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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夫妻貸款買房署名問題

發布時間:2022-04-26 06:11:00

⑴ 貸款 買房的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名字么

可以呀,這要是一家人多可以寫上。

⑵ 婚前貸款買房注意事項 了解清楚避免日後糾紛

婚前貸款買房也是常見的事,但是一些注意事項我們還是需要早日了解清楚,避免日後的麻煩。

1、房產證如何署名,要協商好

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婚前買的房子,若登記在自己名下,則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鑒於這一點,筆者建議還未結婚,但想貸款買房的人,雙方應協商好房產證的署名問題,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如果房產證上想體現兩個人的名字,應協商好房產份額配比,這樣也可避免糾紛的產生。

2、如何還款要確定好

現在的年輕人,開銷真的挺大的,除了正常的生活消費以外,還有各種各樣的社交活動,若再加上房貸月供,還款壓力倍增。所以,若想在婚前貸款買房,要麼「砍掉」不必要的開銷,要麼協商兩人共同還款。不過,若兩人共同還款,應簽訂好協議,以免因感情不和產生糾紛。

3、購房款要分清楚

很多年輕人買房,都離不開父母的資助,在這種情況下若婚前貸前買房,應將購房款劃分清楚,最好能簽署一份協議,因為若雙方因感情不和分手,在沒有任何憑證的情況下,父母的出資款將視為贈予兩人,父母將無權追回。

4、份額要明確。

「准夫妻」共同買房,雙方對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5、出資要有據。

如果一方實在不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上對方名字,則另一出資方應保留好出資的證據,如存摺、銀行轉賬證明、提現證明等,以備日後發生糾紛時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贈與要公證。

如果一方未出資,一方明確表明將房屋贈與另一方,則應當簽訂一份贈與協議並進行公證。

7、對家庭的還款能力作出合理評估

打算貸款買房的家庭,在貸前一定要對自己的還款能力(包括存款、開支等)作出合理的評估,這樣才能准確的確定貸款額度、期限以及還款方式。

8、貸款不滿一年勿提前還款

購房者成功獲貸後,若自己手上有閑錢,可以考慮提前還款,但是若你的房貸未滿一年最好稍安勿躁,因為未滿一年進行提前還款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至於支付多少,各銀行執行標准不一樣。

9、妥善保管貸款合同

你與銀行簽訂的房貸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你必須保管好,避免時候產生糾紛你卻拿不出證據的事情發生。

10、結清貸款勿忘解除抵押

當你結清貸款本息後,千萬不要忘了持銀行貸款結清證明、房產他項權證、貸款合同等手續,到原房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解除抵押手續,只有辦完該手續後房子才真正屬於你。

以上十點您掌握了嗎?婚前貸款的朋友一定要注意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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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婚後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的。並且婚後購買的房子只要夫妻兩個人沒有特別的約定,均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即使寫在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⑷ 准夫妻買房怎樣署名 不同署名後果大不同

如今,越來越多的戀人選擇婚前買房, 然而,新房的署名問題讓很多准新人頭疼,畢竟雙方還未領取結婚證,關乎感情,更涉及利益。誰出首付、如何還貸、署誰的名字,凡此種種,處理不當,都會讓好事將近的男女們分道揚鑣。 1 婚前婚後買房有什麼區別? 首先我們要明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概念, 根據婚姻法17、18條的規定, 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買房的先後順序就顯得尤為重要, 如果是在夫妻雙方婚後購房,哪怕對方沒有出過一分錢,也算是夫妻共有財產喲! 2 結婚買房,房本上寫誰的名字,重要嗎?

小紅跟小明即將修成正果,買房結婚。但是房產證(不動產登記證)上寫誰的名字使得他們有點苦惱!

究竟如何署名呢?下面一起看看可能出現的幾種情況,你再做選擇吧!

情況一: 小明結婚前全款買房,房產證只寫小明的名字;或者小明結婚前貸款買房,房產證也只寫小明的名字,領結婚證前貸款已還清。

跟小紅結婚以後,這套房產屬於小明的婚前財產,即使跟小紅離婚了,這套房子仍然歸小明所有,而且婚後房產的自然增值也歸小明所有。比如小明原先花50萬買的房產, 後來房價漲到60萬了,那麼這60萬都是小明的。

這套房產並非跟小紅一毛錢關系也沒有哦。雖然產權只是小明一個人的,但婚後這套房產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以外,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簡單來說, 如果他們婚後房子自己不住,而是用於出租,那麼租金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這么說,當個包租婆也不錯的!

