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母親按揭買房,房產證寫了母親和孩子的名字,請問父親是共有產權人嗎
母親按揭買房,房產證寫了母親和孩子的名字,請問父親是共有產權人嗎?因為父親和母親是婚姻關系,所以在婚姻當中購買的房子也有父親的份額,所以父親是共有產權人。
② 父母出資買房.房產證寫子女名字,如何保證父母權益
現如今一些家長為了子女著,想將房產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父母看來「娃娃房」的好處很多,可以規避稅費、規避家庭破產風險,提前為孩子准備婚前財產等等。
不過我們有必要提醒這些「用心良苦」的家長們,你們只想到了「娃娃房」的利,卻沒意識到它的弊…
把房產登記在子女的名下有什麼好處呢?
1、把房子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方便又省錢,還能減少稅費相比贈予、繼承等能省下數萬元過戶稅費,還不用擔心將來會徵收遺產稅。
2、房子可以作為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子女離婚時房子遭分割提前為孩子購置房產,一方面為孩子將來結婚做准備,另一方面根據目前的婚姻法,夫妻一方婚前的房產婚後屬於個人財產,其配偶無權分割。
3、規避家庭破產風險,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後路。有些家長從事風險性商業經營活動,以孩子的名義購置房產,一方面可以給子女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另一方面,如果家長面臨生意失敗,資不抵債等風險,還能為自己和孩子都留條後路。
4、夫妻雙方出現感情危機,從保護子女權益出發,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正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一些家庭中夫妻之間產生矛盾時往往互不相讓,誰也不願在財產上吃虧,此時有些夫妻會共同出於對子女的愛護,協商將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
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還有以下風險,你不可不知:
1、房屋出售或轉讓不方便
出於對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保護,即便是父母也不可以隨便出售子女名下的房產。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凍結、沒收。
按照正常程序,子女名下的房產,要等到子女年滿18歲之後,經過其同意,父母才可以出售其名下的房產。如果子女未滿18歲,父母想出售子女名下房產的話,則需要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資格後,還需要簽保證書,確保出售子女名下的房產是為了子女的利益。此外,子女名下的房產抵押也比較麻煩。
2、房子可能被孩子配偶繼承
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什麼?就算房子是孩子的婚前財產,但是根據繼承順序的規定,孩子名下的房產也有可能被其配偶優先繼承。
3、離婚了,孩子的房不能被分割
夫妻離婚分財產,如果這房子的所有權是孩子的,那麼它就不屬於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內的共同財產。夫妻離婚時,如果孩子沒成年,那誰有孩子的監護權,誰就管理孩子的財產,就擁有房子三分之二的價值。
所以,如果買這房子時你掏了錢,房產證上寫了孩子名字沒寫你的,日後你離婚了,這房子你還一分錢都分不到。
4、以後子女不盡贍養父母的義務,房子也不能被收回
父母出資購房,把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就意味著父母把這套房贈與了子女,只有才對這套房子擁有所有權。
2007年10月1日物權法正式實施,物權法對房屋產權做了明確的保護。假如父母年老之後,子女不盡贍養父母的義務,就算父母想收回房子,也會遇到很大的法律障礙。
5、孩子獨立買房時可能多付首付
按照政策首付應交至少30%,如果是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才二成。二套房的話,商貸首付比例為40%、公積金貸款為30%。
如果子女名下有房產呢?孩子如果在限購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不超過2套,成年後可獨立購買1套房。有些銀行規定,這套房貸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優惠,但首付卻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標准,付40%。
最後還有一點就是,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還可能導致子女成年後,在購房時多交房產稅。
那麼問題來了,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到底該如何規避風險呢?
