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由男方的父母出錢買房,房產證上寫的是男方的名字,婚後由我和我老公還房貸,離婚時有沒有女方財產
婚前由男方的父母出錢買房,房產證上寫是男方的名字,婚後由你和你老公還房貸,離婚時有女方財產,理由是婚後你也出資還房貸,對房子擁有部份產權,只是多少問題,取決你出資比例,希望對你有幫助。
B. 如果女方父母付房屋首付,男方後期還房貸款。但只寫女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只要辦了結婚證,就應該是夫妻共同財產
C. 父母買房,子女可以替還貸款嗎
子女可以做為共同還款人。借款人也就是債務人,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債務人,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規定,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
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D. 都是老公還房貸離婚房子歸誰
對於都是老公還房貸離婚房子歸誰這個問題,首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需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一般來講婚前一方買的,一般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房子屬於一方所有,除非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夫妻共同財產,要平等分割。婚後買的,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如果還貸款了,不管是誰還,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E. 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寫著公公的名字,婚後我和老公還貸款合不合理
摘要 這與孝順不搭界的。你要學會保護自己。好好的和你男友講,可能他父親不準備要你們還貸才不同意加你男友的名字,這樣的話也沒什麼了。既然他父母現在家裡沒有積蓄了用給你的彩禮錢去裝修 也沒什麼你應該體諒畢竟房子是為你們結婚用的不能講和你一點關系沒有。好好的和老人家溝通不要傷了和氣畢竟老人也是為了你們結婚買房的。
F. 男方父母貸款買的房,如果我和老公還貸款,這房子有我的份嗎
從法律方面說怎麼也不會成為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你們在還貸款的時候得,把所有的存款小票全部保管好,最後出問題了,打官司的時候可以證明這套房子你是出過錢的,你可以要求這些小票的金額的一半。
G.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 婚後男方還貸款 離婚房產怎麼分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H. 老公父母貸款房子想讓我們還房貸老是說給我們可靠嗎他們還有一女兒
不可靠。
1、如果房子升值只有還貸的部分才屬於自己,也沒有經過公證證明,這樣也不利於房屋產權將來的分配。
2、法定繼承順序分為兩種,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法律還規定,房屋繼承應是權利與義務的雙重繼承,即遺產在清償了債務後才能繼承。法定繼承的開始引起對房屋的分割,從而出現由所有的合法繼承人按繼承份額共同享有繼承房屋所有權的情形
I. 老公拿他自己父母的房產去做抵押貸款跟老婆有關系嗎
您好,根據您的提問,如果老公在銀行貸款的時候,老婆並不知情的話,需要確認該筆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如果老公是以他個人名義,但是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貸款,在債權人能夠證明的前提下,該筆貸款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如果夫妻二人在離婚時並未對該筆貸款進行特殊約定的話,另外一方也是要對該筆貸款承擔相應責任的。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四條,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J.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貸款,貸款是以男方名義貸款.合同寫男方和男方父親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了男方只給你還款的補償,還款那一部份還是有的,因有你老公的名字,有一部份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只能得到三分之一的補償款,