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套取個人住房公積金違法嗎
一般來說,公積金套現主要存在幾個方面的風險:
一、中介機構提取完公積金後,有可能會攜款潛逃,竹籃打水一場空。
二、違法套取公積金被發現後可能會影響以後的公積金貸款。而對於單位或者個人違法套取公積金而偽造、變造、買賣公文、證件、印章,還涉嫌刑事犯罪,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就是對於個人違規提取行為,一旦被發現,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依法追繳,而之前交給中介機構的「中介費」也將會打水漂。上文提到的陳先生,不僅損失了中介費,也受到了3年內限制提取公積金的處理。
所以,找人代取公積金,很有可能得不償失。建議慎重選擇,依照規定提取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❷ 假個貸怎麼立案
採取刑事立案方式。
採取刑事立案方式,追究假個貸有關責任人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訴訟清收貸款。
假個貸是指借款人並不具有真實的購房目的,採取各種手段套取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資金的行為。假個貸的假,一是指不具有真實的購房目的,二是指虛構購房行為使其具有真實的表象,三是指捏造借款人資料或者其他相關資料等。
❸ 如何認定虛假按揭中的詐騙犯罪
您好,
虛假按揭中民事欺詐與詐騙犯罪的界限
由於樓宇按揭運作程序較為繁雜,且具有一定的專業性,虛假按揭客觀上就表現出一定的隱蔽性,行為人的主觀目的多為套取購房人或銀行的現金,具有典型的欺詐性和違法性,往往交織著詐騙犯罪於其中。但是,並非所有的虛假按揭行為都是詐騙犯罪。判定虛假按揭中的欺詐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犯罪,具體構成何種詐騙罪,應該堅持刑法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按照詐騙犯罪的構成特徵,進行具體考量: 1.對利用設置虛假按揭,套取公民購房現金和銀行貸款並據為己有,主觀上不想返還的行為,應該按照詐騙犯罪論處,依照刑法規定的具體罪名定罪量刑。 2.對開發商因為開發資金短缺,利用虛假按揭套取銀行住房貸款,用於實際開發經營,日後確實歸還銀行本息或打算歸還本息的行為,盡管其實施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銀行貸款的客觀行為,但是由於主觀上只有「非法佔用」的故意,仍不能認定為詐騙犯罪。就目前我國刑法的規定來看,尚沒有相應的罪名可以規制此類欺詐行為,按照罪刑法定原則無法定罪,因此只能以民事欺詐來處理。 3.對個人 購房人 虛報個人收入狀況,騙取銀行住房貸款的行為,也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認定為詐騙犯罪。筆者認為,對虛報個人收入,騙得銀行住房貸款後,又將房產非法轉讓他人的,應該構成詐騙犯罪;但抵押物仍在銀行控制之下,其詐騙的對象轉為受轉讓人 也就是說,受讓人並不能取得房產的實際產權 ,因此應定合同詐騙罪,而非貸款詐騙罪。如果虛報個人收入,騙得銀行住房貸款並購置房產為自己所用,其行為仍然不符合詐騙犯罪的完整構成特徵,因為其按揭的房產抵押在銀行之手,只要其無法支付銀行按揭本息,銀行便可變賣抵押物,因此行為人無法通過虛假按揭達到擁有按揭抵押物的目的,而銀行貸款也只是支付於開發商,其也無法佔有銀行住房貸款。目前,也只能作為民事欺詐來處理。
❹ 一百多戶給銀行提供虛假個人信息騙取住房貸款應該判多少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條文: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
所以具體判一百多戶居民多少年,法律會根據犯罪性質,程度,合理合法酌情判決。
❺ 北京銀行業協會倡議:防範套取銀行信貸、挪用個人經營貸進樓市
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從完善貸款合同約束懲戒條款、規范中介機構管理、防範輿情聲譽風險和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等方面向會員銀行提出倡議,防範套取銀行信貸資金、挪用個人經營性貸款進地產