情況二: 小明結婚前自己或父母付首付,自己貸款買房,房產證只寫小明一個人的名字,婚內依然在還款。

雖然小明和小紅結婚以後,還是小明一個人在還款,但這時候的小明賺的錢已經不屬於一個人的了,日常的吃喝開支加還貸都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兩人離婚了, 房產需要雙方協商處理。

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法院可以判決房產歸小明, 未還完的貸款也是小明的個人債務,而婚姻期間的還貸以及相應的增值,小明需要對小紅進行補償。

情況三: 小明或小明父母出資,房產證上只寫小紅的名字。

法院通常認定這是一種賦條件的贈與行為。在小明和小紅領取結婚證之前,如果分手了,房產歸屬小紅,但小明可以要求小紅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小明和小紅領取結婚證以後離婚,那麼該房產就屬於小紅的了。

其實是最不推薦這種形式,婚前因種種原因分手的話還要談錢,兩個家庭會因此撕破臉,離婚的話,小明豈不是賠了房款又跑了夫人?

情況四: 小明在他們結婚前全款買房,房產證上寫准夫妻兩人名字。

建議小明保留好付款證據,這樣不管婚前分手還是婚後分手, 財產分割時,這套房子都是歸小明的。

情況五: 小明父母在他們結婚前全款買房,房產證上寫准夫妻兩人的名字。

這也是現實中經常出現的一種形式,女方要求房產證上寫自己的名字,男方父母又怕小夫妻有壓力,就自己吃苦將房款全付掉。

不是說所有的事情都要往最壞的方向發展,但起碼開始的時候要有保護自己的意識。 建議小明父母保留好付款的證據或讓准夫妻兩寫好借條,如果他們在結婚前分手,小明父母可以索回錢款,但如果是結婚後離婚,那隻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了。

情況六: 小明在婚前付首付,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小紅和小明的名字。

此情況需要事先明確雙方對該房產的共有方式,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要明確各自份額。

購房後,小紅和小明分手的話, 不論有沒有領取結婚證,後續的房貸應由雙方共同償還,也可以在分割該房產時,通過在銀行變更貸款人的方式一並解決後續還款問題。

如果產權上約定好了份額,那麼小紅需要支付小明相應的首付費用,如果沒有約定份額,就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

情況七: 婚前小明和小紅全款買房,房產證寫小明和小紅的名字。

這種情況同情況六,約定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要明確各自份額。現實中一般按照出資比例來約定各自份額。這樣大家也沒什麼好扯,分割房產時,按照份額來劃分。

情況八: 婚前兩人貸款買房,房產證寫兩人的名字。

產權情況同情況七,還款是雙方的共同義務,分手的話通過在銀行變更貸款人的方式解決後續還款問題。

情況九: 小明父母付款,房產證上寫小明父母的名字。

這種情況毫無疑問,產權肯定歸小明父母,跟小明和小紅沒有關系。但有個問題,假如需要貸款的話,小明父母就要考慮自己的年齡是否符合銀行按揭貸款的要求,以及未來小明繼承或被贈與這套房產時產生的費用,甚至還要考慮以後政策的變化,如徵收遺產稅等。

如果房屋是貸款的,婚後是小明和小紅還款,那麼離婚以後,小紅可以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已支付的貸款本息。

最後還有一種很奇葩的情況,但可能也是很多人能接受認可的情況:與其那麼麻煩不公平,那隻要出錢的人,如小紅、小明、小紅父母、小明父母都出現在房產證上不就好了?!

艾瑪!那真正是不得了了!如果離婚以後去過戶,一下去那麼多人,別人是不是以為來打架的?!

