還要看是誰在負責轉賬給房款這邊,肯定是有一方負責生活開銷的,這套房產呢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買的房,屬於婚前財產,如果婚後男方還房貸女方負責生活開銷的話,離婚後房子是男方的,現在新的婚姻法規定誰拿的錢多就是誰的。
G. 婚前男方買房,婚後男方父母還貸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如果你們的沒有出現下面這種所謂贈予你們夫妻的話,就是屬於男方的財產,不進行
分割,
,
如果是婚後夫妻一方父母所贈予的房產,但是沒有明確指明或者只說贈予給是夫妻的,那麼就是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而根據《婚姻法》中解釋三的第七條規定,在婚後若由一方的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而產權登記在出資人的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就應當認定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若由雙方的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並且將產權登記到一方子女名下的,則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當事人有另外的約定的則除外。
如果在婚後得到的繼承或贈與是在沒有說明的情況下,那麼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離婚時就應進行財產分割。如果家裡老人去世後並沒有留下遺囑,那通過繼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繼承,則繼承而來的房產就算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如果家裡老人有遺囑說明的,那麼該房產就只屬於丈夫或妻子一人,則在離婚時就不用分給對方了。
如果是贈與的話那也是一樣的,如果在贈與時沒有加說明或是贈與合同上只說給夫妻的,那麼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加有說明的那麼這是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給對方。
而實際上,贈與是跟繼承有所的不同的,不同在於得到財產的方式不同,贈與是在合同成立的時候或是交付的時候同時生效的,而繼承則是在被繼承人死後才生效的,還有就是被贈與人跟繼承人的范圍也不一樣。所以因此得到的份額是不一樣的。贈與時得到的份額是一個人的話,那就直接是個人財產了,那麼離婚是不會分割的。
以上就是有關婚後父母贈送房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還有贈送的房產在離婚後如何分割的問題的內容了,相信您更加了解到了離婚的那些事要怎麼解決了。
H. 男方父母婚前出資按揭買房,婚後一直由男方父母還,婚後房產寫上了女方的名字,女方可以分房嗎
那要看誰出的錢了 法律現在很人性 該誰的就是誰的
房子什麼的 是他的就是他的 你想分也沒有你的
要是你的 就是你的 你想要回來 很簡單就可以要回來
即使沒有公證過 是誰出的錢就是誰的 即使戶主是他 那也是你的
具體還是要去律師那裡咨詢吧
為個人利益 就不要結婚拉 沒有一定的信任 就最好別結婚啊 不要在乎結婚前是什麼樣 最好別約定 不好的
結婚後要有問題 那是結婚後的事情 到時候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
I. 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資購買並且婚後由父母還款的房產是否屬於婚前財產
1、婚前父母出資,相當於父母的贈與,房產是以男方名義貸款,法律上承認是男方還的貸,父母自願償還也只能算贈與。婚前部分有證據能證明是男方婚前財產,婚後由父母還貸款,是屬於父母贈與夫妻的,
2房證上如果寫男方與其父親名字,沒有註明份額的話,表示男方與父親各50%的產權,無其兄弟的份。如做為遺產來分配的話,父親的份額則是由母親一半,父親的父母、母親、男方兩兄弟等人來分配另一半。
3可通過銀行轉帳,由父母的帳戶上轉至男方帳戶上,但是這樣也只是證明父母贈與的,最好能有借款證明,或是在還款協議中註明。
4、產權人是誰,誰就是權來處置房產,如果是男方及其父親的產權,那由兩人分配(未註明份額則雙方各50%,或者是說男方夫妻及男方父親各50%)。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具體以法律為准,以實時的法律法規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