觀點地產網訊:3月19日,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向各會員銀行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信貸業務管理工作的倡議書》,從完善貸款合同約束懲戒條款、規范中介機構管理、防範輿情聲譽風險和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等方面向會員銀行提出倡議,防範套取銀行信貸資金、挪用個人經營性貸款進入房地產市場的行為。
北京市銀行業協會表示,《倡議書》的發出主要是為配合2月10日北京銀保監局和人民銀行人行營業管理部聯合印下發《關於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 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落實執行以及監管部門近期開展的個人信貸業務專項整治工作。
倡議完善個人貸款業務合同中對借款人行為的約束性條款,重點針對信貸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等不誠信行為設定懲戒措施,並對借款人進行充分說明和提示;同時加強銀行員工行為管理,積極開展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和警示教育。
倡議規范與第三方中介機構的業務合作,嚴格落實名單制管理要求,明確中介機構業務職責邊界,加強對中介機構行為的約束和監控。一旦發現有中介機構打著銀行旗號向不符合條件客戶兜售個人經營性貸款或協助客戶偽造貸款資料的,應立即中止業務合作,及時予以公開譴責,追究其法律責任,並將相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倡議加強輿情聲譽風險管理,如在互聯網或其他渠道發現任何機構或個人盜用銀行本銀行名義命義向不符合條件客戶兜售個人經營性貸款類產品或協助客戶偽造貸款資料的,應及時在官網向公眾公開澄清,並將相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此外,《倡議書》提出要認真履行《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公約》的各項要求,加強強化個人貸款業務盡職調查,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並積極開展針對廣大金融消費者的風險提示,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政策宣導,重點對套取和挪用銀行信貸資金所產生的嚴重後果進行警示教育。
北京市銀行業協會稱,下一步將繼續配合監管部門做好個人信貸業務專項整治工作,研究制定針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中介機構和個人的行業懲戒措施,確保各項監管政策要求落到實處。
另據公開報道,3月18日,上海銀保監局將針對個人住房信貸管理開展專項檢查,目前上海地區135家商業銀行已經完成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專項自查工作;3月16日,截至目前,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和廣東銀保監局轄內(不含深圳)銀行機構已完成個人經營性貸款自查的銀行網點共4501個,排查個人經營性貸款5678億元、個人消費貸款2165億元,發現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問題貸款金額2.77億元、920戶。
❻ 假按揭騙貸有哪幾種方式 房企如何假按揭騙貸
房企變相騙貸,受到政府與社會的高度重視。企業假按揭騙貸在房地產圈曾經是非常普遍的潛規則。什麼叫假按揭騙貸?假按揭騙貸是如何實現的?
假按揭騙貸的類型
「假按揭」主要有兩類。
一類是開發商找自己公司員工、股東、親戚朋友等冒充購房者,填寫真實的預售合同、購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件,並由這些人與銀行簽訂個人住房借款合同,套取貸款,一旦獲利後便脫身而去。
另一類則是開發商偽造借款人簽名,以假手續向銀行申請貸款。如果開發商不按時還款,「被簽名」的借款人又以沒有真實購房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時,銀行貸款便面臨極大的風險。
假按揭騙貸如何能實現?
