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共同貸款男方承擔協議怎麼寫
在貨款時,在協議上簽上男方的名字就可以啦。
2. 夫妻共同償還貸款協議格式怎麼寫
共同償還貸款協議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漢族,現住×××,身份證號碼:×××,系男方XX之妻。
男女雙方系夫妻關系,於 年 月 日在登記結婚。現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貸款的夫妻共有財產房屋的貸款共同償還:
房屋貸款說明
位於 省 市 區 街 號 幢 單元 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丘地號為:權字第 號)首付款 元, 貸款 元,貸款年限 年,貸款銀行 銀行。房屋系夫妻兩人共同貸款購置,所有的貸款均有夫妻兩人共同償還。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夫妻間男方欠債需女方協助貸款還債,夫妻可以簽訂協議證明貸款與自己無關,全部由男方承擔,有法律效力嗎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4. 夫妻婚內的借款協議是否有效
提問
借貸有風險,選擇需謹慎
婚內夫妻之間借款是否有效,婚內夫妻之間借
我來答
1條回答
一老夫
來自心理分析類芝麻團 2018-03-03
一、婚內夫妻之間借款是否有效
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因此,夫妻之間借款有效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借款協議訂立的時間是:婚姻存續期間。
(二)借款的目的是用於借款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於個人事務。
(三)是以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出借的。
(四)離婚時,這筆借款的處理按照借款協議中約定的方式進行處理。
二、婚內夫妻之間借款如何處理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婚內夫妻之間借款有按民間借貸處理,還是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這樣的爭論,在法院審理中會考慮以下方面確定:
(一)是否實際發生了借款的事實,如僅書寫了借條而無實際借款行為,則借款關系不存在。此種情況常發生在夫妻間玩笑時所寫,此種借條本身不具備法律效力。
(二)實行夫妻分別財產制的婚內借款。夫妻雙方可以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屬與支配,該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因此,對於實行分別財產制的夫妻婚內借款,借款人需要全額償還借款本息。
(三)實行夫妻共同財產制的婚內借款。因借款來源系夫妻的共同財產,在無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應按照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在離婚時由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的50%。
(四)婚內的借款屬於貸款人婚前個人財產。因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其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故借款人應全額償還借款本息。
5. 夫妻離婚後銀行貸款達成協議,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有效的,夫妻之間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後,彼此之間已形成權利與義務關系,作為債務人,必須按約定向銀行承擔貸款本息的償還義務。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按照離婚協議約定,要實現債務轉移,必須取得債權人(銀行)的同意。沒有取得第三人(銀行)的同意,夫妻倆之間的離婚協議對銀行是沒有約束力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6. 成都快貸網夫妻貸款需要注意什麼
顯示可貸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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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梅媽媽
2020-01-16
關注
一般來說,夫妻之間有一方徵信不好,到銀行貸款是不合格的,如果在快到網上貸款可能條件會寬松一些,你可以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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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檸檬j
2020-01-16
關注
那就要看快貸網對貸款人的要求了如果是要求雙方的徵信都要好,那就比較麻煩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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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戶
2020-01-17
銀行在辦理房貸的時候,會查詢夫妻雙方的徵信,夫妻一方徵信不好對辦理房貸肯定是有負面影響的,不過具體影響的大小,要看徵信不好的具體程度。可以根據徵信報告是否有連三累六來判斷,所謂的連三累六就是看自己的徵信報告是否有連續三個月以上的逾期或者而累計6個月以上的逾期,如果出現連三累六的情況,說明已經是銀行黑名單客戶了,辦理住房按揭貸款很難辦下來,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去辦理房貸還是有希望的。
所以,夫妻雙方一方徵信不好,也不一定就是百分百辦理不下來房貸,因為房貸的辦理本身就有住房作為抵押,所以銀行的放貸風險相對來說是比較小的,夫妻一方徵信不良記錄只要不是特別嚴重一般也是可以辦理下來按揭貸款的。快貸網是由正規銀行機構簽訂授權協議並進行代表服務的公司機構。
7. 婚姻期間貸款私下協議和妻子無關有效嗎
1、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的銀行貸款,以夫妻共同財產承擔責任。妻子不用承擔的前提是:丈夫貸款實質並非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亦即屬於個人債務,且能證明存在法定的例外情形。
2、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作出一般性規定,除列舉的特例外,夫或妻在婚姻關系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除法定的特殊情形外,夫或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債務,當然也應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3、最高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
4、《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5、根據司法解釋,可以明確,實質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自然應當共同償還;實質並非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亦即個人債務,只要夫妻一方不能證明存在法定的例外情形,也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8. 夫妻貸款協議由男方承擔還款,與女方無關,這個協議書該怎樣寫
議債權人同意簽字。在離婚協議里說明即可,否則債權人要求男方承擔法院也會支持的,先還帳。或離婚前,再從女方應得財產中扣除
9. 夫妻貸款買房須知
貸款購房幾乎成了「工薪族」購房的唯一方式。許多夫妻還會選擇雙方共同貸款,以此減少房貸帶來的壓力。那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時,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小編今天就帶大家了解一下。
選擇「主貸次貸」有講究
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所有者之一。但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所以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要根據以下三種主要情況而定。
確定主貸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且穩定者一般來說,夫妻共同貸款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減輕還貸壓力,另一方面則是僅靠一方的資質很難獲得銀行的貸款,所以便會選擇共同貸款。
舉例來看,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比如小明家申請的住房貸款,每個月需要還款3500元,而小明的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不能達到銀行的這項要求。但小明還有在教育機構工作的老婆小紅,月收入雖然不高,只有2500元上下,但是如果小紅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一起來貸款的話,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由於兩位貸款人的月收入和達到了8500元,超過了每月還貸額的兩倍7000元,因此符合了銀行發放貸款的基本要求,大大提高了房貸的審批通過率。
其次,應當是選用徵信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
先要明確的一點是,由於夫妻辦理房貸將會以家庭為單位,所以只要有一方徵信存在問題都會影響到房貸審批。但不同的是,主貸人徵信記錄有問題,銀行是肯定不會受理貸款申請,即便是可以受理,貸款額度及利率也會受到影響。
而如果選用徵信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次貸人需在申清之前還清欠款及滯納罰金,雖然貸款的額度及利率也會受到影響,但是由於主貸人的徵信良好,因此可以提高貸款的審批通過率。
此外,還要注意年齡的限制
按照大多數銀行個人貸款的規定,在中國貸款的年齡限制是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如果其中一方年齡較大,在辦理時可能會超出銀行規定年限,因為在我國,無論是商貸還是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年限均為30年,而大多數銀行的規定是,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70歲。
辦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項
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如果其中一方年齡較大,在辦理時可能會超出銀行規定年限,因為在我國,無論是商貸還是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年限均為30年,而大多數銀行的規定是,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融360房貸提醒購房者注意,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
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巧用主貸人可降低還貸風險
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一是財產損失保險,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還有一項就是還貸保證責任險。
但是,仔細查看保險條款,我們可以看到,還貸保證責任險只保障「主貸人」發生意外或是傷殘的情況。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所以在選擇主貸方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家裡的頂樑柱為主貸方,這樣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時,可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貸款。
婚姻觸礁房貸債務如何處理
由於是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佔多少的問題。但是,份額的確定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原則上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屋屬於共同財產,應當平均分配,也可以由雙方協議去定份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就和婚後夫妻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一樣,婚後他們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無論是否身為「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夫妻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所有,作為「共同貸款人」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如果單方面地認為自己沒有參與貸款合同,就不用繼續履行償債的義務,無疑是他對住房貸款理解上的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