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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貸款買房可以按份額

發布時間:2022-04-29 19:30:10

1. 婚內貸款買房離婚分配

你好,婚內購房共同出資,離婚時原則上是平均分割。但是你們可協商如何分配,協商不一致的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作出判決。
首先,該房子是你們夫妻在結婚之後貸款購買,而且登記在雙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至於老婆出錢多,老公出錢少。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包括工資這些,都是共同共有,除非有很清晰的財產證明材料屬個人財產。所以,這個哪方出錢多少在分割房產時不是財產關鍵因素。
其次,老婆出軌,這是一方有過錯。在分割財產時可能會被作為衡量適當多分或者少分的考慮因素,或者另一方可以同時提出離婚損害賠償。但是,需要有充足的證據予以證明。
最後,實際分割時會考慮雙方貢獻大小、結婚年限長短、雙方過錯問題等因素,綜合實質判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2. 夫妻婚後貸款買房可以寫一方名字么

婚後夫妻一方以個人名字貸款買房,夫妻都是產權人,即使沒名字也是事實產權人;還清貸款後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

3. 未婚夫妻可以共同貸款買房嗎房產證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未婚夫妻可以共同買房,房產證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根據兩個人的出資比例來確定各自的房屋共有權份額,這樣買下來的房屋所辦的房產證叫做房屋共有權證。

1、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的條件: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

3、處分按份共有關系的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按照兩個所有者各自的份額,對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且也按份額分擔義務。按份共有的雙方均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任何一方不經他方同意不得擅自處分房屋,且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獲得權。

(3)夫妻貸款買房可以按份額擴展閱讀:

婚前一起買房有可能面臨的隱患

1、有可能在雙方買房的時候,是雙方婚前感情的熱戀時期,因此是肯定不會計較房屋的分配問題的,可一旦日後的感情破裂之後,房子的分配問題就會成為雙方爭論的重點。

2.如果在婚前買房的時候,房產證的登記是在男方名下的,但是女方也有出資的,那麼,在雙方分手後,男方可以繼續擁有這套房屋,但必須要歸還女方出資的金額。

3.如果婚前在購買房屋的時候,登記的是雙方的名字,但未成做過產權份額的分配額,一般這種情況下該房屋則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每人應各佔50%的份額。

4.如果在婚前買房時,房產證是登記在雙方名下的,並且約定好了房屋分配的比例,那麼在雙方分手的時候,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的費用,而房屋增值的部分應按照出資的比例進行分配。

4. 婚後貸款買房離婚時怎麼分配

對於婚後貸款買房的情形,在離婚時的分配問題是分情況的。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其夫妻雙方是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的;對於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其財產分割時,是可以先進行協商的,對於協商不成的情形,是需要根據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5.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要注意什麼問題

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總房款越來越多,很多普通家庭無法支付高額的房款,所以會選擇貸款的方式買房。但是,由於某些貸款額度的限制,很多夫妻會選擇雙方共同貸款來減少房貸帶來的壓力。那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有哪些好處呢?需要注意什麼呢?

一、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有哪些好處?

1、擴大貸款額度,減輕經濟壓力

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不滿足要求就不能貸款。但是如果兩人共同貸款就會輕松許多。

2、公積金貸款省利息

由於房價較高,所以有時候公積金貸款並不夠用,夫妻一起申請住房貸款,可以擴大公積金的貸款額度。目前,五年以上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是3.25%,而五年以上商業貸款基準利率是4.9%。所以相比商業貸款,公積金住房貸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會減少。

二、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要注意什麼?

1、簽約時雙方必須親自到場

當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房貸時,銀行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2、主貸、次貸有講究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並不意味著夫妻雙方都是主貸人。在面簽時,銀行信貸員會詢問,將夫妻中哪一方設為「貸款人」,哪一方設為「共同貸款人」參與還款。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可以從收入、徵信、年齡這幾方面分析。

a.收入

主貸人應選擇收入更高更穩定的一方。銀行會通過收入證明或銀行流水來評估申貸者的還款能力,所以在面簽時,把收入高且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銀行更容易批貸放款。

b.徵信

銀行在放貸之前,會查詢夫妻雙方的個人徵信。一般情況,要將徵信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因為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時,只要有一方徵信存在問題就會影響房貸審批。一般來說,如果主貸人徵信記錄有問題,銀行一般不會受理貸款申請。如果主貸人徵信良好,「共同貸款人」存在一些徵信問題,但後來已經解決,一般不會影響銀行批貸放款。

c.年齡

在收入、徵信都相差無幾的情況下,主貸人應選擇更年輕的一方,主貸款人越年輕,獲得的貸款年限就越長。

3、所佔份額提前定好

在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時,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在共同貸款購房的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但目前有少數夫妻的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貸款買房時就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關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的好處以及注意事項小編就介紹到這里了,希望能給你帶去幫助。