假按揭騙貸的歷史與中國房地產開發的歷史一樣長,只不過以往市場紅火,它常表現為一種「空手套白狼」的游戲,一種撬動資本的杠桿,而沒有表現為騙貸;然而在目前這一系列退房潮背後,房地產市場的騙貸黑幕正在逐漸被揭開。據調查,騙貸已經逐漸成為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中危害最大、發生頻率最高的風險之一。
步驟一:開發商借用關聯人士身份證辦理按揭貸款
開發商找自己的員工或一些關聯人士作為虛假的購房者,然後借用他們的身份證辦理按揭貸款。開發商事前會向他們承諾,首付款及月供都由開發商來提供,並會給他們幾千元的「好處費」。
步驟二:偽造收入證明聯系律師證實其還款能力
開發商偽造這些人的收入證明,聯系有關系的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證明這些人有還款能力。
步驟三:利用虛假貸款材料 聯系銀行獲取貸款
開發商會把貸款材料遞到銀行,銀行內部有開發商事先聯系好的員工,他們對這些開發商遞交的資料進行表面的審核,幫助開發商很容易地獲得80%的貸款,因為開發商會給他們「好處」。
步驟四:獲取貸款之後通過兩種方式最終獲利
開發商獲取貸款後,通常他們會採取兩種方式。
一種方式是賣二手房。開發商通過熱賣假象,吸引真正的購房者來買二手房,而且會依據熱賣假象,適當提高房價,因此開發商在賣二手房時又能賺錢了。
另外的一種情況是,開發商在獲得80%的貸款後,不準備繼續還月供,就等著銀行申請拍賣。再通過安排形式上的拍賣獲利。
比如一棟100戶的樓盤,每個戶型價值50萬,通過內部認購,房子還在自己手裡,開發商就可以從銀行得到50X70%=35萬,開發商只需要拿出5萬,每年的按揭1萬多,自己慢慢還,足夠還4年。而開發商卻能拿著30萬X50=1500萬的現金。而這些現金足夠他們去墊付各種成本,甚至可以滾動進入下一個樓盤的建設。
騙銀行貸款15.5億 京城最大假按揭騙貸案:森豪公寓案
2005年初,北京森豪公寓項目被爆房地產商和銀行職員聯合製造假按揭,騙取銀行按揭資金7.5億元,之後10餘人陸續因此被捕。2007年9月,牽涉其中的3名銀行放貸職員因國有企業人員失職罪被判刑。
在15.5億元的詐騙大案中,鄒慶等人虛構森豪公寓、華慶公寓銷售事實,騙取銀行貸款的事實引起廣泛關注。
虛構該公司開發的森豪公寓、華慶公寓商品房銷售事實,採取與購房人簽訂虛假商品房買賣合同,為購房人偽造收入證明、首付款證明等貸款材料,並以購房人名義與中行北京市分行簽訂個人按揭貸款合同申請按揭貸款的手段,先後兩次騙取中行北京分行6.44億元、1.07億元。
一位律師告訴記者,開發商、銀行、律師、虛假購房人四方串通合謀騙取房貸的「空手道」手法,曾廣泛地運用在房地產界:開發商先人為抬高房價,然後以本單位職工及其他關系人冒充客戶作為購房人,通過虛假銷售方式,套取銀行高額貸款。開發商以虛高的房價為按揭的基準比例,把高於實際房價的現金套入自己囊中。
開發商等人騙貸的套路分為以下3個步驟:第一步,華運達公司虛構了並不存在的購房者,製造虛假銷售事實。從購房者的身份、銷售合同,到首付款證明和收入證明,均有假。第二步,兩家律師事務所出具嚴重失實的法律意見書,證明貸款申請人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步,握有實權的銀行「內鬼」在內部作呼應,貸款審批毫無障礙,騙貸得以順利實施
憑借與銀行積累的良好關系,鄒慶設計了驚心動魄的跳躍。停工兩年的森豪公寓突然對外高調開盤,並一度創出當時的銷售紀錄,很快,森豪公寓宣布銷售一空。
但銷售一空的真相卻是,鄒慶通過一系列運作,調動200多人進行虛假購房,共計從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獲取6.45億元按揭貸款。森豪案中公訴機構在起訴前3個主要責任者的同時,對虛假購房人網開一面。「所有簽訂的購買合同共199份,賣出的房屋是250套,沒有一例購房是真實的。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7-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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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認定
出借人從金融機構獲取信貸資金後直接轉借給他人;出借人在出借款項前,在金融機構有信貸資金未償還,其雖稱信貸資金未用於放貸,卻無法說明信貸資金的具體用途;最為常見的信用卡套現轉借他人,也行屬於典型的轉貸行為。
一,銀行轉貸,一般在房地產交易中出現。如果想賣掉貸款所購房屋,但因貸款沒還完拿不到房產證賣不了時,可與買家共同到銀行辦理「貸轉貸」業務,把貸款者名下的貸款轉到已向交付了首付款的買家名下。這一過程即為銀行轉貸。
二,貸是指金融機構吸收了存款後再貸給企業。轉貸的主體必須是金融機構,否則可能會構成犯罪。辦理住房貸款的「轉貸」業務的過程是:提出申請,房產評估,銀行審批,簽署合同,注銷原抵押,交易過戶,抵押備案,發放貸款。