1、可以作公證
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所有。這種辦法可以同時讓孩子擁有房產,又不至於在遇到意外情況時被作為遺產分割。
2、可進行房產份額變更
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最少可變更為1%。這種方法主要是應對房產稅,即使子女成年後以自己名義所購房產超標,需要徵收房產稅時,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產部分,計稅量將極其有限。
3、從房產證上去名
這個辦法比較簡單粗暴,但是可以說也是最實用的辦法。增減產權共有人,等同於買賣,即把一半的產權份額轉讓給你,繳納稅費按照這個份額來交就可以。
房產證上減子女名字,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稅。去掉名字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只需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稅,從1%―3%不等。去當地交易中心過戶,產證上面所有的共有人都帶好身份證件辦理即可。
當然你也可以以贈與的方式去名,但同樣要交手續費、登記費、契稅等一系列費用。
③ 父母貸款買房可以寫子女的名字嗎
當然是可以的。一、父母給孩子按揭買房,可以在房產證上面只登記兒女的名字,父母作為還款人。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時,購房合同中的購買人寫兒女的名字,貸款合同中的貸款人寫父母的名字。三、這種情況下的按揭貸款購房,貸款的期限和額度,都是依據父母的年齡和還款能力來確定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④ 父母出首付而且還貸款,但是房子登記在已婚兒子名下,怎麼留證明來確定不是夫妻
第一,保留付款發票
第二,保留還貸證據
第三,和兒子立公證書。在公證處簽訂公證協議,裡面的條款必須要有「本房屋是由父親xx母親xx出首付xxxxxx元,還貸款xxxxxxx元,附單據x份,兒子從未出資,兒子(和婚內配偶)、兒女擁有居住權(房產證有父母保管),未經父母許可,不得買賣、抵押(貸款),兒子離婚,本房子不屬於婚內財產不得參與分割,否則以不當得利進行起訴」
⑤ 父母給首付買房子,戶名是子女的,貸款也是子女名義貸的,如果父母要回房子法律上允許么
戶名是子女,貸款也是以子女名義貸得,那麼,法律是不支持父母要房子的。但是,如果,能有證據證明,錢是父母出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歸還(錢款)。希望能夠幫到你,再會。
⑥ 父母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子女的名字可以嗎
可以的,買房的時候寫子女的名字就可以了,借款人可以是子女的名字,貸款由父母來還,以後辦理不動產證的時候自然就是子女的名字了。
⑦ 父母貸款買房,房產證可以寫兒子的名字嗎
父母貸款買房子是可以寫孩子的名字的。不過孩子若是還未成年的話,那房產證上就不能單獨寫孩子的名字。
如果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買房,就無法向銀行申請貸款。想要以孩子的名義買房,要麼全款買,要麼孩子的父母需與孩子共同作為買房人,然後辦理為孩子代為還款並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公證,如此父母才能去銀行申請房貸。
房產證注意事項:
1、辦理好房產退稅
取得房產證後需要退稅的。在買房時,應將可退稅的家庭成員全部作為房地產權利人寫入購房合同,並且在簽訂合同、支付房款後即辦理「購房者已繳個人所得稅稅基抵扣」申請,取得本人的「稅收通用繳款書」。
等辦好房產證後的6個月內,應前往稅務部門辦理退稅手續。一般來說,房產稅流程走完後,去當地的交易辦理退稅登記,辦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到賬。
2、確保房貸有效性
在申請房貸時,為了降低壞賬風險,銀行會要求借款人把房子進行抵押,雖然不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的抵押合同仍有效,但實際上抵押權並不成立,在此情況下,就會出現不必要的債務糾紛。
所以,為了確保房貸有效性,大家在按到房產證之後,務必要盡快辦理抵押登記,可別出現麻煩了。其實,辦理抵押登記很簡單,大家只需要跟著銀行走就行了。
3、保管好購房憑證
有些購房者在拿到房產證後,就隨意丟掉了購房憑證,殊不知,這些憑證可是很重要的,有時還能幫大家省下一大筆錢,就比如裝修發票,在賣房時,可以作為購房原始成本抵消,這樣一來你就可以合理地避稅了。所以,無論何時,只要你的房子一天沒賣掉,那就要保管好購房憑證。
⑧ 父母婚前為女兒貸款買的房子寫的女兒名字婚後父母還貸款,轉賬記錄怎麼備注才能說明是給女兒一方的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婚前一方父母為一方購置房屋而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為女兒貸款買的房子,在貸款轉賬記錄中應註明該筆款項為僅給女兒(加名字)一人用於償還(房屋坐落)房屋的貸款。如之前的貸款轉賬無相關備注,可以由父母書寫一份聲明,對之前貸款轉賬的性質進行明確,書寫內容可與前述備注相一致,但需註明轉款時間,轉款人,收款人,轉款用途等基本信息。
一方婚前父母出錢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如果是在全額付款的情況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對於這個情況時,該房子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房產。如果父母僅付了首付,而房屋貸款是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離婚時一般會將房屋判歸產權登記人所有,同時取得房屋一方應給付另一方該房屋的婚內共同還貸及房屋增值部分作為房屋折價款。
【相關法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⑨ 父母貸款買房子,房產證上可以寫小孩的名字嗎
可以寫小孩的名字,不過需要父母監護,如果是未成年人可以,成年人沒有在一個戶口本上,就不能加。
⑩ 房產寫了兒子名,都是父母還貸,法院咋判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依據上述規定,為婚前購房,所以首付部分視為對男方的贈予,而按揭部分不管是父母出資還是男方出資,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是有權利獲得屬於自己的份額的。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