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一個朋友要貸款,他讓我做貸款證明人,不知道什麼是貸款證明人,貸款證明人需要負怎樣的法律責任
沒聽過貸款證明人這個詞,專門去查了一下,網上的解釋多數是這樣的:一般是民間貸款中,親戚之間、朋友之間借款,為了提高信任度,會邀請沒有直接利益關系的第三方作為見證人,萬一以後發現借貸糾紛,可以作為證明人上法庭,實際生活中會邀請鄰居或者周圍認識的人作為證明人。
按照這個說法,貸款證明人只是證明發生了借貸的事實,以及借貸雙方是誰、借貸發生的日期、借款的金額、約定的利息和還款方式、還款時間。這跟擔保人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擔保是當貸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擔保人需要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承擔貸款償還義務,也就是直接替借款人還款。
那麼,我們就能理解了,證明人只是起到一個人證的作用,是為防止以後借貸雙方中的乙方出現毀約等反悔行為的,就相當於打官司中的證人,不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⑵ 貸款證明人承擔哪些責任
法律分析:證明人不屬於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對借款人不按期還款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另外,證明人見證借貸行為,應該如實作證,對自己的證詞負責,如果提供虛假證詞,應該負有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⑶ 什麼是貸款證明人 貸款證明人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您好!朋友!
證明人無需承擔經濟責任。證明不是擔保。但是在今後打官司起訴的時候可以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先決條件是在借據上要清楚的寫明證明人是誰,並有親筆簽字和手印。
希望能幫到您!謝謝 不懂可以追問。望採納哦
⑷ 貸款的證明人會有什麼處分
貸款不還證明人的處分有:
(一)收到貸款機構的催告,累計滯納金與利息;
(二)影響個人徵信,影響到未來貸款就業等;
(三)有可能收到律師函與傳票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
(四)被申請支付令,法院抵押凍結查封,財產被強制執行;
(五)成為失信被執行人,被限制高消費與子女入學。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⑸ 銀行貸款證明人有什麼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證明人有證明貸款真實性的責任。在銀行貸款但是逾期,可以起訴借款人,但證明人沒有責任,因為證明人不是擔保人,只起到證明的作用。當借貸雙方有糾紛需要證明貸款真實性的時候,需要證明人來保證其真實性,不用替借款人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 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⑹ 朋友貸款讓我做證明人,我該不該做,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如果僅僅是證明人,只要要證明該債務的存在和真實性就可以了,一般不需要承擔其他的法律責任。但是在簽字確認以前要明白你承擔是證明人還是擔保人,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⑺ 貸款證明人去哪裡找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0
⑻ 請問找銀行貸款需要證明人嗎
在銀行辦理貸款的時候,不需要提供證明人,一般需要提供擔保人,以及工作證明之類的。
⑼ 貸款批找個人證明是什麼意思
找個人,證明你的身份和工作等。
貸款證明人必須是無利害關系的人,以下幾類人是不能擔任貸款證明人的:與借款人有厲害關系的人,比如有較近的血緣關系、婚姻關系,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所以,一般貸款證明人會選擇一些鄰居、社區等沒有利益關系的人來擔任,這樣也就不存在利息關系或者說偏向一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