如果全款,那在登記時,需要約定好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需要明確各自份額,如果共同共有,原則上是等份分割,有幾個人按幾等份分。但如果需要貸款,問題來了,銀行是否可以操作呢?具體需要跟銀行咨詢了。

看了一大串,終於弄明白了怎麼在房產證上怎麼署名了,鬆了一口氣,但是你以為這樣就可以了嗎?不是的!小編還要告訴你另外一件很重要的事! 3 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在絕大多數購房者看來,如果房產證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有我的一份,但是,其實不是的。 根據有關規定,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它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需要經依法登記,才會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

房產證與不動產登記簿兩者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 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因此你不要考慮是婚前還是婚後寫名字了,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也無所謂, 但是一定要在房產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

隨著時代的發展,「牽手了,就是一輩子」的愛情越來越少,有些人在婚房買好之後,房本上也有名字了,不想結婚了。還有就是騙婚的情況,這樣能得到房產嗎?

來看一個案例你就明白了! 2007年,何某購房,並與戀人顧某登記為共有人。2010年前後二人分手。2011年初何某准備將該房出賣購置其他房產,但房產證上卻有顧某的名字,輾轉聯繫上顧某後顧某卻以自己是房屋所有人為由要求分得售房款的一半,否則就不同意何某賣房子。2012年何某以其獨自出資購房並一直償還按揭款為由,訴請確認該房屋歸其全部所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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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夫妻倆買房,戶主寫兩人的名字好還是一人好,有什麼利弊

買房子寫夫妻二人誰的名字都一樣,具體介紹如下:

如果夫妻感情好的話更是不用選了,寫誰的名字都一樣,因為既然選擇了結婚就是認定了對方是自己一輩子的人,所以房子都屬於身外之物。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注意事項:

1、准夫妻購買的房子不能作為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那麼如果在婚前共同買房的話,房產證上會登記為兩個人的姓名,而且如果出資佔比不同的話,房產證上也會有相應的證明。因此,婚前購買的房子一定要根據雙方的出資多少,制定一個合理的分配比例,這樣才能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2、夫妻如果進行貸款購房的話,主貸人和次貸人一定要確定好。因為我國信貸政策會有變化,那麼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的時候應該結合實際情況,不是簡單的根據收入高低來制定。通常我們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⑹ 婚後買房要注意什麼房產證上怎麼寫名字

婚後買房時要注意什麼問題?房產證上是寫一方的名字還是寫上雙方的名字?夫妻在共同買房需要特別注意簽約、房貸申請以及交易過戶等方面,這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准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具體還是參照當地政策為准)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於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4、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新潮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5、准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也應該注意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的問題。

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做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佔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要特別注意的是,出資一方在房產證上就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意味著自己完全放棄了房屋的所有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1-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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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寫名不重要,准夫妻共同買房注意哪些問題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①准備好共同貸款買房所需的材料:
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戶口本(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購房合同、結婚證、首付款收據。其中,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首付款收據,需要復印件一般一式三份。
②辦理手續時,需雙方共同到場
若合同為夫妻雙方共同簽訂,則簽約時雙方需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⑻ 結婚時房產證上到底該怎樣署名原因有哪些

因為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這里所說的准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做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佔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專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資一方為表誠意,在房產證上就寫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意味著自己完全放棄了房屋的所有權。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相關信息就和大家分享到這里了,其實這些都跟我們有著切身利益關系,所以尤其是打算買房結婚的小兩口更要注意了。