三,如果您的房產抵押尚未辦理,則首先要與開發商(擔保人)進行協商,由開發商為受讓方提供新的擔保,同時要與貸款銀行協商,否則開發商將免除擔保責任,而貸款銀行也會因此而拒絕為您轉貸。因為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不動產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而購房人一般購買的都是期房,在辦理購房和貸款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無法辦理抵押登記,
四,因此個人購房貸款一般都採取「階段性擔保加抵押貸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產辦理抵押登記前,由開發商為貸款人(購房人)提供擔保,待抵押登記辦理完畢後,開發商擔保終止,購房人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如果所購房產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您則無需與開發商協商,在取得貸款銀行的同意後即可進行「轉貸」。
五,「轉貸」經常會涉及到「高利轉貸罪」,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高利轉貸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❽ 假按揭貸款有什麼特徵
一、開發商不具備按揭合作主體資格,或者未與銀行簽訂按揭貸款業務合作協議,未有任何承諾,不承擔任何義務,與某些不法之徒相互勾結,以虛假銷售方式套取銀行按揭貸款;
二、以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名義套取企業生產經營用途的貸款;
三、以個人住房貸款方式參與不具有真實、合法交易基礎的銀行債權置換或企業重組;
四、銀行信貸人員與企業串謀,所定售的房價水分大,向虛擬借款人或不具備真實購房行為的借款人發放高成數的個人住房按揭貸款;
五、所有借款人均為虛假購房,有些身份和住址不明,有些為外來民工,或由開發商一手包辦,或由包工頭一手包辦;
六、開發商與購房人串通規避零首付的政策限制,將實際售房價提高一定比例後規定在售房合同中,再向購房人出具收到首付款的收據。
雙方按照售房合同規定的虛假售價,依銀行要求的按揭成數辦理貸款手續。採取這種假按揭的方式,購房人事實上未向開發商支付一分錢的首付款,而銀行卻要向購房人提供售房總價100%的借款。
(8)套取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行為擴展閱讀
造成危害:
1、假按揭將影響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的決策。假按揭所產生成交量放大、房產投資增多、房產信貸大幅增加、房地產市場虛假繁榮等表象都會影響決策層對房地產市場的判斷,從而影響政府在出台相關政策時出現偏差或變得沒有針對性。
2、假按揭將滋生職務侵佔、行賄、受賄等違法犯罪行為。因假按揭能給開發商、房產銷售者、銀行信貸經辦人帶來直接的利益,故假按揭將滋生職務侵佔、行賄、受賄等違法犯罪行為。
3、假按揭將導致企業聲譽受到嚴重影響。假按揭一旦被揭露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聲譽會受到沉重的打擊,其美譽度將會受到嚴重影響,並將對其後期的經營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
4、假按揭較為嚴重地破壞了金融秩序,並將誘導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3條的規定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行為人採用虛構貸款理由、虛假證明文件等手段,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占為己有的行為。
❾ 非法套取公積金貸款有什麼後果
一般來說,公積金套現主要存在幾個方面的風險:
一、中介機構提取完公積金後,有可能會攜款潛逃,竹籃打水一場空。
二、違法套取公積金被發現後可能會影響以後的公積金貸款。而對於單位或者個人違法套取公積金而偽造、變造、買賣公文、證件、印章,還涉嫌刑事犯罪,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就是對於個人違規提取行為,一旦被發現,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依法追繳,而之前交給中介機構的「中介費」也將會打水漂。上文提到的陳先生,不僅損失了中介費,也受到了3年內限制提取公積金的處理。
所以,找人代取公積金,很有可能得不償失。建議慎重選擇,依照規定提取公積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❿ 開發商辦假按揭騙且貸款要負刑事責任嗎
開發商辦假按揭騙且貸款要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