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丈夫私自貸款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丈夫私自貸款是不一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需要視具體情形而定。如果貸款是一方借款用於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產經營,或者是不知情一方事後追認認同該筆欠款的,是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B. 夫妻一方私自在銀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若夫妻一方能夠證明是個人債務,則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若不能證明,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網路-婚姻法
C. 夫妻共同貸款一方有逾期怎麼辦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貸款一方有逾期另一方也需承擔同樣的責任和義務。夫妻共同貸款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貸款,貸款機構會同時考察雙方的資信條件,並且需要雙方親筆簽字不能由一方代簽。夫妻共同貸款,也分主貸款人和共同貸款人,但是兩者需要承擔同樣的責任和義務。夫妻共貸算兩個人的債務,一方逾期另一方也會受牽連,主要體現在雙方的徵信記錄上都會顯示逾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D. 請問銀行在夫妻雙方一方未簽字的情況下放了貸款(信用貸款),是否屬於違規放款
夫妻應該是拿著身份證可以辦理相關的,我應該是咨詢一下相關。
E. 夫妻一方在一方辦理貸款,在另一方不知情也沒有簽字,銀行就放款了,銀行是否違規
摘要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銀行這樣做是違規的,夫妻雙方貸款,必須要夫妻雙方簽字,如果一方簽字,一方不知情也沒有簽字,銀行發放貸款是違規的。
F. 夫妻一方私自在銀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有的財產都是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不僅僅指存款還包括債務,所以一方私自在銀行貸款了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G. 夫妻一方去貸款十五萬塊錢,銀行工作人員是否違法操作
一方貸款,銀行放貸,說明這一方信用良好。沒有違規。
如果以後出現問題,只要另一方舉證,該比貸款,沒有用在雙方生活,或者理性理財,消費,生意。
只要舉證成功,另一方不用償還該筆款。
H. 夫妻一方背著另一方偷偷貸款買車,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代簽的,女方沒有簽字,合同有效嗎
I. 夫妻一方在一方辦理貸款,在另一方不知情也沒有簽字,銀行就放款了,銀行是否違規
貸款是個人行為,如果不是以共同財產抵押,也不需要擔保人,不需要其他人簽字。夫妻的另一方之所以負有還款的連帶責任,是因為婚後收入屬於共同財產,所以有共同承擔債務的義務。
J. 夫妻一方隱瞞私自貸款
法律分析:司法實踐中,認定婚姻關系存續之間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需要考慮兩個方面的標准:一是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有,則該債務視為共同債務;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盡管雙方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後,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視為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