⑼ 婚房房產證怎麼署名好

1、寫「准夫妻」二人的名字,安全但很難落戶
大多數人都會選擇這個方式,體現了所謂的「男女平等」,也保證了意外的發生。他們認為,既然房子買了是結婚用的,未來也是給他們居住的,當然應該寫戀人雙方的名字。但是現在好多大中型城市的落戶政策顯示,准夫妻在買房時寫上兩個人的名字,最後落戶時可能會比較麻煩。比如武漢市就規定凡戶籍不在武漢市中心城區,而在武漢市中心城區購買住房面積在100平方米及以上和總價超過50萬元的,可在住房地申辦武漢市非農業戶口。而一套100平方米50萬的房子,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由於兩個人沒有結婚,房子不屬於公共財產,分在每個人頭上,只能算每人買了50平方米25萬的房子,所以兩個人都落不了戶。
2、寫父母的名字,貸款難
很多男方家長認為,雖然房子買了是結婚用的,但畢竟戀人們還沒有登記,有的期房還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時候分手了該怎麼辦。況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戀人們並沒有什麼投入,因此寫父母的名字也比較保險。但是現在很多城市的限貸令與限購令,用「雙限」限樓市,使用父母的名字,很有可能被限購,或者被限貸,即使不是三套房,但至少也是二套房,如果要貸款的話,則會1.1倍利率,首付六成。
3、只寫一方的名字,方便不安全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獨自承擔所有房款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婚後因父母的介入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很多戀人選擇了這種方案。還有就是雙方出資,只寫男方名字的。中國人的傳統,男方為一家之主,產權證也只寫男方名字。寫兩個人的名字也顯得彼此不信任,所以很選擇只寫男方的名字。此種方式唯一不靠譜的事情就是,萬一兩人在沒走到結婚那一步,房子如何分就會比較麻煩。
4、最好是先結婚後買房
先結婚後買房,對於貸款買房,希望通過買房落戶的購房者來說,是比較合適的一個方式。首先是買房落戶會變的比較簡單了,可以在房產證上寫兩個名字,落戶時由於是夫妻關系房屋屬於共同財產,只要房屋面積和金額達到武漢市的規定就可以落戶;其次就是比較俗套的,就是夫妻財產的歸屬問題。婚後買房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所以不會存在結婚前買的房,結婚後不算自己的這種情況。
很多新人在幸福的步入婚姻殿堂的同時又會為新房的署名問題頭疼,這不僅關乎感情,更涉及利益。誰出首付、如何還貸、署誰的名字,凡此種種,處理不當,都會讓好事將近的男女們分道揚鑣。以上關於「婚房房產證署名」、「婚房房產證如何署名最安全」相關問題的解答,可以作為准夫妻的一個參考,但還是建議當人事為了謹慎起見專門向專業的房產律師進行咨詢,用最合理的方式解決署名問題,在律師的指導下最小甚至免於傷害雙方的感情。

⑽ 寫名不重要!准夫妻共同買房注意哪些問題

結婚,買房,原本是兩件人生中的大好事兒,可一旦把這兩件事綁在一起,就變成了一樁煩心事。因為現實生活中因為這個買房的事情總能引起矛盾的,那麼如果是准夫妻買房,要注意什麼?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要注意的事項。

准夫妻買房,要注意什麼?

1、房子出資公證

如果房子登記在准夫妻雙方名下,但產權上未記載份額,雙方也沒有另外約定份額,則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在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沒有約定的按實際出資份額分割。因此,購房時,不要忘記對各自的出資額做個約定公證。

2、戀愛期間購買的房屋,一般來說登記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

戀愛時兩人你好我好,可能不在意誰出多少錢這樣的問題,但戀愛關系不受法律保護,一旦兩人談崩,再來搞財產分割,就容易產生糾紛。因為大多數情侶在買房、裝修過程中的出資情況不同,有的房產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如果最後難以認定兩人的出資情況,就容易引起矛盾。

a、如果是兩個人合買(即登記在兩人名下,如果尚未取得產權證,則看購房合同上是否是兩人名字),則按照共有財產進行分割。

b、如果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但女方也出錢了,那麼分手時,房子歸男方所有,但男方應當返還女方錢財。

這里有個前提,即女方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如果沒有證據,也很難得到保障。

提醒:

戀人婚前購房最好採用「聯名」方式,也就是把兩個人的名字都寫到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上。「聯名購房」的程序並不復雜,在購房合同買受人一欄中同時填入兩個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等到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男女雙方都向房管部門交納相關的證件。

准夫妻婚前共同購房採用「聯名」方式,首先保證兩個人對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權。此外,個人一定要保存出資證據或兩人簽訂一份協議,證明自己在購房中的出資額度或比例等,以避免將來可能出現的紛爭。

3、房產登記

在絕大多數購房者看來,如果房產證上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有我的一份,但是,其實不是的。

根據有關規定,房產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於房產登記,房子作為不動產物權,它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需要經依法登記,才會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

房產證與不動產登記簿兩者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因此你不要考慮是婚前還是婚後寫名字了,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也無所謂,但是一定要在房產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9-0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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