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對方銀行貸款還沒簽字,但是我們現在想離婚我還要去簽字嗎,不簽字是不是就不算夫妻債務。
不用前往簽字,簽字與否均算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
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准確地把握和適用。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❷ 用結婚證去貸款,老婆沒簽字,如果離婚,老婆要不要一塊承擔
不知你那是什麼地方?結婚證是不能貸到款的。如果真可以你媳婦沒簽字。他也不會負擔任何責任的。
❸ 丈夫貸款妻子沒簽字有責任還款嗎
這主要涉及到婚內共同債務的認定,如果是男方一方在貸款書上簽名,女方時候承認了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那女方就有還款責任。如果女方沒有承認是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通過證據證明男方的借款用於夫妻家庭日常需要或者共同經營活動,也會被認為女方要還貸款。男方借款但超出婚姻共同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共同債務。
【拓展資料】一、《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准確地把握和適用。
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首先,「為夫妻共同生活」應當始終堅持由夫妻中的舉債方承擔證明責任,夫妻中的非舉債方不負舉證責任。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當由主張舉債為共同債務即舉債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負舉證責任,因為只有舉債人自己才最為清楚和了解舉債的用途,也最容易證明該債務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除非其有故意隱瞞借款用途的別有用心。如果讓對借款不知情的夫妻非舉債方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既不現實,也很難完成。
四、其次,如果夫妻中的非舉債方能夠舉證證明存在法定的兩種例外情形,即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約定財產分別制度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或者債權人知道該債務屬於非法債務(如賭資、進行非法經營等),則該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五、最後,還要注意保護無過錯的善意債權人。至於何為「無過錯的善意」,筆者認為是債權人「有理由相信借款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情形,如借條上所寫借款將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借款數額較小,借款後夫妻另一方知曉後並未表示反對等。從維護市場交易安全的角度來講,無過錯的善意債權人的利益也理應得到保護。
❹ 兩口子離婚了,銀行貸款到期了需要轉,可女方不管怎麼辦需要什麼手續才能轉
兩口子離婚了,銀行貸款到期了,需要轉,可女方不管怎麼辦?女方不管可以起訴他
❺ 女方不願意簽字離婚怎麼辦
你讓女方簽字而女方不簽,看來是你想離婚而女方不想離,這樣的話你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受理之後,會選擇時間開庭審理,到時會送傳票通知她的,如她不去,法院會按缺席照常開庭,但法院不一定做出判決,過幾天你可撤訴,等半年之後你再起訴,這時法院必須做出判決,無論女方到不到法院,但這半年你們不能同居
❻ 我貸款老婆不給簽字我想和他離婚
我建議你去問問你的老婆 ,到底項目的哪裡不行 ,這樣面對問題你可以先做一個准備 ,或者說 ,你的項目確實不適合去做 。別為了這個事離婚 ,錢可以不掙 ,老婆可以是不講理的 ,但日子還得過 ,況且還有那個一歲的小女兒 ,單親家庭 ,你女兒一生可就廢了 。
❼ 夫妻二人如果從銀行貸款,女方不想簽字,男方跟女方寫個保證書有沒有法律效應呀
保證書沒用吧,當然如果是婚姻存續期間倒沒事兒,如果錢借出來了男人跟你離婚,那可就麻煩了,你自己最好多個心眼!
❽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只是履行簽字,離婚後該怎麼辦
這種情況下也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對於之前的房子,夫妻雙方都有共同的所有權,至於貸款部分,也是雙方需要共同來負擔的,可以經過協商,對於這部分的財產進行劃分
❾ 我要離婚女方不同意怎麼辦
一方要離婚對方不同意的,請求離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通過訴訟方式離婚。法院會先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無效,雙方確實已感情破裂的,一般會准予離婚。但是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