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太原市公積金貸款政策2021
2021年太原公積金貸款新政策規定是借款人在貸款期間,當保證人無法履行保證責任或因抵(質)押物減值,滅失等原因,需變更原抵押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時,借款人可向原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承貸部門提出變更申請。
借款人申請變更擔保方式、提供或追加新的抵押物的,新的抵押物應按要求進行評估,貸款余額與新的抵押物價值之比不得大於70%,且新的抵押物剩餘使用年限應長於剩餘貸款期限。用於抵押的物品只限於太原市具有不動產登記證或房屋產權證的房產。所有權人不限於借款人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條 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委託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⑵ 天津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1
2021年天津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1、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
2、用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
3、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
【法律法規】
《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第九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二)未到法定離退休年齡(國家另有規定可延長的,按其規定執行,但最大應未到65周歲);
(三)住房交易行為真實、合法、有效;
(四)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
(五)未負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
(六)已按本辦法規定支付首付款;
(七)同意按照本辦法規定提供擔保。第十條 職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還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第十一條 職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購買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
(二)離婚兩年內,職工與原配偶之間買賣住房。第十二條 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或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誤,重新調整造成欠繳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
⑶ 北京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
北京市公積金貸款政策:在北京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在北京購買自住住房,符合繳存條件,且夫妻雙方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其中,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1)若購買政策性住房,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足額連續繳存,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2)若購買非政策性住房的,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足額連續繳存,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3)若為在職期間在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也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離休、退休的;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4、出境定居的;5、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9、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10、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符合本辦法第四條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配偶可以同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⑷ 鎮江公積金貸款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鎮江公積金貸款政策是鎮江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鎮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實施細則》的內容。
法律依據:鎮江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鎮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實施細則》
第七條公積金貸款的對象是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
第八條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並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一)職工及所在單位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繳存正常; (二)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信用良好,同意公積金中心對個人信用信息進行查詢; (四)住房公積金賬戶保留一定余額; (五)未發生或已全部還清公積金貸款; (六)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七)購買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於購房總價的3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籌資金不少於所需費用總額的50%; (八)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借款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僅限於本人家庭自住。公積金貸款不得用於購買辦公用房、商業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
⑸ 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條件
公積金貸款條件是: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借款人已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借款人具有購房合同、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十七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四、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⑹ 常州公積金貸款新政策2022
法律分析:在常州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申請人按照「月均賬戶余額×配貸系數」方式計算貸款額度,且貸款額度不超過貸款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月均賬戶余額為符合條件的貸款申請人貸款申請時往前推算60個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均余額,不滿60個月的按60個月計算。貸款申請人(包括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本市無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的,配貸系數為40,有購房類住房公積金使用記錄的,配貸系數為10。配貸系數將根據房地產市場以及信貸市場變化情況,適時動態調整,及時對外公告。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申請人按照「貸款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乘以6」的方式計算貸款額度。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申請人與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申請人共同申請貸款,按相應計算規則分別計算貸款額度。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⑺ 長沙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從2019年2月1日,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時限由原先的6個月以上改為12個月以上」。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嚴格審查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個人徵信情況,若徵信記錄中有連續逾期超過6期記錄、累計逾期超過24期記錄(助學貸款除外)中的任一情形,或其他嚴重失信行為,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不予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在提取公積金政策方面,也有些變動,比如說職工家庭在非戶籍地繳存,需購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償還上述住房貸款本息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將不予支持,並暫停長沙市行政區域外就醫的重大疾病提取和發生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外的重大災害提取。
二、公積金貸款額度參照借款人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n倍數算,倍數n在12-20倍數之間浮動。若個貸率少於75%時,可貸額度是職工夫妻雙方賬戶余額的20倍;若個貸率高於95%時,可貸額度為職工夫妻雙方余額的12倍。
1、職工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須政策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2、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3、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在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或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內;4、職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築面積120平米以上住房,再購買第二套住房時,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職工家庭已有一套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5、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6、職工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其貸款額度按照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和繳存額情況測算,但不得超過最高貸款額度50萬元。其計算公式為:可貸額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2未來可繳存年限+住房公積金個人賬號余額)*2。可貸額度按「可貸額度公式」測算低於20萬元的,其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按20萬元核定;7、借款人的工資收入根據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推算確定(月繳存額低於320元的按最低繳存比例5%測算);8、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借款人辦理貸款時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工作年限。
⑻ 重慶公積金貸款政策
1、最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公積金個貸最高貸款成數為購房總價款的80%,其中公積金貸款資金個人最高限額不超過40萬元,參貸後不超過個人最高限額的1.5倍(60萬元)。實際可貸款額度還需在貸款審核辦理過程中根據借款人的信用、購房單價等綜合因素確定。
2、個人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為3.1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4.45%;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4.90%。重慶公積金貸款還款正常方式及規定,1、公積金個貸本息採用按月等額本息法或按月等額本金法償還。2、貸款期限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公積金個貸採用一次性還款法,實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計收貸款本息(利隨本清)。
3、重慶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以下條件:
(1)必須在重慶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公積金。
(2)重慶市戶口的借款人必須連續繳存半年以上,外地戶口的借款人需連續繳存一年以上。
(3)所購房產樓齡不超過20年,所購房產的結構不能為混合、磚木結構。
(4)不接受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且未還清欠款的申請。
(5)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齡女不能超過55歲,男60歲,單位出證明可適當延長五年。
(6)貸款成數不得超過房價的七成,個人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兩個人以上共同購買同一住房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80萬元。
4、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8年9月17日,北京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12年可以貸到最高的120萬元。2019年10月23日,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不再提交紙質提取申請書。
⑼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2021
公積金貸款額度最新政策2021:
1、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
2、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
3、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公積金貸款最新政策:
1、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優先支持公積金支付房租,重點支持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等;
2、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3、優化流程、嚴格審核、懲戒失信。明確,優化提取審核流程。對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或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一步簡化審核流程,積極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網上咨詢,大力推行網上審核和業務辦理,縮短審核時限。
【法律法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