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證,男女各一份,如男方拿他的那一份去貸款需要女方同意嗎
摘要 需要夫妻雙方都去簽字,因為房產證上雖然寫的是男方的名字,但是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共同共有財產的抵押需要共同所有人一致同意方可進行抵押。
B. 婚姻合法期間,男方要去銀行貸款,需要女方簽字,男方給女方寫下紙條貸款以後和女方無關不需要她還貸
如果這個
男方給女方寫下紙條貸款以後和女方無關不需要她還貸
告知銀行而且銀行同意的話就沒有什麼問題
否則至少對銀行是無效的
C. 為什麼老公貸款必須要老婆的證件與簽名呢
這要看是類型的貸款了,如果房貸的話肯定是需要夫妻雙方的證件和簽名的,其他的貸款一般是不需要的。
D. 老公是婚前欠的銀行貸款,為什麼婚後銀行還要我去簽字
女性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一定要給自己長一個心眼,因為在結婚之前你老公在銀行欠的貸款,你婚後去簽字的話就很有可能成為了你老公的貸款擔保人,如果說你這個字一簽的話就很有可能把你老公婚前的債務,變成了你的債務了。
所以你在這個時候一定要保持大腦的清醒,不要被輕易蒙蔽。如果說你老公這一份婚前貸款是他個人貸款個人使用的話,那麼你後期一定不要自己幫他簽字,如果說這份貸款是你老公個人的名義貸款,但是是你兩個人共同使用了的話,那麼你續簽字也是天經地義的,因為這份欠款也是你們兩個人共同使用的。
E. 結婚後男方要代款一定要女方也簽字嗎
摘要 不一定,是否需要夫妻雙方一起簽名,要根據貸款方的要求來定
F. 老公貸款老婆簽字承擔的是什麼責任,房權證寫的是老公名字,老婆為了證實夫妻關
您好,老公貸款老婆簽字,老婆就要和老婆共同還貸。這筆錢就是夫妻共同債務。
無論房產證是否有您的名字,這套房都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關於這套房的貸款是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你們夫妻是需要一起還的。
在離婚的時候,你們可以先自行協商該房屋的歸屬,如果協商不成的話,由法院按照相關法規和事實去判決這套房的歸屬問題。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如果協議不成或者沒有協議的話。依照民法的基本原則,對共同共有的財產應當均等分割。
在婚姻存續期間,無論房子在誰的名下的,只要房子在婚姻存續期間是雙方共同購買的,這套房子就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關於離婚後,這套房的歸屬問題的話,可以協議房子歸女方個人所有,女方給予男方適當的雙方接受的補償。如果協議不成的話,您起訴到法院的話,人民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去判決財產的歸屬。大概率房子也會判給女方,並且讓您給予給男方一定的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G. 老公婚前欠下貸款,婚後要求妻子一起簽字借貸款,只要簽了字是不是就要負法律責任
老公婚前欠下的貸款,應該由老公自己償還,婚後要求妻子一起簽字借貸款,如果妻子願意是可以簽這個字的,當然,如果簽了字,就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H. 老公貸款老婆簽字承擔的是什麼責任
丈夫貸款妻子簽字要承擔連帶責任。
丈夫貸款妻子簽字的表明妻子向債權人承認該款項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因此妻子也負有償還義務。丈夫貸款需要妻子簽字時,妻子不認可該款項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可不簽字。若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妻子簽字的,妻子可以不知情及該債務沒有用於共同生活進行抗辯或者償還債務後向丈夫一方追償。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I. 丈夫婚前房產向銀行抵押貸款,需要妻子簽字嗎
1、如果該套房子是婚前付清購買的,貸款不需要妻子簽字,因為這個房子和妻子沒有任何關系。
2、如果這個房子雖然是婚前買的,但沒有付清,還有婚後付的,則房子有妻子一部分,所以妻子要簽字的。
J. 老公貸款為什麼一定要老婆簽字,如果不簽的話就不能貸了嗎
如果是婚姻內,貸款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當然要雙方簽字了。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即使是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處理的基本原則都是將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能夠有證據證明夫妻兩人沒有借貸的合意,或者借款沒有用做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債務就可以認定為借款人的個人債務。
夫妻共同生活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唯一法定標准,而由於日常生活的需要,夫妻之間是有家事代理權的。夫妻共同債務其實是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負債務的范圍內,如果有證據證明錢款的使用超出了這個范圍,妻子就不需對債務負責。
(10)男方去貸款我們是夫妻要女方簽字擴展閱讀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