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額消費貸取出轉行存再進股市會被發現嗎
不會的,除非你自己舉報自己,一般這個款銀行一般不會查,只要你不是直接從銀行貸款的,或者套現信用卡的,一般銀行不會來查你的,資金使用是你的自由,只要控制好風險就行,按時還款,雖然規則上是不允許的,但是目前不會查得,也沒有消費貸進股市處罰的案例。
但是你有貸款,你可以自由使用,除非你投降,否則其他人無法檢查你。
B. 個人信用貸款進入股市會被查到嗎如何避免被查到!
沒法查到。
按照你貸款的用途轉入指定賬戶,再由指定賬戶提現,再入股市。
C. 個人信用貸款進入股市會被查到嗎 如何避免被查到!有沒有人這樣做的來說說
這個是可能被查到的。
如果約定了貸款用途,你這樣會被作為挪用貸款,銀行有提前收回並要求你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的權利。
一般手法不外兩種手段,一是跨行交易;二是現金存取。前者增加了查詢難度,但仍然有賬可查,是能查的,就看有沒人關注你;後者無記錄可查,但大額的現金存取可能會被被作為可疑洗錢交易被關注。
金額小大概就沒人關注你。大金額是一定會被關注的。
BTW,建議不要借錢投資股市,這比你挪用貸款的風險更高。
D. 用銀行貸款的錢炒股被查到了,銀行打電話給我讓我提前還清貸款,對以後貸款有影響嗎
這個還真不了解,估計是要看當時合同簽的貸款是用來做什麼的吧,當然,肯定貸款用途沒有簽投資股票的,當然應該也不允許,如果銀行已經催你還款了,那就趕緊把股票拋了還款,不然真的會影響你將來的信用
E. 個人信用貸款流入股市被查到有什麼後果
沒什麼後果,別太擔心,信用貸款如果申請貸款的時候沒有明確說明和指定貸款用途,都沒什麼問題!但需要注意一點,不要承認自己的股市投資的資金是信用貸款的資金即可
F. 已還清的消費貸曾流入股市會被查出來嗎
已還清的消費貸
曾流入股市
如果工作人員要是
按照你名下的資產查詢的話,
就可以找到你的
資金流入交易情況。
G. 銀行說我貸款進股市了怎麼辦
應該是你的錢確實進股市了,要麼把貸款還了,要麼能拖就拖吧不了了之
H. 多地嚴查信貸資金挪用至股市樓市,違者有什麼處罰
多地嚴查信貸資金挪用至「股市、樓市」,違規者將被銀行提前收回。
財聯社記者今日從北、上、深三地的多家銀行了解到,各地自春節之後,一直在嚴查信貸資金違規進入股市、樓市的問題。受訪銀行相關人士均表示,一旦發現信貸資金被挪用至「兩市」,將被銀行提前收回。
業內人士稱,此舉對於嚴防信貸資金違規進入「兩市」具有重要的意義,也有助於「兩市」健康平穩發展。業內律師稱,若信貸資金被挪用,銀行可提前收回;而若致使銀行受到損失的,可涉嫌騙貸罪,甚至貸款詐騙罪。
(8)個人消費貸款資金流入股市被罰擴展閱讀:
多家銀行因為貸款問題被罰
例如民生銀行大連分行因突擊發放短期貸款沖時點被罰款30萬元。
中國建設銀行大連紅旗支行因貸款「三查」不盡職,部分貸款資金迴流用於償還貸款被罰20萬元。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托克托縣支行因貸前調查不盡職,未對抵押物及抵押登記證明的真實性進行審查被罰50萬元。
民生銀行大連分行因個人經營性貸款貸後管理不到位,部分貸款資金流入客戶經理他行賬戶被罰50萬元。
中國農業銀行紫陽縣支行被罰原因則較為特殊,其由於向小微企業發放貸款時搭售保險,被監管處以15萬元罰款。
I. 個人消費貸款嚴禁違規流入股市樓市
近年來,個人消費貸款和信用卡業務快速發展,在激發居民消費潛力、擴大消費規模、促進消費升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出現了產品偏離消費屬性、用途管控弱化、多頭授信普遍等問題,尤其是資金違規進入股市、房市,影響了宏觀調控效果。
如何規范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當前,這一問題再度引起金融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經濟日報記者獲悉,接下來,個人消費貸款的資金流向將受到更加嚴格的把控。
記者獲悉,浙江銀保監局已正式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個人消費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銀行機構加強對個人消費貸款用途管控,確保用途與合同約定一致,嚴禁貸款資金違規流入股市、樓市以及其它投資性領域。
一位業內人士介紹,「資金流向管控」一直是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的一大難點。「信用卡業務大多採用『受託支付』模式,即銀行把錢直接打到借款人需要付款的商家那裡,資金流向清晰。」某國有大行個人金融業務部相關負責人說,相比之下,個人消費貸款業務則大多採用「自主支付」模式,即銀行將貸款資金直接打入借款人賬戶,再由借款人去支配這些資金。因此,資金究竟流向何處存在很大不確定性。
「目前,各家銀行都規定借款人獲取個人消費貸款的賬戶不得綁定證券投資賬戶。但是,如果借款人將貸款在自己不同的賬戶中周轉幾次,最終進入股票市場,銀行往往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上述負責人說。
針對以上問題,《通知》重申了個人消費貸款用途的「四大禁止性領域」。一是嚴禁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或償還首付款借貸資金;二是嚴禁流入股市、債市、金市、期市等交易市場;三是嚴禁用於購買銀行理財、信託計劃以及其它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四是嚴禁用於民間借貸、P2P網路借貸以及其它禁止性領域等。
與此同時,為了進一步規范業務經營,《通知》還重申了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的「六大合規底線」。一是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個人消費類貸款;二是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產抵押發放個人消費貸款;三是不得對無償還能力的客戶發放消費貸款;四是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五是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放貸或為其提供資金放貸;六是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增信及變相增信。
此外,真對信用卡業務近年來快速發展的「預借現金」「大額分期」業務,《通知》也要求強化資金用途管控,具體規定有三:一是嚴格遵循消費定位,除服務「三農」的信用卡外,不得辦理用於非消費領域的信用卡;二是嚴格預借現金業務管理,預借現金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非預借現金業務授信額度;三是嚴格專項分期用途管控和交易監測,規范與中介機構合作行為,切實防止套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