來源:網路

6. 夫妻貸款買房須知

貸款購房幾乎成了「工薪族」購房的唯一方式。許多夫妻還會選擇雙方共同貸款,以此減少房貸帶來的壓力。那麼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時,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小編今天就帶大家了解一下。

選擇「主貸次貸」有講究

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所有者之一。但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所以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要根據以下三種主要情況而定。

確定主貸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且穩定者一般來說,夫妻共同貸款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減輕還貸壓力,另一方面則是僅靠一方的資質很難獲得銀行的貸款,所以便會選擇共同貸款。

舉例來看,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比如小明家申請的住房貸款,每個月需要還款3500元,而小明的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不能達到銀行的這項要求。但小明還有在教育機構工作的老婆小紅,月收入雖然不高,只有2500元上下,但是如果小紅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一起來貸款的話,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由於兩位貸款人的月收入和達到了8500元,超過了每月還貸額的兩倍7000元,因此符合了銀行發放貸款的基本要求,大大提高了房貸的審批通過率。

其次,應當是選用徵信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

先要明確的一點是,由於夫妻辦理房貸將會以家庭為單位,所以只要有一方徵信存在問題都會影響到房貸審批。但不同的是,主貸人徵信記錄有問題,銀行是肯定不會受理貸款申請,即便是可以受理,貸款額度及利率也會受到影響。

而如果選用徵信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次貸人需在申清之前還清欠款及滯納罰金,雖然貸款的額度及利率也會受到影響,但是由於主貸人的徵信良好,因此可以提高貸款的審批通過率。

此外,還要注意年齡的限制

按照大多數銀行個人貸款的規定,在中國貸款的年齡限制是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如果其中一方年齡較大,在辦理時可能會超出銀行規定年限,因為在我國,無論是商貸還是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年限均為30年,而大多數銀行的規定是,借款人的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70歲。

辦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流程中的注意事項

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一般情況下,共同買房時房產證上要載明兩個人的名字,則應雙方親如果其中一方年齡較大,在辦理時可能會超出銀行規定年限,因為在我國,無論是商貸還是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年限均為30年,而大多數銀行的規定是,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融360房貸提醒購房者注意,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

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

巧用主貸人可降低還貸風險

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一是財產損失保險,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還有一項就是還貸保證責任險。

但是,仔細查看保險條款,我們可以看到,還貸保證責任險只保障「主貸人」發生意外或是傷殘的情況。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所以在選擇主貸方的時候一定要選擇家裡的頂樑柱為主貸方,這樣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時,可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貸款。

婚姻觸礁房貸債務如何處理

由於是夫妻共同貸款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佔多少的問題。但是,份額的確定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原則上婚後共同購買的房屋屬於共同財產,應當平均分配,也可以由雙方協議去定份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就和婚後夫妻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一樣,婚後他們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無論是否身為「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夫妻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所有,作為「共同貸款人」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如果單方面地認為自己沒有參與貸款合同,就不用繼續履行償債的義務,無疑是他對住房貸款理解上的誤區。

7. 婚後貸款買房,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後財產如何分割

男方與女方婚後購置了一套房,首付由雙方共同支付,並且雙方共同還貸,但房產證上只是一方的名字,貸款的收入證明為一方,另一方沒有收入證明。這樣的情況如果離婚,另一方有房屋財產分割權嗎?現在,大多數人對這樣的問題都存在疑問。小編在這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婚後貸款買房,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後財產如何分割
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且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婚後家庭的收入均屬於雙方共有,即使一方沒有收入,另一方的收入均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還貸部分也能享受一半。
二、《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解釋
1、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第十一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8.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就算是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財產。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9.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貸款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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